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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洪仲丘案的法治與統治取捨問題】

兔二:滾你奶奶的 | 2014-03-20 13:42:09 | 巴幣 64 | 人氣 510

  【心得:洪仲丘案的法治與統治問題】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533643.shtml#ixzz2wTUfKOc9
  究竟是國家統治的穩固重要,還是某種法治精神的貫徹重要?老實說,我有點模糊了。因為某部分的法治精神,必須奠基在「革除不適當的法」,所以羅爾斯會提「公民不服從」。這也是法哲學探討的「惡法非法\亦法」的問題,那麼,我們得問,甚麼時候一個法能被稱作是惡法,而且若制定成法了,如何令其非法。

  具體來說,我們到底需要怎樣的程序、如何的內容實質審議(EX:提出某些標準---違背主權在民、世界和平、永續發展......等等原則)才能論定:此為惡法,而惡法非法。

  沒有程序和標準的問題是甚麼?是大家沒有一個明確的軌道依循,若無憲政,則人民無法預見政府的施政,而安能錯其手足。而人民之間的審議,若不建立一套標準和程序,就像開會可以打架,而沒辦法一個大家遵守的遊戲規則,相互競爭而奧步全出。

  基於這個立場,我會覺得整體規則的完善比起個案正義更重要--->但不代表我覺得個案正義不重要,可我也要承認一個困擾:怎樣衡量某狀態下,整體秩序的完善與個案正義的損益。這我還沒辦法建立。

  但談回統治現實:順著社會意見,對觸犯眾怒的人重罰,這雖然不是正義,卻能取得統治權威;雖然這樣對司法和真正的國家發展並不好意思,但范佐憲等人,請你成為中華民國秩序穩定的犧牲品吧。國家和人民的情緒需要你們犧牲。

  「不過,洪仲丘案之所以引起社會廣大議論,其因不在法律,而是一股被挑動的社會情緒。這股被家屬、媒體煽情報導挑動的情緒,已經讓整個事件走樣。很多人已經無法理性看待這件事,而是跟著洪家人的眼淚及指摘的言語走。因此,法院昨天的判決,只要沒有出現無期徒刑的重判,或者將十八名起訴被告都判好幾年的重刑,這些情緒都必將再度掀起。」---【聯合報╱高源流/資深新聞工作者(澎縣馬公)】

  ---我想到馬基維利在《論李維》裡面提過:「懲罰那些觸犯眾怒的人,是一個很好拉攏民眾和建立威信的手段。以個案拉住整體,非常有效率。」

創作回應

月君
願法治精神能貫徹。兔君對服貿開放翻譯與印刷產業有看法嗎?我甚憂懼。
2014-03-20 14:18:24
兔二:滾你奶奶的
我得了解翻譯和印刷產業的現況,光靠條文,僅能知道開放甚麼,但沒辦法做軍棋推演,預測過程及後果。
2014-03-20 14: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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