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4:26。
手機顯示的時間靜止不動,從進入這裡開始就沒有任何變化,訊號則是一格都沒有,電話無法撥出,也接收不到網路。
待在這裡已經是第幾天了?
我不知道。
這裡是個很奇妙的地方,我是誤打誤撞闖進來的。起先以為是跑進拍古裝劇的佈景,畢竟原本身在水泥與金屬構築成的現代街道。
還記得那是個已經進入十一月卻還像盛暑的下午,陽光刺眼得足以讓人瞎掉。我走在平常習慣的散步路線,熟悉的轉角忽然不再熟悉,被這條街取而代之,它憑空出現,事前完全沒有一點預兆。
它無疑是非常突兀的存在,明明是豔陽天,轉角後的這條街卻是破曉時天色將明的樣貌,微亮的淡藍色天空漂浮著絲狀的雲,遠處有薄霧,所有景物蒙上一層昏暗的藍,好像套用藍濾鏡的相機。
似乎只有我發現這條街道,其他路人全部視若無睹經過,無人朝裡頭瞥向一眼。實在太可惜了,這條街好美。
俗話說好奇心會害死一隻貓,可是我不怕,甚至如郊遊般輕鬆走入。反正我不是貓。
與常見的柏油路還有水泥大樓不同,這裡是石板路與磚瓦屋的組合,共同構成古色古香的街景,粗糙的牆面爬著細小的綠色青苔,很有江南小巷的氣氛,如果傳來二胡或古箏的樂聲也不讓人覺得奇怪。
因為樓房低矮,抬頭即可不受阻礙地望見整片天空。空氣中飄著淡淡的冷香,恰似清晨時帶有的獨特氣味。
待我回頭,已不見來時的路,喧囂的大街不見了。看來我是困在這條神秘陌生的街中了。
我四處探索,發現所有的樓房都沒有入口,大門緊鎖,屋內黑暗無光。街道沒有盡頭般無限向前延伸,兩側樓房緊鄰錯落沒有空隙,因此我只能筆直前進。
奇妙的是,每跨出一步,腳底就會泛出藍色的漣漪,一度讓我誤以為踩進水窪,但確認知道的確還踩在堅硬的石板上,何況鞋子也沒濕。
我不確定究竟走了多少,手機的時間依然是14:26,雖然看起來是即將破曉的清晨,但預期的陽光沒有出現。我耐著性子前進,途中一個人也沒有,直到腳痠。就地盤腿坐下休息時,屁股邊泛出大圈藍色的漣漪。
我好奇地用指尖戳著地面,一圈圈小小的漣漪隨之綻開。大概是新型的互動式特效裝置?
好有趣的地方。
當我將視線從地板移開時,那個女人已經出現在面前。她穿著一襲藍色古裝,身材高挑,比例完美,比網路新聞常見的小模還要好看一百倍,完全就是大明星等級,但我對她完全沒有印象,可能是剛出道的新人?
對於目瞪口呆的我,她倒是很平靜。
「你好。這裡在拍戲嗎?」我問。
她搖頭,微側的臉龐很美。
「這裡是什麼地方?如果不是拍戲的話,是展覽?回到清朝體驗展?」我開始胡說八道,遇到漂亮的女人時總是管不住多舌的嘴。
她依然搖頭,對於看不到她的笑容我有些失望。
「這裡是所有悲傷人的歇處。」她指著我屁股下不斷泛出的漣漪,「這裡容許所有悲傷。」
我笑了,「聽起來很吸引人。但是我並不覺得難過或怎樣的,只是剛好路過。」
結果她也笑了,極淺極淡,蜻蜓點水般的寧靜笑容。「你可以否認,但來到這裡就是最好的證明。」
「誰知道呢,搞不好出了點小差錯。你瞧,我看起來再好不過。」我一屁股站了起來,滴溜溜轉了一圈:「活力旺盛的成熟男性,對吧?」
她沒多說什麼,只是盯著我看,那過於清澈透明的眼神看得我渾身不自在,後頸發麻。
我下意識迴避女人的目光,「好吧好吧,你說得沒錯,我是碰上一點麻煩,剛好欠了地下錢莊一點錢,那些不講道理的傢伙很難纏。一直被討債的生活真的不好受,搞不好這就是讓我鬱卒的原因?如果可以讓我在這裡避避風頭我會很感謝的,我還不想失去手臂或是腎臟。」
女人沒有回答我的請求,翩然轉身,慢步走遠。
「就當你答應啦!謝啦!」我對著女人的背影大喊。
結果她完全沒聽到似地慢慢遠去。自討沒趣的我只好摸摸鼻子,吹著口哨一路跟在她身後。畢竟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兩邊的街景看久了實在讓人厭倦,一成不變又無法進入的樓房更不再有探索的價值。
女人在一棟屋前的窗台停下,從那裡拾起了什麼。我湊上去,發現她手裡拿著一朵藍色的花。雖然可以辨認出是藍色無誤,但有種說不上來的奇妙感,那顏色實在過於鮮活、濃郁且生意盎然。
手賤如我伸手去碰,接觸到花瓣的瞬間忽然身體一陣顫慄,腹部像被人狠狠地痛毆一拳。
豆大的眼淚奪眶而出,無來由的悲傷讓我不能克制地嚎啕大哭。腳邊的藍色漣漪又急又快地不斷泛出,令石板路活像亂雨打落的池子。
痛苦之間我看到躺在白色病床上奄奄一息的面孔、靈堂的黑白遺照,還有在火中焦黑扭曲的紙錢。所有人哭成一團,哭聲讓人心碎。獨自面對熟悉但空蕩蕩的住屋。身體好像因此被刨挖去一個大洞,冰冷空虛的鮮血不斷滴落,可是淚水很燙。
我跪地乾嘔。
女人抱著雙膝蹲在我面前,輕聲說:「你不該碰的。」
「那是……嘔噁……什麼鬼東西?」我勉強忍住嘔吐,痛苦得無法抬頭,只能看著她藍色的裙擺還有一對小巧的繡花鞋尖。
「我剛剛看到一堆奇怪的畫面,我失去了親人?」我慢慢鎮定下來,抹去亂七八糟的眼淚,「這根本不是我經歷過的事情!」
「是別人的記憶。這裡收留記憶。所有不願意回想、渴望遺忘的記憶都能留在這裡。」女人說。
「所以那個花就是記憶?」
「對。」
「下次提醒我千萬別手賤亂碰,直接把我手拍掉也沒關係。」
「下次?你不應該待得太久。」
「我無處可去,剛剛說過了我正在躲債,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被追殺。被逮到的話下場會很慘,非常慘。」我刻意將非常慘三個字的語氣加重,偷偷觀察女人的表情變化。
她輕蹙著眉,看起來有些苦惱。可是我看得出來她並非那種無情會見死不救的人,她的眼神在猶豫。
我安靜等待,不插嘴、不再多話。最後女人輕嘆一口氣,「最遲只能待到你留下記憶,然後就必須離開。」
「沒問題,一言為定。感激不盡!」我得忍住不笑,這不就代表只要不交出想遺忘的記憶,就能永遠待在這裡嗎?
「對了,妳叫什麼名字?」我問。
女人沒有理我,她站起身,小心翼翼地捧著那朵藍花走開。
該不會被討厭了吧?我無奈地笑,幸好已經習以為常。
就這樣,我在這條街待了下來。
*
偶爾會有像我這樣的人來到藍街,他們的臉色大多很難看,愁眉苦臉活像遭遇了天底下最悲慘的事情。
這也難怪,人都習慣誇大自己的難處與遭遇,所謂「所有人都對不起我!」跟「誰能比我慘?」這兩句話完全就是這種自以為是的心境的最佳寫照。
起初這些迷路的傢伙會茫然無措,分不清自己身在何處,還會被腳底的漣漪嚇到,然後會發現我。
他們可能上前攀談詢問,迫不及待想弄清楚這到底是什麼鬼地方,又或是躊躇再三始終不敢向我搭話。
有時候我懶得理他們,要應付這些大驚小怪的人比每天重複吃同樣的早餐更煩躁。
當然,也有完全無動於衷的人,周圍環境變得如何他們壓根不關心,這類人的臉是完全的面如死灰,行屍走肉這個成語是為他們量身打造,所以相對無趣。
在這條街除了神秘的古裝女人之外,我第一個碰見的人就是這種類型。
他叫華哥,我自己取的,因為年紀比我大長得又像任達華,不過也只有長相類似而已,氣場完全無法比擬,就是個平凡的路人。
一個一心尋死的路人。
初見華哥時我不作多想,直接上去攀談。好歹也是第一個遇見的人,總有些同病相憐的好感。結果他只是冷眼瞪著我,那實在是令人不愉快的眼神,既絕望又哀傷,同時充滿憤怒無從宣洩的深沉無助感。
我不懂看相,即使如此也看得出這傢伙印堂發黑,渾身盡是讓人不自在的氣息。我識相地避得老遠,免得他突然發難甚至發瘋胡亂攻擊人,那麼我一定最先遭殃。
退後的同時我注意到華哥腳底的漣漪藍得嚇人,跟油漆一樣濃稠。
後來古裝女人出現了,她跟華哥解釋這條街,然後說可以留下迫切想要遺忘的記憶。
「我怎麼能忘記?我怎麼可以忘記一家老小被他們逼上絕境、被逼得全部自殺,最後只剩我一個活下來?我應該跟他們一起死啊!我的女兒只有四歲,才剛要上幼稚園。還有我太太,跟著我吃苦這麼多年,好不容易熬到生意穩定開始賺錢也買了房子,結果、結果!還不是也被逼死了!」華哥大聲咆哮,額頭跟頸子都爆出青筋,猙獰如厲鬼。
「我不能獨活,我要一起死!變成厲鬼也要報仇!」華哥的慘叫非常淒厲,「真要忘也是忘記當初居然傻傻相信他們,結果葬送我全家人的命!」
基於謹慎起見,我拉著古裝女人退後,免得華哥突然崩潰暴走。但女人掙開,走上前,將手輕按在華哥的左胸口。
華哥愕然地瞪著她,後者溫柔抽手,一朵豔藍的花憑空出現在白皙的手掌上。
華哥腳底的漣漪變淡了,只有稀薄的影子。恢復神智的他默然不語,眼神變了,銳利得可怕。
「喂,你別作傻事啊。」我忍不住提醒華哥,他看起來不再面如死灰,取而代之是打算同歸於盡的冷酷神態。可是女人忽然拂袖一揮,華哥就此消失無蹤。
「人呢?」我目瞪口呆。
「離開了。」女人淡淡地說。
「你不該讓他離開!他出去之後絕對會幹傻事,一定會去找那些逼死他家人的仇家。」我不悅地說。至於下場不是兩敗俱傷就是華哥慘死,對方聽起來就不是好惹的。
「是他的選擇。」女人的語氣平淡得幾近無情。
我煩躁地吐盡濁氣:「既然你甘願把人家不想留著的記憶給收下了,為什麼不好人做到底?至少等他冷靜點再放他走啊。我不知道你拿去哪些記憶,那人看起來是不難過了沒錯,而是根本就快要氣炸了。放這種未爆彈出去後果絕對很麻煩。」
「下次我會記得,把未爆彈留著陪你。」女人說完快步走開。
我只好跟在她身後嚷著:「留下來跟把炸彈丟給我是兩回事,別害我啊!」
「你最好快點想清楚要留下什麼記憶,或是什麼也不留,盡早離開。」女人頭也不回。
「原來是想勸退我。可是抱歉啦,現在風頭正緊,我得再待個幾天……」實際上我根本不知道這究竟是第幾天了,時間根本沒有流動的跡象,天空的雲會流動,但明暗不曾改變。沒有白晝或黑夜,只有不變的破曉前夕。
手機的電量絲毫未減,時間依舊是14:26,當然還是沒有訊號,雖然我也沒有需要打電話報平安的對象。
女人將華哥那朵異常豔藍的花擱置在一棟小屋的窗台邊。這次我學乖了不敢再碰,但我很好奇:「你碰到花的時候都沒感覺嗎?為什麼不會像我一樣哭得像個神經病?」
女人沒有回答。於是我又問:「你平常都待在哪裡?這邊還有其他地方可去嗎?」
會這樣問其實是我希望可以找到能夠安穩睡覺的地方,躺在石板路面很不舒服,睡醒時總覺得骨頭要散了,渾身痠痛發麻。
我也很好奇女人究竟藏身何處?為什麼總是神不知鬼不覺地出沒,有時候一個眨眼會忽然發現她出現在面前,然後彈指間又消失不見。幸好這裡不會感到飢餓,不然問題又多一項。
未解的謎團實在太多,還好我接受度夠高又充滿好奇心。
女人無奈地看著我,我覺得她微皺眉頭的表情相當可愛。「從來沒人像你一直逗留,都有想儘快擺脫的傷痛跟恨不得忘掉的記憶。」
「從來沒有?」
「從來沒有。」
「好吧,那我還真是特別。就像我說過的,我其實沒那麼難過,會來到這裡真的是誤打誤撞。」
「你能出現在這裡就是鐵證。」
「也許吧。不過,你一直都是一個人待在這裡的?」
女人點頭。
「不會無聊嗎?偶爾應該會溜出去逛逛吧?」
女人搖頭。
「是我一定會瘋掉。」我不敢想像。這裡是很美沒錯,比「此生必去十大旅遊景點」、「這樣的美景讓十三億人都驚呆了」這類沒營養專騙點擊率的網路新聞中的附圖更美。
幾次注視著不見盡頭的街道,看著它與天空相連成一點時,我不由得停止呼吸,那是一種相當奇妙且驚人的寧靜。
可是若要一輩子待在這邊不如殺了我來得乾脆。
「說不定你已經瘋了。」女人說。
「在確定我瘋掉之前有件事想再問問,你的名字?」
「留下記憶或是選擇離開,就告訴你。」
「這代價太昂貴了,我拒絕。」我說,難道她沒辦法隨意將人驅逐出去?否則早就可以將死皮賴臉的我給趕出這條神秘的藍街了。想到這邊又多了幾分把握,看來可以待得更久。
她不再多說什麼,放棄跟我糾纏。我不過是稍微將視線瞥向其他地方,回神過來時她又不見了。
我開始認真思考她是鬼魂的可能性,在這種奇妙的地方撞鬼也是很合邏輯的。但我不害怕,單看行為舉止就明白她不帶一點惡意,甚至可以說是非常善良,甚至還慷慨地讓厚臉皮的我留下。
何況俗話說人比鬼還要可怕,所以根本不必擔心。
更重要的是,我知道她不是鬼。
14:26。
手機顯示的時間靜止不動,從進入這裡開始就沒有任何變化,訊號則是一格都沒有,電話無法撥出,也接收不到網路。
待在這裡已經是第幾天了?
我不知道。
這裡是個很奇妙的地方,我是誤打誤撞闖進來的。起先以為是跑進拍古裝劇的佈景,畢竟原本身在水泥與金屬構築成的現代街道。
還記得那是個已經進入十一月卻還像盛暑的下午,陽光刺眼得足以讓人瞎掉。我走在平常習慣的散步路線,熟悉的轉角忽然不再熟悉,被這條街取而代之,它憑空出現,事前完全沒有一點預兆。
它無疑是非常突兀的存在,明明是豔陽天,轉角後的這條街卻是破曉時天色將明的樣貌,微亮的淡藍色天空漂浮著絲狀的雲,遠處有薄霧,所有景物蒙上一層昏暗的藍,好像套用藍濾鏡的相機。
似乎只有我發現這條街道,其他路人全部視若無睹經過,無人朝裡頭瞥向一眼。實在太可惜了,這條街好美。
俗話說好奇心會害死一隻貓,可是我不怕,甚至如郊遊般輕鬆走入。反正我不是貓。
與常見的柏油路還有水泥大樓不同,這裡是石板路與磚瓦屋的組合,共同構成古色古香的街景,粗糙的牆面爬著細小的綠色青苔,很有江南小巷的氣氛,如果傳來二胡或古箏的樂聲也不讓人覺得奇怪。
因為樓房低矮,抬頭即可不受阻礙地望見整片天空。空氣中飄著淡淡的冷香,恰似清晨時帶有的獨特氣味。
待我回頭,已不見來時的路,喧囂的大街不見了。看來我是困在這條神秘陌生的街中了。
我四處探索,發現所有的樓房都沒有入口,大門緊鎖,屋內黑暗無光。街道沒有盡頭般無限向前延伸,兩側樓房緊鄰錯落沒有空隙,因此我只能筆直前進。
奇妙的是,每跨出一步,腳底就會泛出藍色的漣漪,一度讓我誤以為踩進水窪,但確認知道的確還踩在堅硬的石板上,何況鞋子也沒濕。
我不確定究竟走了多少,手機的時間依然是14:26,雖然看起來是即將破曉的清晨,但預期的陽光沒有出現。我耐著性子前進,途中一個人也沒有,直到腳痠。就地盤腿坐下休息時,屁股邊泛出大圈藍色的漣漪。
我好奇地用指尖戳著地面,一圈圈小小的漣漪隨之綻開。大概是新型的互動式特效裝置?
好有趣的地方。
當我將視線從地板移開時,那個女人已經出現在面前。她穿著一襲藍色古裝,身材高挑,比例完美,比網路新聞常見的小模還要好看一百倍,完全就是大明星等級,但我對她完全沒有印象,可能是剛出道的新人?
對於目瞪口呆的我,她倒是很平靜。
「你好。這裡在拍戲嗎?」我問。
她搖頭,微側的臉龐很美。
「這裡是什麼地方?如果不是拍戲的話,是展覽?回到清朝體驗展?」我開始胡說八道,遇到漂亮的女人時總是管不住多舌的嘴。
她依然搖頭,對於看不到她的笑容我有些失望。
「這裡是所有悲傷人的歇處。」她指著我屁股下不斷泛出的漣漪,「這裡容許所有悲傷。」
我笑了,「聽起來很吸引人。但是我並不覺得難過或怎樣的,只是剛好路過。」
結果她也笑了,極淺極淡,蜻蜓點水般的寧靜笑容。「你可以否認,但來到這裡就是最好的證明。」
「誰知道呢,搞不好出了點小差錯。你瞧,我看起來再好不過。」我一屁股站了起來,滴溜溜轉了一圈:「活力旺盛的成熟男性,對吧?」
她沒多說什麼,只是盯著我看,那過於清澈透明的眼神看得我渾身不自在,後頸發麻。
我下意識迴避女人的目光,「好吧好吧,你說得沒錯,我是碰上一點麻煩,剛好欠了地下錢莊一點錢,那些不講道理的傢伙很難纏。一直被討債的生活真的不好受,搞不好這就是讓我鬱卒的原因?如果可以讓我在這裡避避風頭我會很感謝的,我還不想失去手臂或是腎臟。」
女人沒有回答我的請求,翩然轉身,慢步走遠。
「就當你答應啦!謝啦!」我對著女人的背影大喊。
結果她完全沒聽到似地慢慢遠去。自討沒趣的我只好摸摸鼻子,吹著口哨一路跟在她身後。畢竟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兩邊的街景看久了實在讓人厭倦,一成不變又無法進入的樓房更不再有探索的價值。
女人在一棟屋前的窗台停下,從那裡拾起了什麼。我湊上去,發現她手裡拿著一朵藍色的花。雖然可以辨認出是藍色無誤,但有種說不上來的奇妙感,那顏色實在過於鮮活、濃郁且生意盎然。
手賤如我伸手去碰,接觸到花瓣的瞬間忽然身體一陣顫慄,腹部像被人狠狠地痛毆一拳。
豆大的眼淚奪眶而出,無來由的悲傷讓我不能克制地嚎啕大哭。腳邊的藍色漣漪又急又快地不斷泛出,令石板路活像亂雨打落的池子。
痛苦之間我看到躺在白色病床上奄奄一息的面孔、靈堂的黑白遺照,還有在火中焦黑扭曲的紙錢。所有人哭成一團,哭聲讓人心碎。獨自面對熟悉但空蕩蕩的住屋。身體好像因此被刨挖去一個大洞,冰冷空虛的鮮血不斷滴落,可是淚水很燙。
我跪地乾嘔。
女人抱著雙膝蹲在我面前,輕聲說:「你不該碰的。」
「那是……嘔噁……什麼鬼東西?」我勉強忍住嘔吐,痛苦得無法抬頭,只能看著她藍色的裙擺還有一對小巧的繡花鞋尖。
「我剛剛看到一堆奇怪的畫面,我失去了親人?」我慢慢鎮定下來,抹去亂七八糟的眼淚,「這根本不是我經歷過的事情!」
「是別人的記憶。這裡收留記憶。所有不願意回想、渴望遺忘的記憶都能留在這裡。」女人說。
「所以那個花就是記憶?」
「對。」
「下次提醒我千萬別手賤亂碰,直接把我手拍掉也沒關係。」
「下次?你不應該待得太久。」
「我無處可去,剛剛說過了我正在躲債,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被追殺。被逮到的話下場會很慘,非常慘。」我刻意將非常慘三個字的語氣加重,偷偷觀察女人的表情變化。
她輕蹙著眉,看起來有些苦惱。可是我看得出來她並非那種無情會見死不救的人,她的眼神在猶豫。
我安靜等待,不插嘴、不再多話。最後女人輕嘆一口氣,「最遲只能待到你留下記憶,然後就必須離開。」
「沒問題,一言為定。感激不盡!」我得忍住不笑,這不就代表只要不交出想遺忘的記憶,就能永遠待在這裡嗎?
「對了,妳叫什麼名字?」我問。
女人沒有理我,她站起身,小心翼翼地捧著那朵藍花走開。
該不會被討厭了吧?我無奈地笑,幸好已經習以為常。
就這樣,我在這條街待了下來。
*
偶爾會有像我這樣的人來到藍街,他們的臉色大多很難看,愁眉苦臉活像遭遇了天底下最悲慘的事情。
這也難怪,人都習慣誇大自己的難處與遭遇,所謂「所有人都對不起我!」跟「誰能比我慘?」這兩句話完全就是這種自以為是的心境的最佳寫照。
起初這些迷路的傢伙會茫然無措,分不清自己身在何處,還會被腳底的漣漪嚇到,然後會發現我。
他們可能上前攀談詢問,迫不及待想弄清楚這到底是什麼鬼地方,又或是躊躇再三始終不敢向我搭話。
有時候我懶得理他們,要應付這些大驚小怪的人比每天重複吃同樣的早餐更煩躁。
當然,也有完全無動於衷的人,周圍環境變得如何他們壓根不關心,這類人的臉是完全的面如死灰,行屍走肉這個成語是為他們量身打造,所以相對無趣。
在這條街除了神秘的古裝女人之外,我第一個碰見的人就是這種類型。
他叫華哥,我自己取的,因為年紀比我大長得又像任達華,不過也只有長相類似而已,氣場完全無法比擬,就是個平凡的路人。
一個一心尋死的路人。
初見華哥時我不作多想,直接上去攀談。好歹也是第一個遇見的人,總有些同病相憐的好感。結果他只是冷眼瞪著我,那實在是令人不愉快的眼神,既絕望又哀傷,同時充滿憤怒無從宣洩的深沉無助感。
我不懂看相,即使如此也看得出這傢伙印堂發黑,渾身盡是讓人不自在的氣息。我識相地避得老遠,免得他突然發難甚至發瘋胡亂攻擊人,那麼我一定最先遭殃。
退後的同時我注意到華哥腳底的漣漪藍得嚇人,跟油漆一樣濃稠。
後來古裝女人出現了,她跟華哥解釋這條街,然後說可以留下迫切想要遺忘的記憶。
「我怎麼能忘記?我怎麼可以忘記一家老小被他們逼上絕境、被逼得全部自殺,最後只剩我一個活下來?我應該跟他們一起死啊!我的女兒只有四歲,才剛要上幼稚園。還有我太太,跟著我吃苦這麼多年,好不容易熬到生意穩定開始賺錢也買了房子,結果、結果!還不是也被逼死了!」華哥大聲咆哮,額頭跟頸子都爆出青筋,猙獰如厲鬼。
「我不能獨活,我要一起死!變成厲鬼也要報仇!」華哥的慘叫非常淒厲,「真要忘也是忘記當初居然傻傻相信他們,結果葬送我全家人的命!」
基於謹慎起見,我拉著古裝女人退後,免得華哥突然崩潰暴走。但女人掙開,走上前,將手輕按在華哥的左胸口。
華哥愕然地瞪著她,後者溫柔抽手,一朵豔藍的花憑空出現在白皙的手掌上。
華哥腳底的漣漪變淡了,只有稀薄的影子。恢復神智的他默然不語,眼神變了,銳利得可怕。
「喂,你別作傻事啊。」我忍不住提醒華哥,他看起來不再面如死灰,取而代之是打算同歸於盡的冷酷神態。可是女人忽然拂袖一揮,華哥就此消失無蹤。
「人呢?」我目瞪口呆。
「離開了。」女人淡淡地說。
「你不該讓他離開!他出去之後絕對會幹傻事,一定會去找那些逼死他家人的仇家。」我不悅地說。至於下場不是兩敗俱傷就是華哥慘死,對方聽起來就不是好惹的。
「是他的選擇。」女人的語氣平淡得幾近無情。
我煩躁地吐盡濁氣:「既然你甘願把人家不想留著的記憶給收下了,為什麼不好人做到底?至少等他冷靜點再放他走啊。我不知道你拿去哪些記憶,那人看起來是不難過了沒錯,而是根本就快要氣炸了。放這種未爆彈出去後果絕對很麻煩。」
「下次我會記得,把未爆彈留著陪你。」女人說完快步走開。
我只好跟在她身後嚷著:「留下來跟把炸彈丟給我是兩回事,別害我啊!」
「你最好快點想清楚要留下什麼記憶,或是什麼也不留,盡早離開。」女人頭也不回。
「原來是想勸退我。可是抱歉啦,現在風頭正緊,我得再待個幾天……」實際上我根本不知道這究竟是第幾天了,時間根本沒有流動的跡象,天空的雲會流動,但明暗不曾改變。沒有白晝或黑夜,只有不變的破曉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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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沒有回答。於是我又問:「你平常都待在哪裡?這邊還有其他地方可去嗎?」
會這樣問其實是我希望可以找到能夠安穩睡覺的地方,躺在石板路面很不舒服,睡醒時總覺得骨頭要散了,渾身痠痛發麻。
我也很好奇女人究竟藏身何處?為什麼總是神不知鬼不覺地出沒,有時候一個眨眼會忽然發現她出現在面前,然後彈指間又消失不見。幸好這裡不會感到飢餓,不然問題又多一項。
未解的謎團實在太多,還好我接受度夠高又充滿好奇心。
女人無奈地看著我,我覺得她微皺眉頭的表情相當可愛。「從來沒人像你一直逗留,都有想儘快擺脫的傷痛跟恨不得忘掉的記憶。」
「從來沒有?」
「從來沒有。」
「好吧,那我還真是特別。就像我說過的,我其實沒那麼難過,會來到這裡真的是誤打誤撞。」
「你能出現在這裡就是鐵證。」
「也許吧。不過,你一直都是一個人待在這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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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無聊嗎?偶爾應該會溜出去逛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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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一定會瘋掉。」我不敢想像。這裡是很美沒錯,比「此生必去十大旅遊景點」、「這樣的美景讓十三億人都驚呆了」這類沒營養專騙點擊率的網路新聞中的附圖更美。
幾次注視著不見盡頭的街道,看著它與天空相連成一點時,我不由得停止呼吸,那是一種相當奇妙且驚人的寧靜。
可是若要一輩子待在這邊不如殺了我來得乾脆。
「說不定你已經瘋了。」女人說。
「在確定我瘋掉之前有件事想再問問,你的名字?」
「留下記憶或是選擇離開,就告訴你。」
「這代價太昂貴了,我拒絕。」我說,難道她沒辦法隨意將人驅逐出去?否則早就可以將死皮賴臉的我給趕出這條神秘的藍街了。想到這邊又多了幾分把握,看來可以待得更久。
她不再多說什麼,放棄跟我糾纏。我不過是稍微將視線瞥向其他地方,回神過來時她又不見了。
我開始認真思考她是鬼魂的可能性,在這種奇妙的地方撞鬼也是很合邏輯的。但我不害怕,單看行為舉止就明白她不帶一點惡意,甚至可以說是非常善良,甚至還慷慨地讓厚臉皮的我留下。
何況俗話說人比鬼還要可怕,所以根本不必擔心。
更重要的是,我知道她不是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