那孩子第一次跑來跟我說話的時候還在唸小四,而那時的我已經高二了。
那是某一天的黃昏,夕陽正熱情的親吻著遠方的地平線,當時我坐在家門口的階梯上,手裡抱著一把吉他。那是上高中報名了吉他社之後,我央求家裡幫我買的一把頗為昂貴的吉他。
雖然買吉他用的是我父母的血汗錢,但胡亂記了幾個和弦之後,卻一直都練的不是很用心。畢竟我才去上了兩次社課,那個迎新時讓我一見鍾情的美麗學姊,就忽然不見蹤影了。後來我才聽說她根本不是吉他社的學姊,她甚至不是這間學校的學姐。我這才發現自己上當了,迎新之夜根本就是一場騙局。學長跟我說要退社費已經來不及了。
不過上了高二之後,那會兒每天放學後都會抱著吉他在門口練習。當時我終於下定決心,熬夜寫了一首很爛的芭樂歌,打算在校慶那一天用這首歌去跟喜歡的女生告白。對啊,假學姊消失之後不久,我立刻又對另外一名女孩一見鍾情了,只能說那是個容易讓人對異性一見鍾情的季節。
我忘我的彈著吉他,哼著自己寫的旋律,想像著自己是歌神,周遭有無數的女孩子圍繞著我尖叫,然後下一秒這一切就這麼結束了。
打碎了我的美夢的是一陣刺耳的煞車聲。
我抬起頭,看見一名穿著白色運動外套的小孩子跨在一台腳踏車上,那孩子滿身大汗,呼呼的喘著氣,還一言不發的盯著我瞧。
我沒見過這個孩子。男孩?女孩?雖然長得挺漂亮的,可是頭髮剪得很短,所以我那時覺得應該是個男孩。「那個……」我怯生生的問著,雖然年紀是我比較大,可是氣勢卻是我輸人一截。
「你在幹嘛?」那孩子問。
我回答:「彈吉他啊。」
「吉他?」他問:「那個東西叫做吉他?」
哼哼哼,原來是這樣啊,不小心迷上我彈吉他的帥氣身影啦?腦袋裡的小劇場讓我開始得意忘形起來。我舉起手中的吉他,笑嘻嘻地對那孩子說:「帥翻了,對吧?」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當時說的是我自己,還是那把吉他。
他噘起嘴,皺著眉頭,一言不發地看著我。因為他一直不給我一個台階下,我也就這麼尷尬的繼續的舉著那把吉他。正當我的手臂忍不住開始顫抖的時候,他撇撇嘴,一臉不爽的別過臉。
「哼,遜斃了。」
我啞口無言。說真的,那什麼態度啊?我覺得自己親切的態度被這小子無情的背叛了。一陣情緒湧上腦門,讓我失去了理智。我完全忘記我面對的是一個比自己小好幾歲的孩子。
「你才遜斃了咧。」
「蛤?」
「有夠遜,連吉他是什麼都不知道。」
我也知道對一個孩子這樣說話太過分了,可是我當時就剛好在氣頭上啊,有什麼辦法。
聽到我的話,這孩子的頭髮都炸起來了,他抓著腳踏車的龍頭,弓起背,就像一隻發怒的貓。他對著我怒喊:「大便人!去吃大便啦!」
這話說得真的太過份了,我這個人什麼都吃,就是不吃大便。「不要亂講,我才不是什麼大便人,我又不吃大便。」
「就是吃大便長大的啦!」
我這個人什麼都接受,就是不接受這種毫無證據的指控。十條青筋從額頭上冒了出來,我心想絕對要把這死小鬼頭給弄哭。
我看著他,他看著我,我們兩個都怒氣騰騰。
只見一場戰爭一觸即發。
「吃飯啦——」
這時說話的聲音從我背後傳來,我轉頭一看,發現我媽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站在我的身後。只見我媽望著這孩子,眨了眨眼睛,然後立刻把手緊緊地按在我的肩膀上。
我媽焦急慌張地問:「是誰?這孩子是誰?」
說起我媽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只能說他就是個會穿拖鞋去菜市場買菜的普通歐巴桑。但是如果她聽到我叫她歐巴桑,接下來的兩個禮拜,我在餐桌上就會只剩下番薯皮可以吃、沒有零用錢、還得自己洗內褲。所以你問我媽是個什麼樣子的人,我只能說,她是一個不能去招惹的人。
然後這孩子面對我媽,露出了小動物一搬的威嚇表情。
「去死啦,歐巴桑!」她大喊。
我心想,唉,完蛋了,沒救了,死定了。
當時我已經準備去找一把鏟子到附近的空地挖洞了。不過說真的,想到我媽會幫我教訓這個小屁孩,其實當時我是有點幸災樂禍啦。
但出乎預料,我媽居然讓我失望了。
她根本就沒生氣,她瞇起眼睛望著眼前這個孩子,還陶醉的扶著下巴。
「唉,好可愛,凶起來的樣子也好可愛。」
欸?
我皺起眉頭,兩個想法瞬間浮掠過我的腦海。
第一個想法是:好可愛?有沒有搞錯?
第二個想法是:不公平,這傢伙明明也叫了妳一句歐巴桑。
我很想跟我媽說:「喂,有聽到嗎?他剛剛叫妳歐巴桑喔。」但我什麼都沒說,因為我不想吃番薯皮。
我終於知道了路邊的野花比較香,別人家裡的孩子比較可愛的這個道理。
「我知道妳,妳就是那個剛搬來刀疤嬸家裡的孩子。」我媽雙眼直勾勾地盯著對方,眼睛閃閃發亮。「對吧?對吧?我有看過你喔。」只聽見她熱情地對那孩子招呼著:「吃飯了嗎?要不要進屋子一起吃飯?」
那孩子愣愣地望著我媽,似乎忘了要生氣。
「還是你要吃餅乾?」
那孩子只是望著我媽。
我媽聲調揚起,「還是你要喝飲料?」
只見他的一雙大眼睛不知所措的飄忽著。
我媽雙手一拍,「蛋糕好不好?冰箱裏面也有蛋糕喔。」
聽到我媽這麼說,我心都碎了。欸,那塊草莓蛋糕是我買的耶!
那孩子依然一臉不知所措,他大概真的被我媽嚇到了。因為她不知道我媽為什麼要對他這麼好,對他來說,我媽根本就沒有任何對他親切的理由,更何況前一秒他才罵了對方一句很難聽的話。而從我的角度來看,我也認為這孩子很敏銳,因為如果我知道自己搞砸了什麼事情,而我媽卻笑著看著我的時候,那絕對就是大事不妙的警訊。每個小孩子都能夠從自己的媽媽臉上讀到這種警訊,他們都知道要在媽媽拿出藤條之前趕快拔腿就跑。能跑多遠就跑多遠,永遠都不要回來,至少在晚餐之前絕對不要回來。
那孩子用難以察覺的幅度微微的搖頭。
「咦?都不要?」
我媽扶著下巴想了一下,趁著這段空檔,我在一旁用心電感應拼命鼓譟:大便,叫他去吃大便!
結果我媽最後居然說:「還是妳要來當我家的小孩?」
喂,誘拐兒童啊!
這個歐巴桑在說什麼傻話啊?
我「蛤?」了一聲,而那個小孩不知為何也跟著「蛤?」了一聲。我們兩個互看了對方一眼,一瞬間居然有一種心意相通的感覺,然後我們又同時「哼」一聲地把頭撇開,誰要跟這種傢伙心意相通啊!
那孩子接著又望著我媽,我媽對他笑了笑,然後他又看著我,我只記得自己在心裡對他喊著:快逃啊!接著就聽見那孩子「嗚噎!」了一聲,就騎著腳踏車跑掉了。
只是跑路才跑到一半,又一聲刺耳的煞車聲,他再度停了下來回望著我。
「吉他——」他皺了皺眉頭,然後對我吐吐舌頭。「去吃大便啦!」這孩子的詞彙量也太貧乏了吧。
「就跟你說我不吃大便了。」我無力的回應。
我媽則是熱情的對他揮揮手,「有機會再來玩喔。」
我心想,有機會也別再來啦!
那孩子剛剛還像一隻沒人愛過的野貓一般撒野著,這時卻忽然露出做錯事情的表情,真沒想到這個人也可以露出這種表情。
我媽又說:「什麼時候都可以來喔。」
好膽你就來,半夜的時候可沒人出來幫妳開門喔。
而那孩子嘴巴動了動,好像說了些什麼,然後「哼!」了一聲,最後就跑掉了。
他用力地踩著腳踏車的踏板,小小的身影很快的就消失在轉角。
我媽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嘆了一口氣。
我懂,我懂,現在的小孩真的讓人搞不懂。
她拍拍我的肩膀,「好啦,吃飯啦!」然後就走進屋子裡了。
於是事情就這麼結束了,至少看起來這件事情好像就這麼結束了,但是其實一切到這裡都才剛剛開始,就像那句老話所說的,故事就從這裡開始了。
那整個晚上,我不管吃飯,睡覺,洗澡,念書,還有不想念書跑去偷翻漫畫的時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去吃大便啦!)
因為那孩子的身影不斷地浮現我的腦海。
前面有說過了,因為頭髮剪得很短,我一開始以為這個出言不遜的傢伙是個男孩子,後來有一天在路上看到她穿著學校的制服走路去上學,我才知道原來我搞錯了。因為她穿著一件裙子。
唉呦,居然是女孩子。
(去吃大便啦!)
說真的,我本來還在想要不要衝過去掀了她的裙子把她給弄哭。不過後來我又想,算了,我都高二了,已經是個半個大人了,就不要再玩這種幼稚的遊戲了吧。然後我還是衝過去掀了她的裙子了。
她沒哭。
她氣炸了。
她像流星錘那樣地揮舞著便當盒追在我身後跑。
她就是呂夢霓。
所以故事就是這麼開始的,我跟呂夢霓之間的緣分,就是這麼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