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呢,他有兩件事沒告訴你。
第一,第一個把電帶進台灣的不是日本人,是清代的劉銘傳。
『清朝台灣巡撫劉銘傳於在清光緒13年邀請江浙仕紳集資五萬兩,於台北市東門外設立「興市公司」(建設公司),治大路,鑿井道,翌(1888)年裝置小型蒸氣燃煤發電機,在丹麥電氣技師的監督協助下,於台北城內首次裝設電燈照明,點亮「台灣第一盞電燈」,裝設地點除了官方機關之巡撫衙門、布政衙門、機器局等建築外,撫台街、西門街、新起街、祖師廟、北門外街道亦有設置。
電燈裝設後,夜晚燈炬輝煌,儼如入晝,當時民間有「欽差已經點燈火,點火點來較月光」之俚語來形容當時景象。
可惜需費過鉅,遂招致各方非議,故為時月餘,市內電燈,除巡撫衙門外,即告中廢。』
漫談台灣電業的前世今生(一)-【前世篇(1)】 – Gordoncheng's Blog
除了『需費過鉅』外,當時的台灣民眾跟『羅馬浴場』的路西斯一樣,把電跟雷電聯想在一起。
據說當時台北民眾走過架空的電線時不是快跑,就是撐起雨傘,深怕被雷電擊中。
這種因民智未開造成的不理性恐懼,也是清代電力建設沒有繼續的原因。
第二,在日本殖民時代,電力事業是暴利。
當時台灣民眾最反感的,就是公營的電力集團坐擁鉅利,提供的服務卻是不如預期。
例如台灣新民報在1930年的報導就指出,新竹電燈會社(電力公司)的純利,是總資本的四成。
如果台電年度的淨利多到資本額的百分之四十,應該早就被人家罵翻了吧。
事實上,這麼高的獲利(甚至比日本本土電力事業的獲利還要高),也的確引發了台灣民眾的反彈。
各地的電力公司也紛紛從善如流降電價。
但是戲法人人會變。
有些電力公司只降高基本費率的電價,低基本費率的不降。
(順便講一下,當時只有日本人,還有部份他們豢養的三隻腳寵物,才能付得起高基本費率;一般台灣人只支付得起低基本費率)
有些按月計價的,不是縮減供電時間,就是降低供電量。
當時就有人開玩笑說電費是減了,但是燈泡的亮度也減了。
...你認為這是什麼電力建設?
最好笑的是半個世紀後,竟然還有人認為,這種電力建設是在照顧民眾,是日本殖民政府愛護台灣人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