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頁介紹的是京都知名帆布包公司 - 一澤帆布的故事,
算是「將廢輪胎化為實用包包的SEAL...」的延伸閱讀。
一澤帆布工業株式會社,為一澤喜兵衛於1905年(明治時期)創立的老字號帆布包製作公司,多年來堅持以實用為導向,針對各種領域設計各式各樣的帆布包。
該品牌使用的帆布為綿、麻混紡的帆布,質地厚實且耐用,由於款式簡單大方又兼具實用性,做工也毫不馬虎,因此在關西地區一直是頗具名氣,在路上隨處可見...。
個人很喜歡一則帆布的簡樸風格,偶爾路過一澤帆布時也總是會進去晃晃,不過無論何時,店裡的人潮總是絡繹不絕,其中也有不少是來自臺灣的觀光客。
▲ 一澤信三郎,為一澤帆布第四代的繼承人!
▲ 看到大大的「布包」兩字,就知道自己來到一澤帆布的店門口了!
不過,今日生意興隆的一澤帆布,卻在幾年前三代目繼承人一澤信夫過世後,發生了四代目繼承人兄弟鬩牆的事件,其峰迴路轉的程度在日後被作為拍攝電影的題材也絕不遜色。
2001年3月,一澤信夫過世時,根據現場律師出示的遺囑(1997年預先寫好的,後來被稱為「第一遺囑」),信夫銀行裡的資金由其長男 - 信太郎繼承,而信夫所持有的一澤帆布股份有67%歸三男 - 信三郎(同時也是當時一則帆布的社長)所有,剩餘的33%則歸四男 - 喜久夫所有。
原本依照該遺囑,繼承的事情應該是沒有太大的爭議的,然而到了同年7月,在銀行工作的一澤信太郎卻拿出了另一封父親的遺囑(2000年3月寫的,後來被稱為「第二遺囑」)。根據第二封遺囑的內容,信夫所持有一澤帆布的股份有80%由長男 - 信太郎繼承,而剩下20%則由四男 - 喜久夫繼承。
由於兩封遺書的內容差異過大,而且根據日本民法,遺書要以「時間較後」的那封(也就是第二遺囑)為準,這對於現任社長兼最大股東的信三郎非常不利,因此信三郎提出了訴訟,希望由法院來鑒定第二封遺書的真偽。
儘管信三郎認為第二封遺囑疑點重重,比如:
後來官司一直纏訟到2005年,最後根據最高法院判定,認為「無效的證據不夠充分」,於是判決信三郎敗訴。
官司結束後,身為公司最大股東的信太郎隨即聯合四弟喜久夫召開股東大會,並於大會中解除信三郎社長以及其他董事們的職務,並取而代之自己擔任新社長一職。此外,四弟喜久夫以及信太郎的女兒則擔任公司董事的職位。
信三郎由1983年便擔任一澤帆布社長,直至2005年被解除社長職位,任職長達22年之久,一澤帆布的半片江山也可說是由他打下。然而大哥信夫卻憑著第二封遺囑順利成為最大股東,甚至一舉將他趕出公司,對於信三郎而言,等於是生平的努力全部化為烏有,令人不勝唏噓。
說真的,這對於半生事業都投入在一澤帆布的信三郎而言,真的是相當大的打擊(更何況把自己趕出門的還是長期沒有過問公司事務的兄長)。不過,信三郎本身也沒以坐以待斃,在外人認為他的人生即將落入谷底的同時,他卻持續奮鬥,並讓自己的人生走向另一個顛峰。
當時,在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前,信三郎成立了新公司「一澤帆布加工所」,由自己擔任社長,而原公司「一澤帆布工業」製造部門的65名職人則全員轉職到新公司下。新公司「一澤帆布加工所」再以向「一澤帆布工業」租賃設備跟場地的方式來生產製品(簡單說就是把製造部門獨立成一間公司)。
在信三郎被一澤帆布掃地出門後,信太郎趕緊趁勝追擊,向京都地方法院請求希望信三郎歸還一澤帆布場地與設備的使用權(因為新公司透過租賃的方式仍在使用,且新公司的社長仍為信三郎),後來該申請通過後,於2006年3月強制執行。
沒想到在那一刻,不僅信三郎本人離開公司,「一澤帆布加工所」裡頭的65名職人也選擇與信三郎同進退,全數追隨信三郎一起離開公司(當下的場面應該很精采)。而後信三郎於2006年成立了「一澤信三郎帆布」株式會社,並於原本一澤帆布對面設立了店面(直接打對台)。
除了員工跟過來了,原本一澤帆布的原料進貨商也力挺信三郎,立刻改成與信三郎帆布合作,並且拒絕出貨給一澤帆布。再者,甚至長期委託一澤帆布生產書包的同志社小學也發表聲明改成委託信三郎帆布生產書包......。
日本人是個講究誠信的民族,雖然一澤信三郎輸了官司,但是當時事情一傳開後,整個社會都對他抱持著相當大的同情,也傾向支持他。結果,被逐出公司的信三郎順利成立了新公司,並且開始接單運作,反倒是由信夫負責的一澤帆布瞬間人才盡失(職人走光光),同時無法獲得材料供應,更失去了許多老顧客,只好對外宣布暫時停工。
不過,老大信太郎也沒有就此放棄。在四弟喜久夫(曾經在一澤帆布裡任職)的協助,找來了一批新職人,並且從其他原料供應商進貨,讓一澤帆布的營運順利回歸正軌。多年前我第一次到京都的時候,正是一澤帆布分家不久時。兩間店面的距離不遠,僅隔數十公尺,不過無論是一澤帆布或是信三郎帆布都是門庭若市,客人一位接一位的程度(當時我也買了一個信三郎的側背包,用了3-5年),甚至要請警衛來維持店外排隊人潮的秩序。
直到2007年2月,由於信三郎帆布的的生意太好了,因此一澤帆布的社長信太郎以兩家公司的商標過於相似為由,提出商標權侵害的訴訟(兄弟感情是有多差啊,非得趕盡殺絕不可(-_-メ) )。而這次信三郎的妻子也不甘示弱,再次提出遺言無效訴訟(可能信三郎當年敗訴,無法再提同樣的訴訟,所以改由妻子提出),訴求點和當年信三郎提出的內容一樣(確認遺書的真偽)。
二次遺言無效的訴訟中,一審判決仍被駁回,直至二審判決時,大阪高等法院的法官依據鑑定結果,認為第二封遺書的印鑑是有問題的,因此認為第二遺囑是偽造品,改判遺言無效。而後於2009年的三審中,最高法院裁判長也支持二審的結果,判決上訴的一澤信太郎敗訴。由於信太郎的敗訴,當年股東會把信三郎逐出的決定也連帶無效,使得信三郎再次取回一澤帆布的經營權。
2011年,「一澤帆布」的商標回歸信三郎手中,從此「一澤帆布」、「信三郎帆布」、「信三郎布包」均屬於一澤帆布旗下經營的產品線。
我到日本的時候是2011年7月,當時便有前往一澤帆布參觀,之後想前往信三郎帆布時,卻發現「店鋪消失了」,後來透過網路一查,才知道原來兩間公司已經合而為一了......。
▲ 2011年,兩家公司再度合為一體......
此次的事件,在社會上被稱為「一澤帆布乗っ取り事件」,「乗っ取」指的是「透過不當的手段奪取或是劫持」,可見社會整體對於老大信太郎的評價,也還了信三郎一個公道。
不過,到這邊為止,我們還漏了一件事沒有講。還記得當年協助一澤帆布重新站起來的功臣,四男一澤喜久夫嗎?事實上喜久夫至今仍然是一澤帆布的大股東,不過他後來成立了自己的帆布公司「㐂一澤」,其地點在京都八坂神社附近(距離一澤帆布大概10分鐘左右的路程),不過店鋪的規模不大,客人也不多(經過幾次未曾見到裡頭有人)就是了。
▲ 喜久夫經營的帆布包公司...
▲ 其實產品風格和一澤帆布還是很接近的,畢竟系出同源!
算是「將廢輪胎化為實用包包的SEAL...」的延伸閱讀。
一澤帆布工業株式會社,為一澤喜兵衛於1905年(明治時期)創立的老字號帆布包製作公司,多年來堅持以實用為導向,針對各種領域設計各式各樣的帆布包。
該品牌使用的帆布為綿、麻混紡的帆布,質地厚實且耐用,由於款式簡單大方又兼具實用性,做工也毫不馬虎,因此在關西地區一直是頗具名氣,在路上隨處可見...。
個人很喜歡一則帆布的簡樸風格,偶爾路過一澤帆布時也總是會進去晃晃,不過無論何時,店裡的人潮總是絡繹不絕,其中也有不少是來自臺灣的觀光客。
▲ 一澤信三郎,為一澤帆布第四代的繼承人!
▲ 看到大大的「布包」兩字,就知道自己來到一澤帆布的店門口了!
不過,今日生意興隆的一澤帆布,卻在幾年前三代目繼承人一澤信夫過世後,發生了四代目繼承人兄弟鬩牆的事件,其峰迴路轉的程度在日後被作為拍攝電影的題材也絕不遜色。
2001年3月,一澤信夫過世時,根據現場律師出示的遺囑(1997年預先寫好的,後來被稱為「第一遺囑」),信夫銀行裡的資金由其長男 - 信太郎繼承,而信夫所持有的一澤帆布股份有67%歸三男 - 信三郎(同時也是當時一則帆布的社長)所有,剩餘的33%則歸四男 - 喜久夫所有。
原本依照該遺囑,繼承的事情應該是沒有太大的爭議的,然而到了同年7月,在銀行工作的一澤信太郎卻拿出了另一封父親的遺囑(2000年3月寫的,後來被稱為「第二遺囑」)。根據第二封遺囑的內容,信夫所持有一澤帆布的股份有80%由長男 - 信太郎繼承,而剩下20%則由四男 - 喜久夫繼承。
如果依據第二封遺囑,等於是信太郎、喜久夫合計持有一澤帆布62%的股份
由於兩封遺書的內容差異過大,而且根據日本民法,遺書要以「時間較後」的那封(也就是第二遺囑)為準,這對於現任社長兼最大股東的信三郎非常不利,因此信三郎提出了訴訟,希望由法院來鑒定第二封遺書的真偽。
儘管信三郎認為第二封遺囑疑點重重,比如:
- 依照第二遺囑書的時間,當時的信夫應該因為腦中風而行動困難,如何撰寫遺囑?
- 第二遺囑用的紙是隨便找來的便條紙,文字則是用原子筆書寫,第一遺囑則是以正式的紙張配合毛筆書寫再蓋上印章。
- 承上,第二遺囑蓋的章為並非「一澤(公司登記的是這個)」,而是「一沢(信夫本人的的名字是用這個)」。
後來官司一直纏訟到2005年,最後根據最高法院判定,認為「無效的證據不夠充分」,於是判決信三郎敗訴。
官司結束後,身為公司最大股東的信太郎隨即聯合四弟喜久夫召開股東大會,並於大會中解除信三郎社長以及其他董事們的職務,並取而代之自己擔任新社長一職。此外,四弟喜久夫以及信太郎的女兒則擔任公司董事的職位。
信三郎由1983年便擔任一澤帆布社長,直至2005年被解除社長職位,任職長達22年之久,一澤帆布的半片江山也可說是由他打下。然而大哥信夫卻憑著第二封遺囑順利成為最大股東,甚至一舉將他趕出公司,對於信三郎而言,等於是生平的努力全部化為烏有,令人不勝唏噓。
看到這邊,是否有一點在看「島耕作」的感覺呢?
說真的,這對於半生事業都投入在一澤帆布的信三郎而言,真的是相當大的打擊(更何況把自己趕出門的還是長期沒有過問公司事務的兄長)。不過,信三郎本身也沒以坐以待斃,在外人認為他的人生即將落入谷底的同時,他卻持續奮鬥,並讓自己的人生走向另一個顛峰。
當時,在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前,信三郎成立了新公司「一澤帆布加工所」,由自己擔任社長,而原公司「一澤帆布工業」製造部門的65名職人則全員轉職到新公司下。新公司「一澤帆布加工所」再以向「一澤帆布工業」租賃設備跟場地的方式來生產製品(簡單說就是把製造部門獨立成一間公司)。
在信三郎被一澤帆布掃地出門後,信太郎趕緊趁勝追擊,向京都地方法院請求希望信三郎歸還一澤帆布場地與設備的使用權(因為新公司透過租賃的方式仍在使用,且新公司的社長仍為信三郎),後來該申請通過後,於2006年3月強制執行。
這也象徵了信三郎無論名義上、實質上都被徹底被兄長趕出公司。
沒想到在那一刻,不僅信三郎本人離開公司,「一澤帆布加工所」裡頭的65名職人也選擇與信三郎同進退,全數追隨信三郎一起離開公司(當下的場面應該很精采)。而後信三郎於2006年成立了「一澤信三郎帆布」株式會社,並於原本一澤帆布對面設立了店面(直接打對台)。
除了員工跟過來了,原本一澤帆布的原料進貨商也力挺信三郎,立刻改成與信三郎帆布合作,並且拒絕出貨給一澤帆布。再者,甚至長期委託一澤帆布生產書包的同志社小學也發表聲明改成委託信三郎帆布生產書包......。
日本人是個講究誠信的民族,雖然一澤信三郎輸了官司,但是當時事情一傳開後,整個社會都對他抱持著相當大的同情,也傾向支持他。結果,被逐出公司的信三郎順利成立了新公司,並且開始接單運作,反倒是由信夫負責的一澤帆布瞬間人才盡失(職人走光光),同時無法獲得材料供應,更失去了許多老顧客,只好對外宣布暫時停工。
由這裡就可以看出「人和」的重要性了!
不過,老大信太郎也沒有就此放棄。在四弟喜久夫(曾經在一澤帆布裡任職)的協助,找來了一批新職人,並且從其他原料供應商進貨,讓一澤帆布的營運順利回歸正軌。多年前我第一次到京都的時候,正是一澤帆布分家不久時。兩間店面的距離不遠,僅隔數十公尺,不過無論是一澤帆布或是信三郎帆布都是門庭若市,客人一位接一位的程度(當時我也買了一個信三郎的側背包,用了3-5年),甚至要請警衛來維持店外排隊人潮的秩序。
直到2007年2月,由於信三郎帆布的的生意太好了,因此一澤帆布的社長信太郎以兩家公司的商標過於相似為由,提出商標權侵害的訴訟(兄弟感情是有多差啊,非得趕盡殺絕不可(-_-メ) )。而這次信三郎的妻子也不甘示弱,再次提出遺言無效訴訟(可能信三郎當年敗訴,無法再提同樣的訴訟,所以改由妻子提出),訴求點和當年信三郎提出的內容一樣(確認遺書的真偽)。
二次遺言無效的訴訟中,一審判決仍被駁回,直至二審判決時,大阪高等法院的法官依據鑑定結果,認為第二封遺書的印鑑是有問題的,因此認為第二遺囑是偽造品,改判遺言無效。而後於2009年的三審中,最高法院裁判長也支持二審的結果,判決上訴的一澤信太郎敗訴。由於信太郎的敗訴,當年股東會把信三郎逐出的決定也連帶無效,使得信三郎再次取回一澤帆布的經營權。
2011年,「一澤帆布」的商標回歸信三郎手中,從此「一澤帆布」、「信三郎帆布」、「信三郎布包」均屬於一澤帆布旗下經營的產品線。
我到日本的時候是2011年7月,當時便有前往一澤帆布參觀,之後想前往信三郎帆布時,卻發現「店鋪消失了」,後來透過網路一查,才知道原來兩間公司已經合而為一了......。
▲ 2011年,兩家公司再度合為一體......
此次的事件,在社會上被稱為「一澤帆布乗っ取り事件」,「乗っ取」指的是「透過不當的手段奪取或是劫持」,可見社會整體對於老大信太郎的評價,也還了信三郎一個公道。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不過,到這邊為止,我們還漏了一件事沒有講。還記得當年協助一澤帆布重新站起來的功臣,四男一澤喜久夫嗎?事實上喜久夫至今仍然是一澤帆布的大股東,不過他後來成立了自己的帆布公司「㐂一澤」,其地點在京都八坂神社附近(距離一澤帆布大概10分鐘左右的路程),不過店鋪的規模不大,客人也不多(經過幾次未曾見到裡頭有人)就是了。
▲ 喜久夫經營的帆布包公司...
▲ 其實產品風格和一澤帆布還是很接近的,畢竟系出同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