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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筆記】《偶像經紀公司》Ver6.1

愛天使亞夜 | 2021-05-30 18:43:54 | 巴幣 16 | 人氣 227

各位好這裡亞夜。

由於疫情的關係整個月都沒有開到桌遊團,
所以也就沒有辦法進行平衡性更新。
不過倒是有個想試試看的點子想試著揉到遊戲裡,
雖然現在只是在想而已,
還不一定真的會弄出來。

封面圖片:《あいりすミスティリア》

《偶像經紀公司》
《Idol Production》
《アイドル・プロダクション》
遊戲時間:45~90分鐘(內部測試推測)
遊戲人數:3~6人
推薦年齡:12歲以上
遊戲類型:工人擺放、公司經營

【前情提要】

關於第六版的更新內容請參考這裡

【更新內容】

版號是6.1而不是7,
是因為這只是在第六版的基礎上去延伸的出來的旁支系統。
結合了在四月底的測試年會中收到的遊玩回饋,
之後將「經紀人」與「偶像」的行動拆開原則上是就這麼定下來了。

這次是基於這個系統上去做的延伸,
就是:如果讓玩家來扮演偶像的話?

具體而言,
是一部分玩家扮演經紀公司,
而另一部份玩家扮演偶像。

原本的遊戲,
所有的玩家都是扮演公司。
玩家需要利用經紀人並帶領偶像去執行各種活動來賺取公司的知名度。
現在是加入了扮演偶像的部分,
該玩家會從18位一般偶像當中選擇1位來扮演,
並以偶像的身分參加遊戲。
當然,
既然是偶像,
那麼當然就可以跟經紀公司互動。
要成為個人勢或企業勢,
就看玩家自己的安排。
然後,
遊戲勝負方面,
扮演偶像的玩家跟扮演企業的玩家之間不會彼此競爭,
換句話說,
至少4位玩家才能以這種方式進行遊戲,
然後扮演偶像的玩家當中有一人獲勝,
扮演企業的玩家當種也有一人獲勝。
換個說法就是,
玩家設法贏過自己的競爭對手就可以了。

【具體差異】

首先動數方面,
公司是4個,
但原則上是3個免費+1個加班。
之前提過,
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
而加班費是3個金幣,
比打工的收益(2個金幣)還高,
因此加班去打工絕對是虧的。
也因此,
只有當玩家面臨「即使花點錢也非得現在做不可」的情況下玩家才該考慮動用加班動。
另外,
公司還會有6個偶像棋,
代表公司最多可以雇用6個偶像,
並用以標誌傘下偶像的行動前後狀態。

換句話說,
一般偶像只能行動1次而且做什麼是公司說了算。
但由玩家扮演的偶像如果也這麼廢的話那還玩個貓啊XD
因此玩家扮演的偶像跟NPC比起來還是會有一些優勢在。
這部分也是體現在動數上。
玩家扮演的偶像呢一樣可以拿到3個動數,
不過不能使用加班功能,
換句話說,
扮演偶像的玩家一回合也可以做3件事情,
能採的點位基本上跟公司是一樣的,
不過扮演偶像的玩家無法使用星探跟投資功能。

同樣的,
就像公司需要支付偶像維持費,
也就是支付薪資給偶像一樣;
扮演偶像的玩家當然也需要支付生活費,
如果付不出錢來就會餓肚子,
具體呈現的方式就是下一個回合得到動數懲罰。
公司如果積欠薪資,
那也就是員工抱怨就算了,
但畢竟出了經營危機,
因此知名度會受到影響;
但玩家如果沒錢生活,
精神就會變差,
所以能做的事就會變少,
但因為這是私領域的事情,
因此知名度不會有所影響。
話雖如此,
少動數的話相對於其他競爭對手而言你相當於少了一個可以賺分的行動,
所以實質上也跟扣知名度沒什麼區別了。

【個人勢】

扮演偶像的玩家,
一開始都是以「個人勢」的狀態加入遊戲。
在這個狀態下,
玩家可以進行自主訓練(踩「訓練」格子),
或者自主參加演出(踩「公演」格子)。
因為是個人勢,
所以應要支出的所有費用都要自己來,
而可以得到的所有獎勵也都是自己拿。

【企業勢】

扮演偶像的玩家,
當然也可以選擇「加入企業」。
當企業在進行「星探」這個動作時,
扮演偶像的玩家也可以跳出來希望企業跟自己簽約。
只要企業肯收而偶像想去那契約就成立,
此時企業需要支付一筆簽約金給扮演偶像的玩家,
金額的話只要雙方談妥即可。

按照遊戲規則,
企業使用「星探」功能時只能雇用1名偶像,
或者多支付1元後再額外雇用1名偶像。
如果這時企業雇用的是「玩家」也一樣會佔掉1個名額,
所以偶像玩家開價太高那企業了不起就去找NPC而已,
而且說認真的,
如果你不想被簽你幹嘛跳出來呢XD
另一方面,
雇用玩家偶像肯定是比NPC要強一些的,
企業如果在這方面太吝嗇的話,
玩家也可以選擇不簽就是。

當玩家加入企業成為企業勢偶像以後,
就得將自己的一個動數交給該企業,
這個動作則改由企業去安排。

具體來說是這樣,
例如企業要派NPC偶像去訓練,
那麼應該使用一個「經紀人」去踩訓練的格子(相當於做接洽),
然後付錢(訓練費)。
接著拿一個偶像棋放在該偶像卡上,
代表該偶像這回合行動過了,
同時該偶像也會因為訓練的關係而獲得成長。
那如果換成派玩家偶像去訓練的話,
企業一樣用一個「經紀人」去踩訓練的格子同時付錢,
接著一樣拿偶像棋放在該偶像上,
只是該偶像卡不在自己面前而是在另一位玩家面前罷了。
企業玩家跟偶像玩家要來的棋子只代表雇用關係。
企業玩家一個回合只能對一位自己傘下的玩家偶像下達一次指令,
換句話說,
對企業玩家來說,
在「命令」這件事上跟對NPC偶像是沒差別的。

由於企業玩家拿走了玩家偶像的一個棋子,
所以該玩家偶像就只剩下2個動作可用,
但因為企業會下達一次命令由該玩家受益,
所以動作上是不虧的,
只是會虧一點自由度。

加入企業勢具體的好處是,
每個回合都能從企業那拿到薪水,
對於自己的生活費支出將會有所緩解。
另外,
由公司派遣出去受訓時的訓練費用由公司買單,
然後由公司派遣參加公演時的知名度收入是公司及偶像玩家各拿一份(雙方都拿一樣多,而不是平分)。
由於困難度較高的公演其演出需求不太是單一偶像就能完善的,
在公司底下就有機會讓以組團出演的形式參加高難度公演,
增加玩家賺到知名度的機會。
不過公司派遣的任務所獲得的所有金錢獎勵(含打工在內)都要歸屬公司,
玩家將拿不到半毛錢。
畢竟公司已經用了薪水去買你的這個動作了。

當然,
以上只是「公司派遣去做動作時」的效果,
如果玩家是以自己的動數去執行而不是被公司派去的,
那麼報酬的算法就跟個人勢是一樣的。

整體來說,
公司方面好像比較吃虧,
其實並不會。
雇用玩家偶像能做的事情基本跟NPC偶像一樣,
但因為玩家偶像平常也有多動數可以去做事,
尤其是訓練機會。
換句話說,
玩家偶像的成長速度會比NPC偶像更快,
因此企業在養成超級偶像這點上會比較迅速,
也因此企業雇用玩家偶像確實會比NPC偶像來的更有利。

由於企業跟偶像之間沒有勝負衝突,
企業玩家只要設法贏過敵對企業就算勝利,
因此遊戲中企業玩家仍然有充分的動機去雇用玩家偶像。

至於偶像方面,
企業要你做的事可能就不是你想做的事,
這是你拿企業好處所要付出的代價。
如果你反悔了,
你可以在回合結束時支付違約金然後跟企業解約。

【解約】

遊戲中,
如果企業想要解雇NPC偶像,
就要支付解約費用=簽約費用。
當然當回合的薪水還是得照付就是。

面對玩家偶像的場合,
若是企業方面提出解約,
則規則與NPC偶像一樣,
只是違約金由玩家偶像收下而不是消失在銀行裡。
反過來說,
若是由玩家偶像提出解約,
則改成玩家偶像要支付違約金給企業,
金額一樣是原本的簽約金。
如果付不出來當然就不能解約。

【挖角】

挖角這個動作目前還在規劃,
目前還沒有確定會怎麼實行,
不過目前是以「你願意賣,他願意收,那就行」的方式處理。
費用一樣是雙方談妥即可。
以上是針對NPC偶像的部分。
如果今天挖角的對象是玩家偶像,
那就會變成玩家可以向新企業收取一筆簽約金,
但同時玩家也須向原企業提出解約才行,
因此這個動作當然就只能在回合結束時執行。
解約費用是固定的,
但簽約費用則如前所述,
是玩家偶像與玩家企業間說好就好。

【總結】

因為還沒製作樣品,
只是先整理目前的思路,
所以也不知道具體來說會變成怎樣。
或許與之前說的事件卡一樣會做為擴充規則的一環。
以4人遊戲來說的話,
2家企業2家偶像來組成2打2或許能有不一樣的風味?
真的得試一下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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