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思長篇】冬Winter
它一點也不長篇,也沒有冬天的感覺。
一切的開頭總是比過程和結束令人興奮、期待,二十一世紀,這裡是台灣,我是一個普通的大學生,我來用小說描述我的平實生活,我想要更加的刺激,我有很多話想說,卻不敢說,我知道我會因此而後悔,那般的悔恨在初中時早已體會過了,但是人生還很長久,但又一直錯過,那麼到是會在死前無法放開。
一生將錯過的事物是相當的多的,有些是注定的有些是因自己的愚昧,錯過的事情都將成為注定,因為已經沒有能力可以改變了。
我的眼光總是放在未來,在未來的時候我將會變的如何,而我處理事情的能力也會大大的提升,而我自己也會像個有擔當的人,可以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可是現在的我反思過後,才發現我已經陷入那種幻想好幾年了。
現在的我並沒有比較厲害,只是看過的人事物比較多一點,處理的能力比以前再多一點,根本沒有能夠令我自豪的地方,想要改變自己時,卻又遇到許多令人怠惰的阻擾,在沒有強烈要改變自己的意志力的前提之下,根本不可能會完成。
特別是在一些安逸的環境之下,我會像朵溫室裡的小花,順順利利的成長沒有遇到任何的苦難,也不知道在開花之前會不會遇到強烈的颱風,一次就將溫室破壞掉,瞬間自己也被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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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一個冬天所發生的事情,那次寒流帶來的寒冬令氣溫降到了八度,在那樣的街道飄著小雨與冷風,那時不論有沒有穿著大衣,都會顫抖的無法克制,而我就在那樣的街道上行走。
我穿得單薄,只穿著一件內衣和一件長袖的領服,雙手冰冷的毫無知覺了,牙齒不斷的撞擊,背著高中的書包在無人的道路上行走,這是一個寒冬,但我也沒有想到天氣會突然的產生變化。
當我從神岡出發時搭上公車,氣溫的溫度頂多是令穿著厚毛衣的人微微發顫,當然當下穿著白襯衫的我,是要很努力的克制自己的顫抖,我剛放學從豐原坐車到神岡,可是我的外套遺忘在教室中忘記帶出,遺忘這個已經成為我的習性,這也為我惹了很多麻煩。
帶我從神岡坐車並不是要回到豐原取我的外套,而是因為了別的事情,我搭著公車到了豐原,轉搭乘前往后里的車子,那裡是我的家鄉,至少我在那裡待了十六年,且存放了我想帶也帶不走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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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日期是一月一號,很奇特的今年沒有放假,不過倒是有補假,我也不會抱怨太多的,因為我只是一位學生,沒有人會把我的煩惱給聽進去,何況我就連和同儕之間也有溝通的問題。
不過那些溝通的問題都只是單純我的不積極產生的,在未來我應該會有所改變吧,至少會有一兩個能夠知心的好友,不過在那之前我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完成,那便是去取回我最重要的回憶。
「她」,這個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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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吹氣在雙手上,可是已經感覺不到任何溫度了,十隻手指都相當的僵硬,寒冷與顫抖遍佈我身體的每一個器官,但是我腦中的卻沒有完全的接收到那些訊息,我還有要做的事情,才不會因為這點寒冷就退縮了。
雖然飄的小雨並不大,但我身上的襯衫已經濕透了,我還要盡力的保護我書包裡的課本不要濕掉,所以將他們移到背風處,雨水較不會拍打到。
我快步走到騎樓的底下,這裡的對面就是我曾經就讀的小學,回想起來當時的我還真的很可愛呢,也記得當時的我……也是沒什麼朋友的,對吧?
想不到到了高中時我依舊是如此,曾經談的來的夥伴也早就不再聯絡了,但也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在生命中可以說是可有可無吧,因為他們在我身旁三四年之後就會消失不見,我要再找到他們我也沒有辦法。
「只是一場夢」這句話突然進到我的腦子,這是我寫國中一位同學的,也就是「她」,我國中的同學,我只想再次的見到她,可是機會實在太渺茫了,更別說是以互不相識的姿態在路道上差身而過。
已經過了五年之久了,我在豐原的時候或許曾經遇過她?她所就讀的是一所高中,而我是讀一所高職,我的成績極為難看,我想他和當初一樣是個優秀的學生,每天早上搭著校車上課,放學時搭著校車回家,我根本沒有機會遇到她,我甚至不能確定她真的有在豐原讀書?
我也有認識幾個朋友,也和他上相同的高中,不過高中三年我不曾過問,一切就是如此的渺茫,我只希望再次遇到她,而我們也不在彼此相識。
我曾經景仰她、愛慕她,不過經過了這幾年對於那種執著,其實早就消逝了……我會想再見到她的原因,其實並不特別,很多人甚至連我自己都認為我還依戀著她,可是我只是想確認兩件事,第一她還活著、第二她只是個普通人。
第一個聽起來相當的沒品,感覺恨不得對方去死,其實有一部份的玩笑性質吧,不過我更想確認的事,她是否過得很好,有沒有中意的對象,她還算是個不錯的女孩。
第二個確定它是不是普通人,這聽起來有點蠢,怎麼可能會有人不是普通人呢?不過我是真的很想確認,原因是要破除我腦中的魔咒,因為當一個曾經愛慕過的人離開,一開始會朝思暮想的,想她的好、她的個性、為人……
這越想就越糟糕,因為沒有見到人只空想,這個人不久之後竟然被我神化了,她幾乎是一個女神了(女的是女神,男的是天神),腦中有這樣的存在,那麼價值觀自然會有所偏差不是嗎?所以想要親眼看到,然後矯正,這就是第二個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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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陣冷風吹來使我的身子縮了一下,這時綿綿細雨已經停了,但烏雲依舊覆蓋著天空,太陽的光線只勉為其難的露出一絲,不過這一絲陽光也帶給我一點溫暖,在生命中這樣的景色也見過了幾次,國中時也當然見過,讓我不禁憶起當時我對於冷天的反應。
其實和現在也沒什麼差別,我小笑了一聲。
突然想爆料出我所有的醜聞呢。
等這故事說完再接下去說吧。
其實我來到后里完全是臨時起意的,也因為是臨時起意的我才會身在此處,不然通常經過怎樣縝密策劃過的事情,我通常都會退卻不敢執行,其實這也沒有什麼成功或失敗,頂多是讓對方多討厭我一點,前提是她還要記得我,不過她要忘記我也挺困難吧,不過這間牽扯到之後一些麻煩事了,晚點再說。
我在國中時有曾經瞄過老師抽屜裡的學生檔案,其實是我手賤拿出來看的,唉唉,我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只是看照片和住址而已啊,當然也有看到她老爸的照片,那性別啊、身分證字號阿、興趣、星座啊,我都沒有偷看喔。
說到底還是侵犯了隱私權吧?
我記得住址是,台中縣后里鄉墩東村福德路……恩,到這為止不透露了,說白了是為了維護她的個人權益,說「更白」一點是我不記得了。
我能記得前面那一串不知道對錯的地址就很好了,說不定她「也」搬家了,沒錯是「也」,因為我也搬家了,搬到神岡,有種來神岡找我啊,不過我在台北讀書你在神岡也找不到我,哈哈。(得意個屁!)
不過還要為故事立場澄清一下,這個時間點我只是個高中生,而亂七八糟的視點亂跳,就考驗讀者的邏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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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我抬著頭看著天空時,一旁佇立在電線上的麻雀因摩托車的噪音而飛起,我回頭看了那輛機車,前面的是一個中年婦女,讓我雙眼一亮的是後位的年輕女子,紅色安全帽,白色大衣及飄逸的頭髮,我來不及看清她的臉便從我的身旁急駛而過。
當時我直覺反應那是我要找的人,第二個想法便是我想太多了,我低下頭繼續向前走,當時我還不是很確定我記得的地點對不對,畢竟那時我高三而偷看國中老師的資料是國三的事情,過了這幾年都沒有去回想……對於我的記憶有很大的沒有信心。
當然我是硬著頭皮繼續走下去,不久後便到了目的地的地址,我深深的吸了口氣:「接下來要做的就事……按下門鈴後立刻掉頭跑走!」我緊握雙拳,心中向自己吐槽這是連屁孩都不會玩的惡作劇遊戲。
現在的小屁孩也太明事理的吧!
小時候我可是連按五家的門鈴一起按後躲回自己的房間,偷笑……痾,狂笑比較切合。
感嘆現在的小孩子也喪失他們天真的本性啊,不過仔細一想我可是一個高中生了,這樣做不太好吧,我便在她們家門口外的柱子前坐了下來,我可是挑好室內看不到室外的好角度,然後:「大聲的喊出她的名字並告白,對吧?」
我搖搖頭,不對。
我看到我手上,一本包在紙包裝袋中尚未拆封的聖經……別胡思亂想了,這本要三百塊呢我要自己讀,才不送人,不說別的當時的我就是個小氣鬼,雖然現在也差不多。
反正我總不能送聖經吧,對於喜歡的對象是什麼宗教都不清楚,這我真的是該打啊,功課作的不夠多,各位男生們如果喜歡個女孩請記住以下幾點:
一、無時無刻的觀察她
二、看她的五官外表,3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4眼球是黑色還是褐色,5嘴唇是薄是厚,6頭髮是否純黑或是有點天然麻色,7指甲長短,8坐姿端正與否,9站姿及走姿,10平時說話的語氣,11一天說在校園生活平均說幾句話,12月經何時來,13她的體能,14她爸媽叫什麼名字,15有幾個兄弟姊妹,16家住哪裡,17家中的電話,18家裡的經濟狀況,19是什麼宗教。
嗯嗯先概說到這裡,聽起來雖然像是變態,或者是監探人員要調查的內容,艱辛無比但這就是喜歡人家,所要付出的代價,男生們認命吧!
(這文章又將害慘了幾個年輕的雄性生命體。)
我不會送聖經,因為我不是傳道士;我不會大聲告白因為我不在那些年電影中的世界;我不會按完門鈴後落跑,因為我不是小屁孩。
拿出空白的筆記本,撕下一頁,寫下長長的新年祝福,那內容我不記得了,那是給他們家人的祝福,要她們好好的珍惜家庭,我沒有備份內容,是獨一無二的。
最後附上了我是回鄉且隨機發送新年賀文的文人,筆名:Zu∮ice。
我們確實在「人生」的道路上擦身而過了。
就如當初所說的,也是我所期許的「一切都只是一場夢」。
《完》
後續:
今年是大一的跨年前一晚,一月一號我要上台北了,我也沒有辦法寫什麼賀卡給他們了,當初我可是迷路了兩三個小時才到我要的住址,而住在裡面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們一家。
但我很確信我成為了,她心目中最討厭的名單之一,這點我頗為自豪,這樣就再也沒有機會見到面了吧。
其實在這趟旅途之前,我有寫過一封落落長的情書記給她,不過第只好像寫錯,差了兩號門牌,還好沒記到,不然印象又會更差。
之前(高二的時候)在臉書上,總算讓我遇到她了,我自然加她好友,忍了幾個禮拜向她告白,內容有點過於甜膩,我不想再打出來了,未來我也不希望交道什麼女友,因為我覺得那樣的自己是白癡,這也是我不擅長寫言情的一點。
對於言情小說,我個人有點極端的批判,還請各未見諒:它瑪的噁爛,要愛不愛,裝作一臉無辜心底在打什麼算盤,表情冷板心底卻又是什麼一關情獸,看了就想一整本書一撕為二。(我沒有寫錯字喔!以上的字詞沒有任何的意義,若有什麼諧音對上,純屬巧合請勿追究)
好了二十天一篇的小說,被摧的發文了,我寫了兩天,從台北寫到了台中,終於寫好了,另外我遇到了新加坡的畫家,這段故事讓我寫在之後的日誌中吧,大家晚安,我要去當壞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