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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History of England-大難臨頭的查理(上)

帝國人 | 2020-06-20 22:55:06 | 巴幣 46 | 人氣 704

◎此篇為本小屋英格蘭簡史系列作之一,若有之前背景上的不瞭解,在此附上連結:

(一、)查理一世接手的局面

查理一世

查理一世(Charles I)接手的英格蘭,是一個標準的燙手山芋,對於查理一世來說,他必須面對幾個嚴重問題,最嚴重者是美男子白金漢公爵的干政,自老詹重用維立爾以來,白金漢在政府內部上下其手,惹得國會對其大表不滿,加上老詹在西班牙的求婚成為一場鬧劇之後,白金漢打算聯合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與荷蘭,組成反西班牙聯盟,但先前有提到,老詹的財務壓力非常吃重,加上他鋪張浪費,使得英國財政相當匱乏,1625年,白金漢命一個德國雇傭軍將軍曼斯菲爾(Mansfled)攻擊西班牙,並試圖攔截西班牙從美洲回來的尋寶艦隊,同時又受到與法國盟約的影響,協助法國鎮壓其國境內的新教徒叛亂,國會雖然一開始容許的一些財務上的支持,但是曼斯菲爾協助普法爾次失敗,只讓白金漢拿到了14萬英鎊,同時對西班牙作戰失利,讓國會大感不滿,打算彈劾白金漢,查理一世缺乏像亨利八世那樣的精明,他選擇了解散國會以保白金漢,此舉不僅痛失了他所有的特支金,同時也讓他與國會對立。

(二、)粗暴請款

因應五騎士之案,1640年國會通過了人身保護令,拒絕任何不合理的逮捕

既然查理拿不到錢,他便採取了更加粗暴的手段,以強迫的方式逼迫國會議員貸款給自己,同時法官克如(Crew)因為反對貸款的合法性被免職,而且假如不同意貸款者,將會被囚禁,其中有五名騎士(Knight)因為拒絕貸款而要求法院審理,但是法院卻認為國王有權拘捕而不需要說明理由,而被遣回監獄,此事又被稱作五騎士事件(Five Knights' Case),然而查理的舉動沒有給他帶來甚麼收入,1628年,他又被迫招開國會,而國會藉此提出了權力請願書《Petition of Right》,因為五騎士事件的影響,他們認為國王不應沒有理由的逮捕某人,原本貴族院(House of Lords)在請願字句最後提上了「國王為最高權威的字眼」,但仍被寇克(Coke,之前提到的法官,現在是下議院議員)所反對,同時寇克也釐清了一個概念,第一個是自然法,第二個是國會乃是國家最高的法院,直接責難了查理一世的政府。

1628年,白金漢被一個不滿自己沒有謀取到職位的士兵給刺殺,查理別無他法,只能在1629年再度招開國會,此時國會對於查理一世最不滿的兩點,是他至高王權的意識與對人的磅數關稅,後者國王將不復錢的商人直接扔進大牢,同時查理也聘請了一些教士,如蒙太古(Richard Montagu),曼瓦林(Roger Manwaring),他們支持國王的的立場,後者更被國會彈劾,1629年,國會議員甚至把議長壓在椅子上,通過了對於關稅的看法:

「任何支付這一筆關稅者,是這個王國與國家的全民公敵!」

此時的歐陸正是法國王權叱吒風雲的年代,黎希流是查理想要仿效的對象

查理一世最終仍就解散了這一國會,也不Care請願書的內容,同時查理另尋他法,財政大臣溫斯頓(Weston)倡導節流,1629年與法國修好,隔年又與西班牙停戰,往後幾年,荷蘭同西班牙的戰爭,瑞典對新教徒的支援,查理通通不攪和在其中,但是這也讓英國人心生不滿(查理: 打也不是,和也不是,你們真難搞),加上查理對於天主教的同情心,在中立的外表下,其對於西班牙與法國的暗助也使英國人不滿,查理從1630年開始,就一直派遣一支艦隊運送資金給西班牙,協助其鎮壓尼德蘭叛亂,對此寇克更說「英國最光榮的時刻是與西班牙作戰之時」,但從此國王的收入大幅上升,查理頒布了更多不得人心的法案,包括《Distraint of Knighthood》,年收入高達40英鎊未加入騎士,國王可以扣款,《森林法》與大量專利,都讓王室獲利頗豐,1635年更有《建艦稅》。

(三、)宗教問題與蘇格蘭

勞德

在宗教問題上,查理也是處理得一團亂,由於受到天主教的影響,使查理十分輕視清教徒,查理重用了一個興起於尼德蘭的教派,阿民念(Arminianism),其反抗喀爾文主義的教義,其代表人物就是勞德(William Laud),一個屬於阿民念教派的教士,1633年擔任他的坎特伯里大主教,勞德強調了聖餐儀式,將教堂結構布局為天主教樣式,同時採用了亨利七世以來的星室法庭與最高刑法廷,作為御前會議的擴充,勞德更將不少異議人士拖進倫敦塔清算,包括教士波頓(John Burton),醫生巴斯特維克(John Bastwick),法庭判他們入獄,又公開處刑割下耳朵,另外 一個則是斯特拉福伯爵托馬斯·溫特沃思(Thomas Wentworth),他對債務人極為凶狠,甚至威脅不借貸者將吊死處置,這一系列舉動也引起了蘇格蘭長老教會的對抗,爆發主教戰爭(Bishop's War),而戰爭的軍費又迫使查理取得更多資金,查理一世甚麼不行,打仗最外行,於是在1640年簽署條約,付給蘇格蘭每天850英鎊的賠款(作為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國王卻要付錢給蘇格蘭...),結果當然爾,是國會的重新招開。

(四、)內戰伊始

軍費使國王招開了兩個議會,一個是短期國會、一個是長期國會,後者通過了《三年法案》,與《人身保護令 Habeas Corpus Act 1640》(因應五騎士的問題而提出),前者要求國王每三年必須招開一次國會,後者保障了人身自由不受無理由的逮捕(同時這也是我們憲法第8條有關提審權的由來),同年1640年,國會要求國王彈劾勞德跟托馬斯,其中後者上了斷頭台,丟了腦袋。但這時好死不死,愛爾蘭爆發了叛亂,查理一世必須同時揹著蘇格蘭的債務來鎮壓叛亂,查理要求國會再次撥款以便鎮壓愛爾蘭,但國會已經不能再等下去了,議會又在1641年通過《大抗議書 Grand Remonstrance》要求國王改革教會與任命新的公正的官員,雖然國會與國王認為愛爾蘭必須鎮壓,但國會認為查理一但拿到錢,會轉頭攻擊議員,於是通過了《民兵法案》,將軍隊中的中尉(Lieutenant)之職的提名權轉移到國會身上,但查理直接say no,就帶著軍隊北上約克,同時國王懷疑有人與蘇格蘭人私通,於是在1642年入侵國會試圖逮捕一些革新派議員,包括約翰皮姆(John.Pym),約翰.漢普登(John.Hampden),但他們已經逃之夭夭,英國內戰已經形同爆發。

愛爾蘭的叛亂成為了英國內戰的導火索


創作回應

一劍封邪兵燹
頭香 不錯看啊! 很棒啊!
2020-06-21 18: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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