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消除大家對我的誤會呢?
吃完晚餐的此刻,我躺在床上思索著這個問題。
我並沒有去找羽娜學姐幫忙,因為我不想給她添麻煩。
何況,這本來就是我自己的事情,那當然要自己解決才行。
但我怎麼想也想不出法子。
如果誠實說出一切,又會發生和上次一樣的事情。
那麼,我該怎麼辦呢?
由於我怎麼想也想不出該怎麼辦,所以我決定出去走走。
說不定吹吹夜風、讓腦袋冷卻一下,辦法就出現了。
我踏出家門,來到街道上。
接著,我看到一個小女孩很開心的接受了媽媽送她的禮物。
然後她們就這樣手牽手回家了。
我不禁將那個小女孩聯想成莊奕婷。
不,或者說每個小女孩獲得媽媽送的禮物都會高興吧。
這麼想著的我,繼續在這條街道上走著。
◎
我走到街道的盡頭後,明白該怎麼解開誤會了。
可是會花一點時間就是了。
但這絕對是值得的。
◎
「嗯?楊柏睿今天怎麼沒來學校?」
湘玲看著柏睿的空位,道。
「不知道,我LINE他也沒回。」
奕婷如此響應。
隨後她們就開始上課。
◎
下課後,奕婷和湘玲一起走到班導面前詢問柏睿的事情。
「我沒有收到楊柏睿的請假通知,所以他已經被我記曠課了。」
班導平淡的說完這句話後,離開了教室。
「⋯⋯」
留在原地的兩人露出十分無言的表情。
她們不敢相信那個從未遲到的楊柏睿會曠課。
但她們也明白他會這樣做,那想必是有這麼做的理由吧。
因此,現在也只能靜靜等待了。
◎
碰!
我把一塊被燒得焦黑的木板移去旁邊,然後仔細觀察木板下的地方。
木板下的地方是一葉遊樂園特有的石板地面。
雖說某些地方已染上火焰燃燒後的黑色,但還是能看見白色的石板地。
這裡也沒有啊。
我已經在這間遊樂園找了三個小時了,也還是找不到莊奕婷的髮夾。
沒錯,我想出來的辦法就是找到她的髮夾,如此一來誤會也就解開了。
可是這真的很難找。
我試著用我讀過的推理小說裡的推理方式去推理,然後一個地方一個地方慢慢翻。
只要堅持下去,會找到的。
◎
在柏睿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之後,他總算在被燒毀的旋轉咖啡杯這裡發現了一個兔子髮夾。
但此刻的他已筋疲力盡,無法將髮夾交給奕婷。
◎
而就在柏睿找到髮夾時,永聖高中的會議室,陳志銘老師正和其他老師開著會。
會議內容是該不該讓曠課一個禮拜的楊柏睿退學。
「楊柏睿從一踏入學校就不打算參加社團,這很明顯是挑戰學校權威的一種反叛行為,而現在又曠課一個禮拜,所以我認為他可以不用來了。」
老師A如此訴說著自己的想法。
其餘老師們也像是認同他說法那樣的點點頭。
甚至連身為柏睿班導的陳志銘老師也是一起點頭的成員。
「那既然這麼多老師同意,我就正式宣佈楊柏睿被退⋯⋯」
「等等!」
當校長要宣佈讓柏睿退學時,會議室的門被突然打開,走進一名有著黑色長髮的女學生。
是元希。
「請各位老師再等等吧,柏睿同學一定會回來的。拜託了!」
說罷,元希向老師們深深鞠躬。
她的鞠躬明顯超過了九十度。
可見她的誠意有多充足了。
「⋯⋯」
見了她這模樣的校長和老師們,都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
他們也不想看到優秀的永高之花一直維持這種姿態。
因此,校長這麼說道:
「看在妳這麼認真為他求情的份上,我就再給他一些時間吧。今天之內,只要他還不來學校,那我也沒辦法了。」
「謝謝校長!」
道謝完後,元希立即離開會議室。
她將請假單交給班導後離開學校。
——柏睿同學,等我一下,我馬上就趕到你身邊了。
一邊在心中這麼說道,元希一邊加快腳步。
◎
休息了一會兒,我感覺好多了。
但我不知為何這裡的溫度怎麼上升了。
就算現在是夏天,也不可能這麼熱吧?
我睜開眼睛後看到前方那間賣紀念品的店鋪被紅色的火焰燃燒著。
此外其餘地方也一樣。
我不懂為何這些地方會被燒。
不是已經被燒毀一次了嗎?
那為何還要再燒毀第二次啊?
這麼想的時候,我聽到了一道嗓音。
「縱火、縱火、好愉快~」
這道聲音不斷逼近我,所以我躲在一棟還算完整的建築物後面。
我看到一名長相人畜無害的青年將手中寶特瓶裡的液體倒在一棟木製建築物上,然後往這棟建築物丟出已點火的火柴。
轟!
突然,木製建築物染上熊熊大火。
見狀,任誰都知道那瓶液體是什麼,也知道這名青年的身份了。
是縱火犯。
遇到這種瘋子,我第一個反應是報警。
但很遺憾的是我的手機沒電了。
所以我只能離開這裡去警局報案了。
但仔細觀察一下四周,不管是遊樂設施,還是建築物,都被這個瘋子染上了紅色的火焰,這樣根本無路可退。
簡單來說,我被火焰包圍了。
我有個想法是去制伏這名縱火犯,然後從他身上搜收手機打給119叫一台消防車,然後再打110讓警察把他帶走。
嗯,這計劃很棒。
雖然這計畫很棒沒錯,但我依舊要面對一個現實。
那就是以我目前的體力,我沒有把握對付他。
但有時候也只能放手一博了。
畢竟,我只剩這個選擇了。
決定好要制伏他的我,悄悄跟在這傢伙的背後。
他偶爾會轉頭察看背後的情況。
這時我只要躲在遊樂設施後面就沒事了。
雖說是沒事了,但我的心臟卻碰碰碰跳個不停。
並不是對女生有感覺的那種碰碰碰,而是感到驚險的那種碰碰碰。
我繼續跟蹤他。
發現他走進廁所。
我想他是要上廁所吧。
看見他走進廁所,我也明白了為何一葉遊樂園只有廁所沒被燒。
因為縱火犯需要到這裡上廁所。
除此之外,我還解開了一個謎團。
那就是兩年前的一葉遊樂園根本不是因為意外之火而燒毀的,而是被這傢伙給燒毀的。
該死的縱火犯⋯⋯
他知道他當時殺了多少人嗎?
一想到這裡,我就一肚子火。
我現在只能靠握住遊樂設施的方式來調節自己的憤怒。
我看見他從廁所出來後,走進一座涼亭,然後把涼亭燒了。
我趁他專心點燃火柴時衝到他背後往他的後頸劈出手刀。
順利擊昏他後,我從他口袋搜出一支手機。
幸虧手機都有「緊急電話」的功能,這樣就不需要打密碼了。
我撥了通電話給消防局,他們和我說馬上會到後,我再打給警察。
好了,我的事情結束了。
現在我只要將他給拘束起來就行了。
我正在尋找有什麼東西可以把他給拘束起來時,忽然看到一棟正被熊熊大火燃燒的小木屋二樓陽台上,有一支黑色的十字髮夾。
由於我在這間遊樂園只找到一個髮夾,所以我就獨自將它認為是莊奕婷的了。
事實上我從未聽莊奕婷說過她弄丟的髮夾是什麼造型、長什麼樣子。
因此,她的髮夾有可能是在小木屋裡的那個,也有可能是我口袋這個。
現在也不可能打電話問她。
所以,只能去拿了。
想到這裡的我衝進那棟著火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