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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學校念歷史跟國文的時候,我一直對九流十家中墨家的主張中的"兼愛ˋ非攻"感到不以為然,倒也不是覺得那樣的思維錯誤或是怎樣,而是覺得它太過理想化了,沒有去考慮到人性與其它現實的外在因素,就某種程度上,過度美化的理想主義讓我很反胃。
話鋒轉回來,今天這位聖人部長堅決反對死刑,甚至揚言絕不會簽署任何一件死刑執行,也表示願代替死刑犯被執行,如此博愛大同的作為,或許有它的道理在,可能對他來說生命是不可如此處置的。
可我無法苟同。
死刑犯之所以成為死刑犯,並不是隨機抽獎抽中的,把死刑犯逼上斷頭台的人,也從來都不是任何人,而是自身當下的錯誤判斷ˋ慾望ˋ衝動等因素。。 而正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若今天何等難堪的局面都是自找的,那有什麼理由要無辜受害的人聖人般的原諒你?
正因為人性能牽動情緒,情緒亦無法如鋼鐵般如一,任何出乎意料情勢的爆走,哪怕只是一丁點都有機會壓垮所有理智,也因此道德規範這樣的東西對沒有信仰(我指的不是宗教,而是人心中最簡單純粹的信仰跟道德價值)的人根本就沒有實質的意義。
也因此,社會需要更有具強迫性ˋ執行力的的東西來支撐,我想那便是法律設立的原因。 當人們知道,犯罪後是需要強制性的付出對等代價時,才能有更多意志不堅的人去遵循;在只有道德信念規範的社會,善者恆善,惡者恆為惡,因為要改變自身信仰決不是易事,而什麼也不相信的人,而在法律與道德規範並存的社會,善者恆善,為惡者則能因強制的約束力抑制自身衝動,進而降低整個社會的犯罪風氣。
當然,沒有任何規律是萬能的,否則電視新聞早就變成志明賣藥了,影響人所有行為的關鍵,仍舊取自人自身的信念,正因兩者都有做不到角落,才需要兩者並重,共同維繫這個社會,盡力抑制犯罪。
所以我堅決反對死刑廢除!當人理解到廢除死刑背後代表的意義後,這社會會變成怎樣我真的不用想就知道,A看B不爽,開槍斃了他,怕什麼? 反正最多一輩子吃牢飯,不用工作有吃有住,何樂不為? 所有人都要怎樣就怎樣了嘛! 完全沒規範後的世界能住人嗎?
反倒是無期徒刑,我壓根無法理解這存在的意義,國家把錢花再一群罪犯身上還供吃供住養他一輩子,我覺得這比政客貪污更讓我覺得腐敗,養他一輩子的意義是?
廢除死刑這種過度人道主義理想化的想法只會反噬其身,忽略太多現實層面的因素的理論是行不通的,所以像新加坡那樣嚴刑峻法的國家才會被評為世界最適合居住的國家之ㄧ,並不是沒有道理;
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公平ˋ更沒有寓言故事中的聖人在滿街跑,有著作惡後得付出更大代價的恐懼在,社會才能維持一定的規律與秩序,而這才是真正的現實。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看來我好像沒什麼博愛的道德觀,但我始終認為過度理想化的思維只能用可笑來形容,要是這套真的行的通,世界就不會有種族歧視ˋ世界大戰ˋ白人優越ˋ納粹主義這些東西了,更甭提犯罪。
這只是我的觀點,很現實,但我就是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