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了眼前的要事,看了一些小說作品。
大致理解「劇場」一概念對於設計小說的重要性。
佳句背誦成制約反應,寫出流水帳
回想起學校的教育,或許是流水帳感的主因,因為那是「文字組合」為主的教育。而非「設計故事」、「設計人物」後,讓文字替兩者服務。
換句話說,在你動筆之前,思考的不是該設計哪些人物,該讓人物怎麼出場、行動,以及這串行動交織出甚麼故事、思想。
拿著筆,但想的,可能只有反覆被訓練記憶的「文字組合」。
縱使國文課本上的作品,有其獨特的文字美學的價值──這些作者非常屌,能發現組合這些文字,屌!但是,為何該作者使用A文字組合,而非B文字組合,就不是課堂上傳授的,甚至,最後只是訓練學生,「背下這些文字組合」,造成想認真寫作的同學的困擾。
只是隨意排列組合某些文學家或尼采的話語,並不會讓人成為文學大家和尼采──對,稍微寫作過的人就能知道,用典不等於屌度,甚至,成為哲學家並不會讓小說更好看(或許會更看不懂)。說到底,「背越多佳句越高分」的傾向,時常讓寫小說的人摸不著GP。
當然,往往被當作「文學」表揚的作品,不可能會有(也不允許)有流水帳感,但這不代表,當在課堂上被「轉譯」進學生腦海中時,能原封不動的保留所有性質,尤其部分夠屌的文學作品,在華麗文藻和豐富的隱喻之下,有許多「難以看見」的人物邏輯、故事邏輯運作著,更不好發覺。
可是,這卻往往是作品吸引人之處。
至於豐富的藝術性(上文舉例,包括:華麗文藻、隱喻)可能只是配料,甚至是為了輔助「人物」存在。那麼,只是把佳句拼拼湊湊,確實寫不出好作品,儘管如此,義務教育課堂上學習到的作文,往往就是把佳句拼拼湊湊,外加「過世的外婆」。
最後,我們的寫作就是狗血的人物和情節,以及信手拈來的佳句。
大概只有國文老師和閱卷老師不得不看。
「文筆」好就要看嗎?
想想,縱使你的辭句再美,為什麼你的外婆死了,觀眾就必定要感動?
一定是文筆不好,再堆砌。
…
想想,縱使你的辭句再美,為什麼你的外婆死了,觀眾就必定要感動?
一定是文筆不好,再堆砌。
…
想想,縱使你的辭句再美,為什麼你的外婆死了,觀眾就必定要感動?
一定是文筆不好,再堆砌。
…
還要繼續堆砌嗎?如果你寫得很開心,沒有問題。
可是,當你想要留下讀者,請回頭看作品。
「這麼多字,重點在哪?」
「這麼多字,重點在哪?」
「這麼多字,重點在哪?」
也許你該停筆,想一想該寫甚麼。
仔細回想那些真正感動過的作品,它們有甚麼。
除了模糊的「文筆」。
文筆,不是不重要,但就像一台車,引擎再屌,裝了四方形的輪胎,你很難跑順。
文字就像演員的演技,符合這故事、場面、演員的才適合
劇場有幕,一個大事件中小事件,也就是大因果中的小因果。由於戲劇訴諸人的情感和認知,也便需要設計一幕幕劇場,堆砌成完整個一篇故事。
若是嘗試當過演員,或是欣賞精彩的戲劇,就能體會這段話的含義。
好演員,基本上就能編好劇。演員在戲劇邏輯中才能活。基本上,對白、肢體語言、口白都是演技,甚至劇情的一部分,甚至是重要的一大部分,表達人物動機、行動還有各自的結局。
文字為載體的小說也是如此,尤其當你嘗試書寫「擺在市場上競爭的類型小說」,更要著重戲劇的成分。
不過,這不代表文字只要不是「說」而是「演」就夠了。所謂演,譬如「開心」要寫成「眉頭上揚,像個月亮,眼睛閃亮,立刻想漫舞,縱使處於冰天雪地」。固然,上述是一個不錯的訓練,但若沒弄清楚「演」是為了呈現甚麼效果,恐怕這道工程,只是把流水帳翻譯成更華麗的流水帳。
因此,某些人很努力的寫小說,更盡可能的讓文字活靈活現、描述得巨細靡遺,甚至貼了一堆佳句,但不少讀者仍無法享受、不耐煩。或許,這就是「流水帳感」的問題。
回想感動自己的戲劇:去除流水帳
那麼,如何避免流水帳感?
想像自己的寫作,是一部兩個小時的電影,你會放進甚麼,不會放進甚麼?你不會放一些很合理,但不會增加精采度的情節(何況開始在這些情節上貼上佳句)。那麼,這些就是不該放進來的,譬如主角總是在家裡打理兩個小時才出門,電影都演完了。至於該放甚麼,戲劇常說「衝突」。人物間、人物代表的團體間,以及思想間。以及故事發展帶來的懸念,或許這是更值得寫作者專注之處,而非還沒確立前,就開始修辭──堆砌文藻,追求「文筆」。
想好的你的故事、人物動機和結局,比起投入精力在文筆更重要。
文筆還是故事、人物?
因此,「文筆」不是太大的問題,及格就好。
對讀者而言,用詞遣字通順、常見而不造成閱讀負擔,就是好的「文筆」。回到國文課的佳句訓練,「文學(文字藝術)」似乎是寫好作品的為一標準,但過度專注在文字的排列組合是否有美感,恐怕犧牲了讓故事、人物更精彩的精力。
不過,這是個人感想,也許夠美的文筆很重要。也許不屑那些叫賣的小說,但不妨思考其「文筆」究竟是哪種風格?是像國文課那般,還是簡約而能表達意涵即可。倘若如此,為何「缺乏美感的文筆可以賣作」?因為大眾的品味很差?值得探究。
「好故事」和「好人物」才是難求的。部分作者追求「故事合理性」,顯然「你要求自己的寫作,沒有荒誕的事件因果和糟糕的人物邏輯」。這正是「故事」和「人物」設計的重點,而不是「文筆」。
文筆,及格就好──不至於造成你的讀者負擔。
能為你的讀者著想的用詞遣字,就是好文筆。
「純文學」=好的文字作品?
「純文學」是個麻煩的詞,畢竟我也是在非常寬鬆,甚至沒有定義周延的狀況下談論。而且若是出言不當,很容易冒犯相關人士。最好的方法就是訴諸權威,但我手邊沒有文學期刊,我也沒作文化研究,所以我找WIKI。
西方所說的文學(literature)有兩層意思:1、書面;2、有藝術或智力成分而部屬語言的作品。根據前文,我似乎很討厭純文學?不,不如說討論純文學很麻煩,因為好似在討論,「甚麼叫作好的文字作品」,甚至「454這樣的作品才有資格稱作文學」。
我唯一有意見的,大概是「文『學』」的「學」讓這個概念在「我的中文」理解中,變得很奇怪。
類似的詞,有「史學」、「哲學」,我們常說討論歷史知識或哲學知識的作品,教作史學著作或哲學著作,儘管「文學著作」也通,但我們常理解的意思,並非「討論文字一學問的著作」,而是「『文』字上很屌很有『學』問和藝術性的著作」,並簡稱「文學」。至於「『對』文字的研究『學』問」則用了另外一個詞「文學研究」。
換句話說,哲學≒思考的學問;史學≒拼湊和再現往事的學問;文學≒「文」字上很屌很有「學」問和藝術性的著作。
不過,怪怪的。
因此,很多時候,別人講「文學」兩字,我都自動拼成「文字美學」。事實上,許多在講「文筆」的人,他們在寫作上追求的,似乎也是如何讓他們的「文字更美」。
文字美學一詞,還真當之無愧。
文字美不美?歡喜寫才是最重要的
當然,追求「文字美學」不是問題,但美太主觀,就要承擔「沒多少人懂你」、「只好孤芳自賞」的處境。如果真的很開心也無妨,但想打入大眾,可能揣摩戲劇會比較好。
我長期有個疑惑,學校教的「作文」怎麼跟如何寫「流行小說」不一樣。也跟一些朋友討論,也找了一些文獻和課程,儘管如此,我基本上對「純文學」是抱持尊敬,更惋惜其輪落為「佳句剪貼簿」。
不過,說真的,當一個作者立志寫會被頌揚的「純文學」,就不會在乎上述這些,反而會專注再其它價值,譬如「是否是某個社會的縮影」、「文字組合下的意象是否華麗」、「是否有大道理被訴說」。因此,計畫寫出一篇「被讚嘆的曠世鉅作(假定這類意圖,區分了它是純文學)」,需要的更多是對於現存文化的觀察,並以某種精細的語言使用,堆砌在書面中。
認真說,我沒有能力寫純文學。
我不討厭純文學。
精確的說,我只是討厭「學校只選純文學」,「而且只教『來,剪貼(背下來)』」,導致寫小說的時候,我花了好長的時間才弄清楚「該專注在哪」,擺脫「剪貼」的習慣。
簡單結尾好了。我可能沒必要界定「純文學」,但寬鬆來說,「純文學」可能更強調「文字藝術」這塊。我對於其本身,我沒甚麼貶意,但如果是想打入大眾,不建議只攻文字美學。
那麼,「一部作品不含有太多戲劇/傳播的技術,就算是純文學作品嗎?」或許該說,這類寫作,試圖把精力放在「文字美感」本身,而非故事或取悅他們的受眾。至於單篇宣稱是「純文學」的,到底「在文字上到底美不美」,好像是另外一個命題,但把文字優美與否,等同界定「純不純文學」,似乎會有些問題。
這些問題留給文學學院的人處理吧。
代結論:美是主觀的,只能求遇知音,而不能製造知音
這篇文章,我的論點很簡單。若要寫好小說(尤其準備上架賣錢的),最好下工夫的地方,不是「被讚嘆的曠世鉅作」所強調的文字或反映社會的價值,反而是戲劇上的一些技術,譬如故事設計、人物設計、人物演出,並在這基礎上,選擇容易傳播的文字(考量你的受眾)。換句話說,若要寫好小說,下工夫在故事、人物和「為你預設的觀眾選擇舒適的用詞遣字」,可能比下工夫在文字美學好。
儘管我的論點單純,但還是害怕整篇下來,部分讀者會認為,我把「純文學」=「做作的文字」=「不考量其他因素的自大文本」。
看了許多討論,似乎都會觸犯到這點。因此,基本上,我不太喜歡談論這「文學」一話題。看起來,這容易冒犯其他人。不知為何,是不是文學,甚麼是文學,往往聯繫很多人的自尊。
算了,這些問題留給文學學院的人解決吧。
本文僅是一段小筆記和抱怨。
另外,讀者若在本文有任何不認同的,歡迎當成屁話。我沒有得過任何文學獎,甚至國小國中高中的作文沒拿過優等,也沒上過任何正式投稿(除了2004年在遊戲基地MO板的徵文,第一次被選上,拿到MO4當作獎品。但這是唯一的一次)。
換句話說,我很可能有偏見,因為我的寫作資歷很糟糕,因此不夠重視「學校國文、作文課」以及「文字美學」。
感謝您的閱讀。
最後感謝深犬,會有這篇比較完整的想法屁話,是來自與其的交談。也感謝他對我想法的寬宏,給了一些認同和回饋。
筆者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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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草民(nobuusa) 閱讀愛好者,尤好「粗鄙之語」與「王司徒」,現居於台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