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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禍(五)日中兩國比較

坪圳氏共和國人 | 2022-09-16 12:27:50 | 巴幣 1218 | 人氣 503


   公與私倫理之辨

  黃文雄先生認為,漢民族是非常重視人際關係的實利主義民族,其社會倫理的核心課題是個人親近家族。所以,其道德是以君臣、父子、夫妻為核心,關心的課題是個人vs個人的利己主義道德規範,卻欠缺利他精神。忠孝也是,雖然屬於道德實踐,也終究偏向以個人為核心的利己主義。(第八十頁)

  針對中國儒教,日本曹洞宗的創始人道元禪師有一針見血的批判,「佛陀不擇時所,與眾生各立同一境地,唯盡力救濟眾生耳,孔子之說則無此」。

  賴肖爾博士指出,日本近代化成功原因之一,乃是在於日本倫理學是目標志向,達成目標的價值更勝一切。相對的,中國社會之所以停滯,乃是中國倫理學是身份志向型,人們只關心自己能否出人頭地,在社會上以什麼身份過活、如何飛黃騰達。關心與個人未必相關的特定目標、價值觀理想上如何實踐,反而被當成是異類。(同第八十頁)

  「忠」是「公」的倫理,「孝」乃是「私」的倫理。漢民族自古清楚忠孝難以兩立,但儘管如此仍一味鼓吹忠孝倫理。(同第八十頁)


  平重盛(一一三七~七九年,平安時期武將)也說「盡忠則不孝,盡孝則不忠」。中國人鼓吹忠孝的同時,通常強調要以「孝」作為最高道德律,以孝為優先。韓國人對此也無差異,甚至更強烈。(第八十一頁)

  當然,日本也有「孝」的倫理,只是內涵跟中國差異極大。

  中國《孝經》強調「孝者初仕於親,次仕於君,終於立身。」

  「立身」乃「孝」最高目標,受此影響,中國奉公的觀念偏利己性,大部分人被綁在家庭的束縛中,更何況「忠孝難兩全」,兩者一但衝突,勢必二擇一,但韓國人更多比中國人選擇盡孝。比如常有軍事將領回去「守孝」,放棄作戰任務,直到二十世紀初「日韓合併」(一九一零年),仍有部隊統帥服孝慘敗的例子,最著名的是一九零七年,韓國義兵最高統帥李麟榮離開前線奔喪。

  反之,日本文化支柱乃「武」的文化,以武做為倫理基礎的文化,更重視「公」的倫理,忠優先於孝。武的倫理與忠的倫理結合,成為日本人精神文化的基礎。

  黃先生認為,西洋的loyalty與日本人的「忠義」頗為類似,基本精神乃是封建領主與騎士的經濟契約,是在give and take關係上建立的社會倫理。武士道和騎士道分別由「忠義」和loyalty發展而成。(八十一頁─八十二頁)



  再來提到印度,印度並無中國講究孩子單向孝順父母的倫理,也沒有「孝」的觀念。在印度親子倫理規範乃是「愛」,而且是相對性的概念,不講求絕對的付出。他們有「戒」(sila)的概念;佛教有「五戒」說法,也和漢人的五倫不同。

  原始佛典呈現古印度存在主奴的權力與義務關係,主人對於奴僕必須「五仕」,奴僕對於主人必須「五愛」。漢人文化並沒有發展出類似倫理。

  一般性倫理規範,印度人認為奴僕對主人盡忠理所當然,但主人也須愛護奴僕。

  原始佛教提倡「敬」、「仕」的概念,認為主人必須以崇高精神看待自己對奴僕的義務。和佛教相反的是,儒教道德強調下對上的絕對服從。所以,從儒教思想去理解佛教的「慈悲」與「愛」的概念,會完全誤解。漢譯佛典便是將上對下的的「敬」、「仕」竄改成「教授」。

  更有甚者,中國人發現佛典完全沒有闡述漢人最重視的「孝悌」,滿足特定政治目的&文化價值的造假傳統又跑來了!他們刻意偽造《父母恩重經》與《大報父母恩重經》,在印度完全找不到原典經文的造假創作。(第八十三頁)

  (筆者補充:曾經在住家附近菜市場,曾經看過有人散發這種恩重經的小冊子,內文都是只要一世當過父母子女、千百世輪迴也要無條件報恩的極端概念(先不問轉世能否遇到)……甚至攻擊說男人侍奉父母臉無喜色、進入妻子房間出現趣態神情為罪惡===真的有病,中國特色的道德。

  印度人認為尊敬父母很重要,但只限於在世。人死後靈魂歸處,是以「業」人的內在心理與生命能量、外在行為等等加總後,產生因果律來決定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業,由於這個機制自生命誕生就會自行運作,凡人無法也無須干涉(1)。明治維新以後的日本人也是認為只須對活著的父母盡孝。

  但是,因為中國人認為父母去世後仍須對其盡孝,道教才會有「太乙救苦天尊」這種神明,道士協助做法,打破地獄救出亡者。

  此外,佛典並無關於「忠孝」的詮釋。(同八十三頁)



  孝道在中國倫理學上之合理性

  黃先生認為,中國人堪稱是全世界最世俗化的民族,信仰心非常薄弱,但是他們卻特別重視「孝」,甚至可以說對於中國人而言,「孝」已經是宗教。而且,孝順的倫理觀在中國已經形式化、形骸化,就連父母喪禮也極端注重外在形式。(第八十五頁)

  宗族制度又稱為「宗法家族制度」,是經歷數千年歲月固定化的家族生活模式,背景條件是農村。農村生活特別是農業生產,當然不可能一個人完成。若無奴婢家丁、或跟大戶人家一樣雇用佃農協助,就得全家團結努力,因此宗族非常重要。

  中國很早就形成這種以家族為單位的國家,「國家」正是家族擴大而成,著名的社會科學家馬克思.韋伯稱為「家產制國家」。中國人所謂國家,即是「國」,也是「家」,非常傳神。中國歷代王朝也是如此,只容許一個家族、一個姓氏掌控天下,因此每次改朝換代才被稱為「易姓革命」。(同八十五頁)


  中國人的家族關係是,一個人飛黃騰達,整個家族都必須沾光;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或「一人得道,九祖升天」講的就是這種高強度裙帶關係。不過相反的,「一人有罪,誅其九族」,政治上犯罪,嚴罰牽連到撲殺、剷除掉其家族勢力的程度,更勝於其他同時代的封建國家。

  家族榮枯盛衰被綁在一起,這是中國歷史發展鐵則,個人幾乎沒有自由生存空間。這種社會模式,即使在實施改革開放的今天,也有號稱「太子黨」的中共高幹、黨國組織官僚家族尤其是革命元老之後,倚靠特權企業大撈特撈。

  黃文雄先生表示,他唸小學的蔣介石時代,台灣社會不斷灌輸「總統是我們的大家長,軍隊是我們的家庭」,此類軍歌到處傳唱,一般民眾都能朗朗上口。台灣群眾至今仍有總統是全民「大家長」的概念。就邏輯運作而言,家長是家族領導者,為了有效整合、領導家族,就必須強調「孝」這個德目,當作家族成員的生活規範。當一家一族之主成為王侯或天子,「孝」進一步擴大為「忠」,忠君愛國成為全民生活規範。(第八十六頁)

  (筆者我在此補充:這套忠君愛國的思想作法,比起舊日本帝國時代,將傳統神道改為國家神道,神道教變成國教。根據神道信仰的神話傳說,日本天皇乃是地位最高的太陽神──天照大神的長子,全體日本國民也被視為天照大神的子嗣,必須服從長子盡忠……中國國民黨的作法,竟跟日本軍國主義者的作法如此接近雷同!?

  與此不同的是,日本人最重視「忠」這種公倫理(2),而不是「孝」這種私倫理,也就是忠優先於孝。此外,「武」的倫理與「忠」的倫理結合,成為日本人精神文化的基本原理。(第八十七頁)


  日本文化發展與中國類比
 
  但凡國家成立之際,政權都會宣示一些理念價值觀,標榜為治國的理想。例如,日本的聖德太子(西元五七四-六二二年)就宣示以「和」作為治國的根本理念。儒教倫理後來傳入日本,以「仁義禮智信」五常之中的「仁」取代「和」。但在日本人心中,「和」仍舊還是比「仁」更重要。為什麼呢?
 
  「和」乃是以佛教思想為基礎,比儒教倫理思想更深入日本人內心,是日本自大化革新建國以來最重要的社會原理和倫理基礎(ethos)3.。
 
  在此理念下,社會所有階層,包括政黨、工會、企業、學校、宗教團體、學會、校友會乃至於社區運動會、運動俱樂部、球隊、家族等,「和」都被視為基本原則,日本文化也因此形成特有的集團主義。
 
  要「和」,當然得公平、平等。日本人不喜歡個人突出於團體,日本俗諺「露出木板的釘子一定會被打下去」,顯示出日本人重視持盈保泰,不愛出風頭。為了公平與平等,日本也不強調菁英教育。(第一百三十六頁)
 
  不論公司治理還是人才養成,日本人不太強調能力主義,而是排資論輩。黃文雄先生認為,戰後日本企業實施的「年功序列制度」(九零年代經濟泡沫後逐漸廢止)。各社會團體乃至於企業公司內部,避免過於激烈的實力競爭,喜歡以商量方式解決問題。過程中,重點不是領導人獨斷,而是長老發言。長老負責整合歧見,作出定案,是具有日本特色的民族主義。
 
     聖德太子在其擬定的「憲法十七條」當中強調「大事絕不可獨斷,必與眾論之」,將主政者不可獨斷獨行,加以書寫明文化。〈第一百三十七頁)
 
  黃先生認為,因為這項文化特質,日本人比其他民族更加寬容,對其他人充滿了同理、同情的慈悲,戰後的日本人似乎忘卻這項特質。
 
  支那─中國則是自孔子以來不斷強調「仁」,但這個國家其實是全世界最殘虐的文化民族,《史記》等各王朝史書都不例外,充滿殘酷殺人的記載(蒙古裔的日本歷史學家楊海英則稱為「中華嚴罰思想)。老子所謂的「大道廢有仁義」完全講到痛處。若所謂「大道」是依循天地自然之理,顯然中國人自古以來都背道而馳、形成一種反自然的傳統。(第一百三十七頁)
 
  雖然自南北朝開始,佛教因戰亂開始流行興盛,至鮮卑系隋唐兩代,中國佛教信仰規模、影響力達到巔峰;宋代還形成極有特色的禪宗,但佛教最重視的慈悲,卻未曾進入民眾內心。中國也不像日本、泰國、緬甸等國家一樣,將佛教的教義、儀式融入大眾日常生活的文化觀念,使得人人都能在生活中實踐並反思佛理;而是在明清兩代,被所謂的釋道儒三教混合大雜燴(戰後台獨作家李喬稱「傳統雜燴教」),給執政者混淆定義、淡化影響力了。
 
  反之,日本禪宗卻完全繼承佛教最根本的慈悲精神。(第一百三十七頁)
 
 
  熊澤蕃山認為,日本是一個「仁國」,但其定義與眾不同。
 
  「所謂仁國,如何定義?我認為,仁國之人應好武,因仁者必定是勇者,此乃自明之理。」(《蕃山禪宗》第一冊)
 
 
  筆者補充:就算是在日本,也意外跟古希臘哲學家一樣,認為「勇氣」才是道德的大前提。如果沒有勇氣,看到不公平、不正確的事情,又怎麼會上前干涉呢?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甚至到了不得不抉擇是否大義滅親這種程度,靠的不僅僅是血氣方剛,更需要大無畏的勇氣來作後盾。
 
  前述熊澤蕃山的「仁既武」的理論,也是認為,戰爭仍須遵守「仁」的理念,黃先生認為,這是日本獨有的思想。
 
  在日本,窮凶極惡乃至於犯下很大過錯或戰敗者,只要切腹自殺謝罪,就能被原諒。日本人認為,沒有過錯大到「萬劫不復」不能被原諒的,黃先生評價,這實在是令人敬佩的想法。(第一百三十八頁)
 
 
 
  相較於中國,日本思想家中村元指出,《論語》主題是「禮」,不是「和」。因此《論語》的「禮之用,和為貴」不太可能是聖德太子的思想出處。孟子雖然也提到和,卻只強調君臣關係,而非跟聖德太子一樣推廣到全國整體社會眾人身上。

     聖德太子重視「和」的重要性,在他的憲法十七條中第一條說明:「以和為貴,不宗忤逆之事。人皆有黨,達者亦少,是以或不順君父,或有違於鄰里,然上下和睦論事和諧,理自通,何事不成?」(第一百三十九頁)
 
    (新增補充):當然,並非只有日本人重視「和」,和聖德太子同時代的古朝鮮,有一位元曉(六一七~六八六年)也提倡「和」的主張。羅馬帝國皇帝君士坦丁大帝為了平息教會紛爭,也提倡「和」的重要性。西元前三世紀創立孔雀王朝的阿育王,在征服後推廣佛教,也強調「和」來解決臣民之間的衝突對立。
 
 
  中村元針對「和」有如下定義:「所謂和,主要作用是部落對立之際,可由此產生超越對立、團結的基礎。這也是一般國家乃至於極權國家得以成立共同體的原理。」
 
  日本思想家和辻哲郎也提及,聖德太子所謂「上下和睦」,並非集團內部下對上單方面的服從,如此看法值得注目。而且共同體組成原理的「和」由聖德太子制定憲法,詮釋成社會倫理的根本法則。以社會科學的理解,「和」就昇華成為了秩序的基礎、國家存在的理由。(第一百四十頁)
 
  因此,當「和」不僅成為日本政治原理,也成為社會成員彼此互動相處的方式;達成理想並組成國家,日本人才能因此驕傲自稱是「大和民族」。
 
 
  戰前日本文部省針對「和」也有如下的敘述:「我國所重視的和,根本精神在於承認整體之個體的存在,個體生存妥當,整體當然有所發展,這才是真正的大和。」(第一百四十一頁)
 
  以筆者我用社會學來看,日本的集體主義,是一種能夠包容個人主義存在的特殊集體意識,不得不說不論是在亞洲還是其他國家地區,都是一種獨特。

 
  筆者感想:中國常常自稱「以和為貴」,但是真正崇尚並實踐「和」的國家,怎麼看都是日本國更有資格。
 




(1):這段解釋由於作者講述太過籠統,另外參考《薩古魯談業力:一個瑜伽士關於改變命運的教導》的說法。網址: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31224


(2):關於日本文化公私分明的界線區分,參考《日系哲人總統李登輝》

〈3〉:ethos(本性、精神)指特定文化的本質與精神。希臘語的意思是性格與習慣。十九世紀韋伯從社會科學角度給予定義,因此也是社會學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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