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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開懷大笑吧,女孩!》06、過日子

Mr.Onion_洋蔥紳士 | 2021-10-19 18:46:58 | 巴幣 4 | 人氣 128



  接下來的故事,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地過下去。


  雖然人家都說奇蹟是不存在的,但我上高三的時候奇蹟真的出現了。有一天午休時,一名學妹把我約到學校角落的一顆鳳凰樹下,然後對我說:「學長校慶那一天在司令台上面彈吉他的樣子真的很帥,請你跟我交往!」這個聽起來像是說夢話唬爛出來的故事,可是它真的發生了!


  我立刻退出了我一手創立的失戀創傷支持團體,當時那群人為了詛咒那些整天在校園內散播戀愛酸臭味的情侶們,已經開始在研究招喚撒旦的方法了。老實說我覺得超恐怖的。我二話不說地拋棄了那群人,朝著玫瑰色的青春光速邁進。從此以後,我就成了他們口中可恨的叛徒。我從來沒有後悔過我所做的決定。


  雖然沒表現在臉上,但我看得出來呂夢霓一直都不是很喜歡我女朋友,但誰理她啊。我跟女朋友感情一直都還不錯,整天幸福的親親我我。只可惜等我上了大學,我們兩個人還是因為距離關係而分手了。她傳了一通簡訊給我,說要跟我分手,然後從此以後就不見人影了。其實當我離家去年大學那一天,她沒來幫我送行,我大概就知道結果會變成這樣了啦。


  我寒假回家,呂夢霓聽說了這件事,就帶了一份麥當勞來找我,還對我說了聲:「節哀。」不過聽在我耳裡,卻像是:「活該。」


  不過我大學念的是設計,每天熬夜爆肝,還要找時間出去打工賺材料費,的確也沒有了能夠交女朋友的心思。我大學有驚無險地畢業了,然後兵單就來了。我在軍隊裡面學會了怎麼打混摸魚、作假資料,還成為了一名掃地專家。退伍之後,我在台灣一間不知道在做什麼的公司當了一陣子美工跟打雜,每天熬夜爆肝,還沒有加班費,我認真覺得發明責任制的人應該要被生鏽的鋼筋捅屁眼三百次,才足夠彌補這傢伙對人類社會所犯下的罪行。有一天,我在公司待到半夜三點,那已經不知道是連續第幾次在公司待到半夜了。那天我騎著摩托車回租屋處的路上,我累到騎車直接撞上了電線杆。幸好當時車速不快,我沒受傷,車子也沒事。當時我茫然地望著那根電線杆,心裡想著:


  我在幹嘛?我在這裡幹嘛?我到底在幹嘛?


  我忽然清醒了過來,知道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了,於是就辭職了。


  幸好我辭職了,因為如果我沒有辭職,後來也就不可能因緣際會獲得我在日本的那份工作。說起這個過程也挺奇妙的,我當時在路上走著,看到一個來日本觀光的老頭子背著登山背包一個人坐在路邊,他看起來愁眉苦臉的,於是就跑去跟他聊天。別看我這樣,我在大學的時候也修過一個學期的日文課喔。


  我幫他買了一個便當,借了他一點錢,帶他去警察局,還在路上陪他一起痛罵他的前妻。


  我就跟他一起在街上不斷八嘎鴉囉八嘎鴉囉的,旁邊的路人都在看著我們兩個人。我其實對他的前妻沒有意見,只是當時那個氛圍,我覺得最好陪他一起八嘎鴉囉會比較好。甚至到了警察局,會日文的警察大哥幫忙聯絡在台協會的時候,我們還在繼續的八嘎鴉囉著,只不過到那個時候,他繼續八嘎鴉囉他的前妻,而我則是兀自的八嘎鴉囉著我的人生。


  罵著罵著,我們兩個人就這樣相擁而泣。


  他用日文吶喊著:「嗚嗚嗚,曾經是愛著的啊!」


  而我也用日文回應著:「嗚嗚嗚,我懂,我懂。」


  然後我就有了這份工作了。


  那是一間廣告公司,很大間的廣告公司。我去報到的時候發現那公司居然有一整棟自己的辦公大樓時,整個人都傻了。雖然在那邊壓力很大,畢竟一切都要從頭開始學習,每天熬夜爆肝的生活也依然持續,不過這次終於有加班費了。那時我才知道原來加班費是真的存在的,不是什麼都市傳說。我參與了許多企劃,親眼見證了自己參與的企劃出現在電視螢幕跟電車車廂上。這份工作帶給我許多成就感。我在那裏認識了許多志同道合的人。


  過了幾年,我跟幾名同事一起合夥,出來創了自己的工作室。我們那幾名同事常常在下班後一起去喝酒,他們很賞識我罵我八嘎鴉囉的樣子,還說我的發音很標準。


  然後我就認識了我現在的太太。


  我跟我太太相識的過程說起來就是個陳腐老套的戀愛情節。


  我跟她是在春天的一顆盛開的櫻花樹下認識的。當時她正拿著一把鏟子在那棵樹下拼命的挖著,我過去問她在挖什麼,她說她在挖海賊王的大秘寶,我一聽到立刻捲起袖子跳下去跟她一起挖,只可惜那一天除了一具屍體之外什麼都沒挖到。那是一具大王烏賊的屍體。那隻大王烏賊還蠻好吃的——


  不,我是說,總之我們就是這麼認識的。


  呂夢霓一直都過得不錯,她很愛彈吉他,愛到好像吉他是她一輩子的真愛。看到她這麼愛彈吉他,後來我等到隔年她生日,就把我自己的吉他用牛皮紙跟透明膠帶隨便包一包當作她的禮物了。她那個時候很開心,還衝過來抱住我的脖子想要親我,記得我當時拼命的想要把她給推開。


  有時候我會想,那把吉他其實一直都是呂夢霓的,從我把它買回家那一天,就已經註定會是屬於那名女孩的吉他了。


  那把吉他已經換了好幾次弦,也有點傷痕累累的了,但現在還跟著她。不過現在的確比較少看到那一把了,因為我給她的那把是木吉他,而自從她有了自己的樂團之後,就比較沒有機會碰木吉他了。


  據說她開始轉用電吉他之後,她的老粉絲們還表達過強烈的不滿,覺得她的音樂變了,變得隨波逐流了。這些不滿那傢伙當然也知道,只不過她一直沒有說什麼,然後接下來這些不滿的聲音居然延燒到了她的樂團成員身上,還常常針對她的夥伴倒喝采。於是有一次,在現場演出的時候,她忽然抓著麥克風,像一隻兇猛的花豹對著底下的觀眾怒罵:「我唱什麼就給我聽什麼!」然後就現場來了一段很狂的solo,結束之後台下一陣靜默無聲,然後是長達一分鐘的瘋狂鼓掌,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有任何微辭了。


  因為這件事,她現在很喜歡在現場演出的時候用一段solo進行開場,雖然她的用意很單純,只是要跟現場的觀眾說:表演開始了,閉上嘴乖乖聽我唱歌!可是沒有人聽了她的solo之後,真的能夠乖乖安靜下來的。她最近跟我見面的時候一直都在跟我抱怨這件事。不過那也只是最近的事情而已,在她的樂團成軍是在那次的音樂季發生的事情,等會兒在跟各位說說那件事。在那之前,她一直都是捧著那把我給她的木吉他上台,但是在就算後來她手上有一把五百萬的新吉他,她還是喜歡帶著這把上台。


  對,沒聽錯,一把五百萬的吉他,她花錢買的。是啊,當時剛發行了一張專輯的她,就已經有那個錢可以揮霍在一把昂貴的吉他上頭了。


  當時她跟我說她拿五百萬去買了新吉他,我都傻了。手裡有五百萬,不去買股票買房子,跑去買吉他幹嘛?話說,五百萬的吉他到底長什麼樣子啊?上面是鑲鑽石嗎?我當時已經在日本上班了,後來為了看那把吉他,我趁著回來台灣出差的時候,找一天放下工作,跑去她家按門鈴。


  她看到我很訝異。「你怎麼會有空跑來看我?」


  我回答:「沒有,我是來看吉他的。」她立刻擺出一副臭臉。


  回想起來,那把吉他,看起來是很不錯,但就是一把吉他。不過當時看到那把吉他,我心都碎了,因為那五百萬就被放在角落,積了一層厚厚的灰塵。就算它看起來只是一把吉他,也是價值五百萬的吉他啊。


  我問呂夢霓,為什麼不把吉他拿起來彈?


  呂夢霓臭著一張臉,說:「我跟它又不熟。」


  那就跟它混熟一點啊,我說。


  然後她居然回答我:「為什麼我非得跟它混熟不可?」


  我問她如果不想跟它混熟,那當初買它幹嘛?


  她繼續臭著一張臉,什麼都不願意說。


  最後我就跟她說,如果她那麼討厭那把吉他,不如就給我吧。


  喔吼吼,我這輩子真的沒擁有過這麼貴的東西,我走在路上覺得路邊的所有人都在虎視眈眈的盯著我,讓我緊張得把吉他緊緊抱在胸前。我覺得我全身可以賣的內臟加起來可能都沒有這把吉他值錢。結果他媽的,那把五百萬的吉他根本是一把受詛咒的吉他!那把五百萬在我飯店房間放了三天,我做了三天雞雞被吉他弦切斷的噩夢。我最後受不了了,還是把它還給了呂夢霓。「可惡,賣掉不就好了。」我把吉他還給她的時候,她還一臉不爽的跟我抱怨著。


  有一次我問她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彈吉他的,她很認真地看著我,很認真地對我說:「一見鍾情啊!」然後我繼續問她,反正都開始練電吉他了,為什麼還留著那把舊吉他?她露出那種帶著一點淡淡惆悵的表情,看著我說:「畢竟這段初戀也帶給我許多回憶啊。」我不解地問她為什麼要用這麼假掰的口氣說話,一點都不像她。是不是發燒了?腦袋怎麼變得不正常了?要不要去醫生?後來她生氣的踢了我屁股一腳。「去吃大便啦!」這才是我認識的呂夢霓。


  她從國二的時候開始嘗試作曲了,畢竟原本就擅長寫作,對於旋律的感受性也不差,作詞作曲什麼的似乎難不倒她,上了高中,就開始到處抱著吉他在路邊演唱了。


  說實在話,具有爆發力的歌喉、超越職業水準的吉他指法、跟主流音樂玩擦邊球的獨特旋律,配上絕對非主流的厭世歌詞,更重要的是她還是個純天然的傲嬌系美少女高中生。這些元素加起來,怎麼看都不可能翻車,對吧?就結果而言的確是如此,到網路上面找新聞,也只能找到關於她是怎麼在一夕之間爆紅的報導。但真相是,她其實在路邊唱了好幾年,才終於慢慢累積出小小的知名度。而網路上面的爆紅,則是在那之後的事情了。甚至剛開始的時候,她的歌根本就沒有人聽。


  那是我第一次深切的了解到,不是歌唱得好,理所當然就能夠吸引人駐足聆聽。的確,就算你是一顆鑽石,也無法靠著自己發光。你必須不斷的打磨自己,才能在陽光灑落的時候,散射出耀眼人的光輝。而現實是,就算你是一顆精心打磨的鑽石,也不一定能夠遇到那道陽光。在這個世界上,從來沒有遇到那道陽光的鑽石,實在是太多了。


  我衷心地慶幸這種事情並沒有發生在呂夢霓的身上。


  她是從街頭起家的,而現在她也偶爾還會在街頭做突襲演唱,她把這個叫做「固守初心」,還會挑我在場的時候,用我當年寫的那首芭樂歌作開場,真的很故意。


  畢竟是黑歷史,所以我每次她每次唱這首歌的時候,我都很沒良心的希望她會觀眾被噓,可是每次她唱這首歌的時候還有一堆女生對著她尖叫,好像聽她唱了這首歌,立刻就無條件的愛上她了似的。真是氣死我了。


  因為那是一首沒有被收錄進專輯裡面的歌,所以很多人來現場,就是為了可以聽她唱那一首。據說聽到呂夢霓在現場唱那首歌,就能夠保佑單方面的戀情能夠順利開花結果,基本上已經變成某種都市傳說了。


  除了我跟呂夢霓之外,沒有人知道那首歌有歌名。在粉絲口中,那首歌就是「那首歌」。每次突襲演唱結束,沒來得及參加的歌迷就會在網路上急切地問,呂夢霓這次有沒有唱「那首歌」。


  不過回想起她第一次在街頭賣唱的時候,觀眾只有我一個,但是正式出道之後,只要她這樣搞,圍在附近的人潮就會直接滿出來堵塞附近路口的交通。搞到後來當地的警察局長還親自過來拜託她不要再做這種事情,之後甚至還鬧上了新聞。


  鬧上新聞的這件事情其實還蠻出名的,只是關於警察局長的事情,就不曉得是不是真的。


  說起她人生的第一首歌,還是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寫出來的呢。


  那時候是寒假,我從大學返鄉回家過年,呂夢霓也還在讀國中。有一天我騎著摩托車出門跟朋友聚餐,回家的時候,發現她坐在我家的客廳桌子前,安安靜靜的,埋著頭不知道寫些什麼。看她難得這麼安靜,就沒去打擾她。我直接上樓回房間睡我的午覺去了。


  結果過沒多久,她急急忙忙地跑來敲我的房門。


  我當時正熟睡著,還在夢到自己很受女生歡迎,夢裡的我還開心地以為屬於我的時代終於來臨了,然後下一秒這一切就被呂孟霓給結束了。


  碰!碰!碰!


  我立刻驚醒,並且慌張地從床上坐了起來,正當我準備去開房門的時候——


  碰!!!


  然後我的房門就被她給撞開了。


  說得很誇張,不過其實那扇門本來就關不緊了啦。


  她踏進我房間,不知所措地說著:「糟糕,糟糕,糟糕!」


  瞧她那副慌張的模樣,我一度還以為她不小心燒了我家的客廳。


  「發生什麼事啦?」我問。


  她大喊:「大事不妙啦!」


  外星人打過來啦!我本來以為她應該會這麼說。


  沒有想到她接下來說的居然是:「誕生天才啦!」


  我無語的望著眼前這個興高采烈的女孩,好不容易我才問了一句:「天才在哪裡啊?」


  只見她手中揮舞著一張手寫的樂譜,用電視劇裡「失火啦,失火啦」的語氣對我大喊:


  「在這裡,在這裡啊!」


  我接下她手裡的那張樂譜,那時我才知道她寫了一首歌。


  那張樂譜寫的,就是她人生當中的第一首創作歌曲。


  我看了看樂譜,然後抬起頭問她:「妳寒假作業寫完了嗎?」


  她雙手叉腰,理所當然地說:「還沒開始寫啊。」


  還沒開始寫喔!算了,我也不想管這麼多了,反正沒寫寒假作業沒寫完又不會死人,身體健康比較重要啦。總之,理解狀況之後,我馬上叫她把那首歌唱給我聽聽看。她點點頭,立刻就回跑回家拿吉他。我們兩個立刻牽著蹦吉二世來到了熟悉的堤防。


  然後我聽了她的歌之後——不是我在說——真的爛透了,我當場就把她的歌批評得體無完膚。


  歌詞不知所云,節奏亂七八糟,編曲更是妖魔鬼怪。


  爛成這樣,哼,還敢說自己是天才呢。


  我剛說完屁股馬上多了一塊鞋印。


  其實當時她的表情當然有點難過的,只是才過了一個呼吸的時間,她就收起了這種表情。


  她一臉不服氣的咕噥著:「給我等著,下一首歌會更好。」光是能夠鼓起勇氣將這句話給說出口,就足以讓她的精神就恢復過來了。接著她用力地指著我的眉心,狂妄地大喊:「你給我等著瞧!」


  當時的我只能望著她跑掉的背影苦笑著,真是個不懂敬老尊賢。還有那個台詞,她是哪部搞笑漫畫穿越過來的反派角色嗎?


  可是我沒有看過她的那一雙大眼睛像當時那樣如此閃閃發亮。


  後來每次她歌寫好都會先錄給我聽。只要她寄錄音檔給我,我就馬上聽,什麼時候都一樣,就算那個時候是半夜三點也一樣。畢竟面對她這種人,除了全力以赴之外,沒有第二種選擇。當然,批評也是用盡全力的批評。


  每次被我批評,她都會生氣地大喊:「可惡,下一首!」


  她一直都是個不願意服輸的孩子,然後一首接著一首,無數的下一首歌。


  寫到後來,她的第一張專輯的名字,就叫做「聽我的下一首歌」。


  她很幸運,因為她漸漸地找到了自己的旋律。我覺得這需要一點機運,但是她卻很幸運地遇上了這種機運。後來終於有一首歌,我聽她唱完之後沉默了良久,最後終於點了點頭,對她說已經好到足夠水準,上台表演大概也不會丟臉了。然後第二天她真的就抱著吉他衝到市區的街上唱歌了。我有點不放心,於是就跟了上去。結果那天她不僅不斷忘詞、使勁的搞錯節拍、吉他拼命彈錯,還一直唱走音。她爛到警察伯伯過來還不好意思取締她。結果那天聽眾只有我一個人。


  想不到吧,那個現在被稱作「音樂祭的狂氣魔術師」、單論格鬥實力絕對排得上亞洲頂尖的歌手,也曾經有過這種經歷。


  結束之後我陪她一起走在街上。


  那時候寒流來了,天氣有點冷。我說我要請她吃東西,就帶她走進一間便利商店。她興奮地逛了一圈之後,終於打開保溫櫃,從裏頭拿了一罐阿華田。


  「嘻嘻,不准反悔喔。」


  當時她的個性已經比國小那時候稍微可愛一點了。


  回家的路上,她用阿華田暖著手,小口的啜飲著。喝完之後,她把罐子當成麥克風,自在地哼起旋律來。


  「白癡喔。」我罵她。


  她不理會我的繼續的哼著旋律,好不容易,她唱夠了,才放下靠在嘴邊的飲料罐。


  「滿足了嗎?」我輕聲問。


  聽到我的問題,她瞇起了眼睛,然後掩著嘴,開始吃吃竊笑了起來。


  等她笑夠了之後,才終於對我說:「怎麼辦?好像還有一點意猶未盡。」


  說真的,我怎麼可能會知道怎麼辦。


  我反問她:「妳自己覺得該怎麼辦?」


  她舉起腿,朝著前方邁了一步,大大的一步。


  「那還用說,」她轉過身看著我,「還有下一次啊。」


  她激動的握緊拳頭。


  「下一次絕對會有更多人。」


  我聽到之後只是苦笑,她到底是哪裡來的自信啊?


  不過在那之後我就知道了,下一次,這三個字就是屬於呂夢霓的專屬密碼。


  對呂孟霓來說,在舞台上唱走音了也沒關係,回家的路上再把這段旋律給哼回來就可以了。


  她天生就知道要用心的過好眼前的日子,不放過任何一片閃逝而過的風景,她天生就知道當下的一切經歷都將在未來的某一刻產生意義。我從來沒看過她氣餒,嗯,或許曾經半夜在被窩裡面哭過吧,每個人都在人生低潮的時候這麼幹過吧?可是在我面前,她從來沒有露出一絲絲氣餒的樣子。


  她在音樂方面或許只能算是「頗有天分」,但是她真的是個追逐夢想的天才。


  那天趁著她把阿華田的罐子丟進回收桶的時候,我問她:「話說回來,同一首歌唱兩個小時,你都不會累的喔。」


  「哼!」她噘起嘴唇,不太服氣的說:「我只想唱我自己的歌。」


  「喔,是喔。」雖然沒有說出口,不過我其實在心裡認為,如果她真的能夠把這種精神堅持下去的話,感覺好像也挺不賴的。我拍拍她的頭,「可是妳自己要做好心理準備,這條路不好走喔。」


  「哼!」


  「重要的是,到時候要是有人死纏爛打的要跟妳點歌,也不要衝上去用吉他砸人家的頭喔,我可不想去警察局保妳出來嘿。」


  她用力地把吉他抱在懷裡,「才不會!」然後又撇過臉咕噥了一句,「不過這個要看對方的態度。」


  我皺起眉頭,「態度?」


  她高高的揚起下巴,「態度好的話,我就放他一馬。」


  我皺了皺眉頭,放他一馬?「那如果對方的態度很不好呢?」


  「那我就拼命揍他,揍到他學會怎麼說對不起為止,用我這雙正義的鐵拳。」她不斷地對著空氣擊出重拳,好像眼前站著一個人肉沙包,雖然只是想像出來的,但是我有點同情那個沙包。「反正遇到這種奧客喔,狠狠的揍一頓就對了。」


  「啊?」


  接著她轉頭看著我,無辜的眨眨眼睛,「到時候要記得來警察局保我出來喔。」


  她這個人如果被畫進漫畫裡面,大概就是最後的大魔王了吧,而且漫畫的主角大概理所當然地會被這個魔王給幹掉吧。


  雖然我知道這種話她都只是說說罷了,我還是有點哭笑不得。還敢叫陳浩達不要去打架咧,她真的很沒有資格當人家的大姐頭吔。這下有要開始煩惱她老媽會不會又打電話給我,對我抱怨說呂夢霓又闖了什麼禍,叫我去勸勸她了。


  「總……總而言之,」我告誡她,「不准打架喔。」


  「哼!」


  她抬起下巴,像隻桀敖不馴的野馬。她就這副脾氣,我也拿她沒辦法。話說回來,我剛剛是不是有說她的個性有變得稍微可愛一點?抱歉,我在這裡把這句話給收回來。


  不過老實說,自從跟陳浩達那一次之後,她就真的完全沒有跟人打過一次架了。除了我之外,她就再也沒有舉起拳頭揍過任何人了。欸,除了我之外。我只不過嘲笑她是塊洗衣板,然後就被狠狠的揍一頓了。


  我們默默地走了一會兒,然後她忽然跟我說:「不然你教我怎麼唱那首歌。」


  我皺起眉頭,「哪一首?」


  她激動的說:「就那一首啊。」


  我依舊疑惑著,「所以我說到底是哪一首啊?」


  她鼓起臉頰,氣沖沖地望著我。然後她閉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氣,接著就開始哼起了旋律。我一聽到立刻把耳朵摀住,然後嗚啦啦啦的亂叫著,想要用自己的聲音掩蓋掉這一切。天啊,怎麼會是這首黑歷史?


  我驚訝的問:「你想學這首歌?」


  她堅定的說:「我想學。」


  「真的?」


  「廢話。」


  我想了一下該怎麼拒絕,最後我把手伸向她,「五百塊。」我想這麼說應該就可以讓她知難而退了。沒想到這次她居然毫不猶豫的把錢包掏出來。媽的,這麼有錢?早知道就跟她要五千塊了。


  一看到那個錢包我立刻就把手縮了回來。「靠杯,算妳狠。」我無奈地說:「好啦,學費的話先不跟妳收。」


  結果她這次居然很堅持,「我會付錢。」然後她真的掏出一張五百塊遞給我。


  我望著那張五百塊,好像那是一張詛咒我雞雞早上硬不起來的邪惡符咒。「反正一定又是阿嬤給你的零用錢。」


  「你明明知道我有在打工!」她揮了揮那張五百塊,「不用遷就我,我都高二了,是個大人了。」


  我別過臉,揮揮手說:「才高二而已,還是半個小孩啦!」其實就算是現在,她在我眼裡,也還是半個小孩子。


  她鼓起臉頰,一臉不服氣地望著我。


  我只好說:「我沒說不跟妳收錢喔,只是,那筆錢等妳哪天出人頭地的時候再給我就好啦!」


  聽到這話,她才終於收起錢包,「不能反悔喔。」


  「哪次給妳反悔過的。」然後我又指著她說:「可是妳出人頭地之後,那五百塊真的要給我喔!」


  沒想到她後來真的出人頭地了。只不過我到現在依然沒有拿到那五百塊,只收過一把被詛咒的恐怖吉他。


  我想,如果哪一天我問她:「妳這樣算是出人頭地了吧?」她應該也會對我「哼!」一聲,然後回答說在自己的音樂傳遞出這個銀河系之前,都不算是出人頭地吧。


  她出道的第一張專輯,被報紙上的樂評寫作:「信手拈來的天份,理所當然的傑作。」我當時很不服氣,真的很想要把她以前寫的這堆芭樂爛歌寄給他們聽聽看。信手拈來?去你媽的信手拈來。我到底聽了多少爛歌,才有這些人口中的那一句「信手拈來」?


  有天份?什麼叫做有天份?理所當然?什麼叫做理所當然?


  沒有看過她瘋狂練習練到那把吉他上面的五根弦都沾滿血跡的人,憑什麼輕巧的用一句話就抹殺掉她在背後付出的努力?


  唉,其實她現在低潮的時候也時不時會寫出一些爛歌,只不過爛不爛,她自己已經知道了。現在她只要覺得自己的歌寫得爛,就會把錄音檔寄給我聽,依照慣例,我聽完會打電話給她,跟她說我已經聽過她的歌了,「爛透了!」然後立刻把她批評得體無完膚。老實說,這對我而言,也是蠻紓壓的啦。


  有一次,跟她通完電話之後,她沉默了良久。


  「哥,謝謝你。」


  聽到她這麼說的時候,我趕快跑到窗戶邊把頭探出去往上看,因為我以為天就要塌下來了。


  我們兩個一直都維持著不錯的感情,就算我後來去了日本之後,我們還是有著密切的聯繫,有一次元旦她還偷偷跑來日本找我玩,說是想要體驗一下日本的新年。我太太很喜歡她,總是說沒能在離開之前多烤一些年糕給她吃好可惜。她一直都覺得呂夢霓太瘦了,每次她來找我們,都會想盡辦法把她餵得白白胖胖的。


  記得訂婚之前,我帶著我老婆回家。當然當時她還只是我女朋友。呂夢霓接到消息也跑來我家湊熱鬧,那是她第一次見到我現在的太太。她像一隻怕生的貓一樣瞪著大眼睛緩緩靠近,然後繞著她嗅嗅聞聞,還用手戳了戳我老婆的胸部。欸,不能因為自己只能擁有平原,就跑去硬闖別人的高山啊。幸好我老婆也沒生氣,只是嘻嘻嘻的望著這個像貓一樣的女孩。最後呂夢鼓起勇氣,用破破的日文跟她聊了一會兒,我老婆也用破破的中文跟她對話,過沒幾分鐘兩個人就手牽著手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回來的時候,呂夢霓把我拉到一旁,用可怕的表情警告我,如果我不讓那女孩獲得幸福就要跑來日本親手把我幹掉。


  然後又過了一個月,我就跟我老婆求婚了,不過我會這麼做,是因為我發現我真的愛她,想跟她一起過一輩子。


  不過我現在還活得好好的,所以我太太嫁給我到現在,應該還算是幸福的吧。


  還記得我結婚喜宴那一天,中間我太太進去換衣服,呂夢霓跑來後面找我。


  她遠遠的叫了我一聲,接著就衝過來抱住我。


  當時她掛在我脖子上,在我耳邊輕輕地說:「哥,我愛你喔。」


  我也不曉得她的小腦袋又在搞什麼把戲,只是她全身的的重量都壓在我脖子上,都快讓我沒辦法呼吸了,出自於求生本能,我也回抱住她,無奈地說:「好啦,我也愛妳啦。」我拍拍她的背,希望她可以快一點放過我。


  幸好她聽了之後,終於鬆開手臂,讓雙腳落回地上。


  她抓著我的衣領,額頭頂著我的胸膛,一邊哭又一邊笑的,跟平常一樣讓人搞不懂在幹什麼。


  這時我太太剛好從裡面走出來,她看見呂夢霓滿臉淚水,以為我在欺負她,就一臉憤怒地瞪著我看。


  呂夢霓上前抓住我太太的手,哭哭啼啼的說:「嗚嗚嗚,大嫂……大嫂……」然後她也不管會弄皺租來的禮服,就上前緊緊抱住我太太,說:「要一輩子在一起喔……」


  真是個愛哭鬼。


  誰會知道那個脾氣比鑽石還要硬,整天沒事就擺著一副臭臉,才搬家沒多久就敢叫鄰居的大哥哥去吃大便,毫不猶豫地跑去找孩子王幹架,為了一篇作文還敢在全班面前跟老師嗆聲的小女孩,長大之後居然變成了一個動不動就掉眼淚的愛哭鬼?


  說起來,那個呂夢霓究竟是怎麼變成像那樣的愛哭鬼的呢?


  這就必須得從一通電話開始說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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