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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之翼》(2008) X──1 守護的人(Part.1)

LPR | 2015-10-11 20:56:30 | 巴幣 4 | 人氣 346



福音,守護、尊崇、帶來希冀與光明之意。





01





    深黑色的風衣,右手戴著皮製的手套,修瑟亞‧斯莫特持續十五年都是如此的打扮。


    極少人會與修瑟亞‧斯莫特有所接觸,不過只要有交會過,常給人的評價都是一致的。不菸不酒不賭也不嫖,完全是個好男人。對於不做諸如此類的事,他給的理由只有一個,那便是──「不喜歡那樣的味道」。煙也好,香水也罷,斯莫特完全不接觸。


    這麼完美的男人,但是斯莫特並沒有結婚。至於這個容易讓人起疑是否身體「欠安」的敏感話題,他給的回答是不喜歡受到拘束。而且,他自認並不能帶給所愛的人所想得到的東西。


    但這樣的想法他從未說出口,也不有任何的機會。


    〈真是個神祕的傢伙。〉


    幾乎沒有人認識修瑟亞‧斯莫特,他也從不參加任何的聚會。他住在都市外緣的某棟公寓的第四十二樓。


    斯莫特完全不參加任何的社交聚會,除非有著必要性的「任務」,那必定是極重要的事,否則他絕不與任何人接觸。


    完全沒有人知道他在做什麼。

    
    身穿黑衣的斯莫特就是如此神秘的人。


    以斯莫特個人而言,他不喜歡現在的生活,但也並不排斥。不過只要「任務」一結束,他就必須忍受欲死的痛苦,這是不變的事實。


    現在的左眼已經換過第四次,大概也會是最後一次換了。未來,應該是沒有機會去換眼睛了,且沒有任何的必要性。除他自己閒得發荒,戳爛自己的雙眼,享受一瞬間的刺激感和麻痺的痛楚。一想到這裡,斯莫特不經地笑了一下。


    畢竟,未來的日子比起現在,可會是閒得不得了。


    那時的自己,要去做隱姓的公益也行,去當個人文藝術作家也罷,接下來的人生,斯莫特只想活出自我。接著,再輕鬆的閉上雙眼,然後去見天父,雖然說應該是見不到。


    因為他很清楚自己所犯下的罪孽有多麼深重。


    不過──見不到也就算了,反正他相信自己和路西法可以談得開來。


    只要下個「任務」一結束,他就可以「光榮」退休了,以二十九歲的年齡退休。這種年齡對於一般的上班族來說,無疑是想餓死,亦或是想自行創業。但以斯莫特來說,目前手頭上的鉅額資產足夠讓他吃上好幾輩子,甚至用一張張的大鈔堆疊成一棟愛的小屋,這也是一個不錯的點子。


    一提到這裡,斯莫特也想要在退休之後,好好找個終身的伴侶或是願意陪伴他的人。雖說這段幸福的時光如果有,那也不會有多少年,因為他知道自己是活不久的。


    持續使用「祂」,只會讓自己的身體越來越負荷不了,器官會一個接著一個的敗壞,也正因如此,他必須讓常用的眼睛換上一副新的。反正,錢多的是,器官一有不對馬上汰換掉。


    說到身體的狀況,也讓斯莫特想起在一年前自己感覺到一股奇妙的感覺,但又說不上那是什麼。那感覺似乎是發自於彼方,但又非常地渺茫,很像是夢遊一般,輕輕柔柔,不過又說不出一個所以然。


    算了,改天再去檢查一下吧。不過現在並沒有多大的必要性。
    


    在這個社會裡,什麼事都是有可能發生的。


    但是,「神」這個虛無的存在「是」絕對不存在的。


    一切都不會有「鬼」,也不會有「神」,存在的只有「人」自己,那自以為是「神」的「人」。所謂的「神」、「鬼」,也不過是「人」想像出來的。如果這世上真的有「神」,那為什麼不行「救贖」呢?


    斯莫特總是如此去想,打從他從那裡逃出來之後,他便一直問著自己。


    現在的他是持有力量的,但他仍迷網於力量的意義。


    斯莫特認為,力量就如同枷鎖,牢牢地綑住他的生命。


    他已經沒有了家人,一直以來都是,都是一個人獨自活下來。不過如今,總算是可以些微的解脫了。錢的部分早就不構成威脅,他的實力也在業界成為無可動搖的存在。現在的他,想做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自己決定的,再也沒有人能夠拘束他了。
    
    一想到這裡,斯莫特突然有股衝動很想去買瓶香檳,回公寓為自己好好慶祝一下。反正最後一個「任務」也還沒有下來,最快也要下一個禮拜,那麼喝個香檳應該是不成大礙。


    打定了主意,斯莫特將腳步轉向,前往他所認識的朋友所開的店。


    那家店的招牌倒是很明顯,只可惜門口沒什麼人。店的名字是「花紅酒綠」,以極其華麗的霓虹燈進行照射。斯莫特推開老舊的門,走了進去,裡面除了一位酒保以外完全沒有其他客人,皮鞋的踩踏在木製的地板上搞得咿呀作響。


    「唉呦!稀客啊,莫特。」


    「別這樣說,『千幻夢瞳』──『金S‧S 』。」


    「唉!在這裡就別這樣嚴肅了,不然,你也想我這要叫你嗎?『暗影之翼』。」


    「這倒是不必,坎恩。」


    「咿咻,對對對,這樣才對。啊,對了,你來找我有什麼事,『老樣子』嗎?」


    「不,今天不是,請給我一瓶香檳,上等的。」


    「喔,香檳啊,好的,上等的特調香檳,我馬上……咦?等等,香檳?」


    「對,香檳,怎麼?」


    「你……要破戒啊?」


    「只是想慶祝一下,反正現在也沒差。」


    「也對,你是該好好慶祝一下,莫特啊~~你總算是一個男人了呀。」


    「不過酒精濃度別太高。」


    「啥?我正在準備濃度97 % 的……」


    「倒掉。」


    「你還真是不計成本,不知人間疾苦……」


    「我要外帶。」


    被斯莫特稱之為「金S‧S」的坎恩‧尚是個四十來歲的大叔,他穿著一件鬆垮垮的吊帶褲,正一邊調酒一邊與坐在吧檯上的斯莫特,用慵懶的口氣聊天著。


    雖是如此,不過坎恩的手卻如機械一般迅速的調著手上的液體。這種動作以外人來看,就像手是手,坎恩是坎恩一般,是分開的不同個體。可見坎恩的調酒技術已達到極致。手長腳長的他,更是讓如此的技術如虎添翼。


    
    「你多久沒調了?」斯莫特大概是看到這裡連一個客人也沒有。


    「大概──一個半月吧──你是這四十七天來的第一個客人呢!」


    「那請你別把灰塵也調進去。」


    「增加顆粒感有什麼不好。」


    「那個你留著自己喝吧。」


    「OH,NO──開玩笑的,身為頂尖酒保的我怎麼可能沒把器具洗乾淨呢?」


    「真讓人不放心。」


    斯莫特淡淡地笑了一下,說真的,坎恩的技術確實好的沒話說,但也只是看起來。因為斯莫特還沒嘗過坎恩所調的酒,所以也無法確切斷言他的技術。


    不過今天終於可以喝喝何謂高手調的酒了。雖說以香檳的酒精濃度來看,也只算是氣泡飲料而已。


    〈多久……沒這樣心情輕鬆了呢?〉
    


    「呼哈!好了。」


    約過了一小段時間後,坎恩將他所調好的紫羅蘭色的液體倒入一個精美的玻璃瓶裡,並將其推至斯莫特的面前。


    「多少?」斯莫特接過瓶子,裝入一個手提布袋後問道。


    「無價。」


    「……又來這招。」


    「嘻,友情是無價的。朋友,你又欠我一份人情。」


    「照這樣看來我永遠還不完了。」


    「那就下輩子再還。」


    「……是嗎。」


    「好了!總而言之,祝你最後一個『任務』順利!」


    「福音。」


    斯莫特用右手在左胸前劃下一個十字架。


    「福音──!」

    離開了「花紅酒綠」之後,斯莫特提著香檳往自己所住的公寓走去。他那對於超級有錢人來說連當廁所都不夠的空間,坎恩也曾問過為什麼不換個更舒適的透天別墅住住,偏偏選那種小地方,而且還是在頂樓,做什麼事都不方便。斯莫特也只回答他「樹大招風」,而且只有一個人住的話用不著太大房間。


    徒步走在街燈的照耀下,斯莫特與一名身穿白色燕尾服的青年擦肩而過。他看了青年一眼,而那青年也很有禮貌性地對斯莫特微笑行點頭禮。


    青年似乎在想些什麼事,從他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一些端疑。一頭的金髮很整齊的往後梳理,看來他是非常注重外表的。


    依照那青年給人感覺和他所穿的衣服,大概是位小有名氣的音樂家。不,也許是樂團的指揮家。


    音樂啊!說的是。退休後自己也要多做點藝術方面的薰陶,免得成為文化土人。


    轉角過後,晚間的路人是越來越少了。雖說斯莫特所住的地方仍屬都市區,不過比起市中心還是差距甚遠。


    都市的中心有棟雙子星行的大樓,老遠便能見到其燈火通明的外貌,以及上方那象徵光輝的十字架。


    今天並沒有騎機車出來,只是想享受一下實際用腳走路的沉重和輕鬆感。沉重是因擺脫不了地心引力,而輕鬆感則是沒有任何的負擔和痛苦。打從由那裡逃出來後,這些年來,很少可以像今天一樣輕鬆自在。


    〈很快的,這種優哉的日子天天都有。〉


    ──只要完成後一項「任務」。


    最後一次,讓最後一次的最後一人閉上雙眼。未來,「暗影之翼」只會是個歷史上一個可怕的名詞而已,一個看不見且最可怕的「惡魔」。



    斯莫特兩手插進風衣的口袋裡,任隨風讓他的衣角飛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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