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很殘忍,直接造成既有生命的死亡。
而生孩子除了造成後代,以及他們之後的後代必然的死亡,他們之中的某些人,還會因為疾病或意外傷害生不如死。
怕以上敘述過於簡略,有些人不好了解,又怕有人誤以為我沒有考慮到好的層面,因此先簡化問題,再詳細說明。
1.先考慮簡單的狀況
生小孩可能產生一個快樂的人,也可能產生一個痛苦的人。為了方便說明,先考慮較為嚴重的狀況。
假設那個快樂的人,得到極樂的人生;而另一個痛苦的人,嘗到了生不如死。
每個人認定的極樂人生可能不同,這邊暫且以李奧納多當例子:有錢、有名、有才華、有伴侶。(不喜歡李奧納多的人可以帶入你覺得更好的例子,有更好的例子也歡迎推薦給我。)
接下來考慮生不如死的案例,一樣先舉幾個嚴重一點的例子。
(1)古田順子的案例,17歲被囚禁後,受虐41天才死。
(2)植物人王曉民的案例,出意外後,在床上從17歲躺到63歲才死。
有人以為古田順子所受的欺凌只是特例,但其實這樣的殘忍故事在世界許多陰暗角落仍然時常發生。Bestgore.com關站以前,動不動就有人貼血腥影片,有許多人被活活凌虐、斷手斷腳、砍頭。現在去Documenting Reality還可以看到一些。有心的人還可以在國內外血腥群組裡找到更多資料。法律只能嚇阻怕死、怕被關的人,對於不怕的人無效。況且有些欺凌法律管不到。
植物人的部分,新聞報出來就很多了。若你加入fb的安樂死推動聯盟,還可以看到許多重病、尋求死亡的人。那些人的經歷,可以證明一句話:「一旦特定的痛苦門檻被越過,沒有任何快樂可以補償。」
現在,假設最單純簡化的狀況,生小孩可能出現一個李奧納多,或一個古田順子。那麼從那個被生出來的小孩的利益考量,避免傷害在道德上優先於製造快樂,應該避免生小孩這件事。如果製造出李奧納多,同時也產生了一個古田順子的話,在道德上足以令許多人良心不安。——「我們沒有義務帶給別人好處,但有義務不帶給別人傷害。」
這時,有人會提出另一個問題:旁觀者看來,避免傷害的確優先於製造快樂,但那對那個有可能成為李奧納多的人來說並不公平,因為你沒有讓他成為李奧納多的機會。對那個人來說,他吃虧了。
會這樣想的人,是用「存在的人」的角度去看。已經存在的人裡面(比如我們),許多人想成為李奧納多,於是會認為那個本來應該被生下來成為李奧納多,卻沒有被生下來的人吃虧。
要注意的是,孩子沒有被生下來以前,他並不存在,他並沒有成為李奧納多的需求。他如果被生下來,產生了各種生存慾望後,才會有那樣的需求。不存在的人不需要快樂,沒有快樂對他來說沒有構成剝奪,並不吃虧。
也就是說,生出一個像古田順子或是王曉民那樣的人,他們被帶到存在而受到傷害;但是沒生出像是李奧納多那樣的人,並沒有侵害到誰,那個沒出生的人不會因而受到損害。
為了避免一個古田順子,少一個李奧納多是值得的。
根據以上的概念,可以推出以下更廣泛的狀況。
2.考慮複雜的狀況
考慮群體的狀況,有許多極樂人生的人,和許多生不如死的人。更多的人大部分生活,介於極樂人生和生不如死之間。
有些人認為快樂的人比痛苦的人多,也有人認為相反。但無論如何,不製造那些快樂的人,那些人因為沒有來到存在,就算沒有得到快樂,也不會因此受傷害。而一旦製造了痛苦的人,那些人因為來到了存在,就真正地受到了傷害。
人生之中的傷害很多,這些東西從古到今都沒有變過。——「鬥爭、欺凌、疾病、意外、殘疾、死亡,無論嚴重或不嚴重,必然有某些出現在我們的人生裡。」
我們生出來的後代,以及後代的後代裡面,必然有某些人成為較嚴重的例子,可能到達生不如死的程度。其實就算沒有上面舉的例子那樣的狀況,光是肢體殘障、嚴重的心理疾病或可怕的家庭關係,都有可能讓人生不如死。
用原本的例子來做比喻,為了避免許多古田順子,少了許多李奧納多是值得的。
而生殖,就是讓悲慘的狀況繼續出現在我們的後代、或後代的後代之中。如果他們有人覺得自己的狀況比死還慘,也不想被生下來。那麼可以合理地說,你把他生出來,比殺人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