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創世紀》是理查· 蓋瑞特(Richard Garriot)第一款真正意義上的商業 RPG 遊戲[1]。他把當年吸引了他這個技術宅的元素全都融合進了遊戲裡,於是《創世紀》橫空出世。
《創世紀》的主世界幅員遼闊,豐富多彩、別具一格。它把這個巨大的主世界與《阿卡拉貝》中隨機生成的線畫式地城結合起來,還加入了無比麻煩的太空戰,頗有 Atari8-bit 上的《星際奇兵》(Star Raiders)的既視感,帶來的遊玩體驗可謂妙趣橫生、其樂無窮。難怪本作如此成功。
遊戲開始之時,索沙利亞的四片大陸已經屈服於邪惡法師蒙丹(Mondain)的統治,「不義之石」(Gem ofImmortality)讓他立於不敗之地。你打敗他的唯一機會是在集齊四顆魔法石之後,啟動時光機回到過去,殺死當時羽翼未豐的法師本人。
遊戲過程與機制較為鬆散,各任務之間相對獨立,也就讓玩家可以隨心探索世界的各個角落。如果你專心通關的話,其實只需要 2~5 小時就能破關,所以這種自由度加了不少分。
匠心獨具的世界地圖。圖上玩家正在一片森林中與「樹魔(Evil Trent)」交戰。北邊是不列顛城(Britain)與不列顛王的城堡(Castle of Lord British)。
遊戲中大部分時間,你要嘛在收集黃金,以保證自己有錢買吃的和補給,不會餓死;要嘛在和怪物交戰積累經驗值,得以在最終有資格啟動時光機,完成遊戲目標。經驗值在這作中的意義僅限於此,角色等級基本上無足輕重。
獲得 HP 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在地城中殺死怪物並且生還而獲得,還有一種是向割據世界的八位國王進貢錢財(其中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不列顛王,也是蓋瑞特本人的化身)。要提升角色屬性,需要去尋找散佈在地圖各處的告示牌,與之互動。有四位國王會發佈尋找告示牌的支線任務,完成後會有額外獎勵。另外四位的任務包括奔赴地城消滅怪物,前往城堡解救公主等。
該作戰鬥機制與《阿卡拉貝》比較類似,但是有時間限制,如果時限到了你還沒有決定行動,就會失去這一回合。另外戰鬥不僅止於地城,在大地圖上也會有敵人隨機出現。
市鎮和城堡的地圖都是全螢幕呈現,你能從七嘴八舌的弄臣[2]嘴裡聽到很多遊戲線索。在酒吧消費也會探聽到相關線索。你可以購買裝備和食物,或者偷竊,但可能會惹到一看就不好惹的警衛。隨著玩家的成長,遊戲世界的科技也有所發展,商店裡會上架各種新品武器和盔甲,從劍、弓到手槍、光劍,一應俱全,甚至有一把「光槍」(phazor)。至於載具,你能買到帶雷射的氣墊船,甚至太空梭。
在遊戲裡你的種族可以是人類、精靈、矮人、波比特人[3],[4],而職業可以是戰士、牧師、盜賊、法師。不過這些只影響初始的加點,每一個種族和職業都能使用所有的武器和裝備;除了少數法術是僅限法師使用的。
不列顛之王的城堡裡,小丑大喊道他有玩家需要的鑰匙。要知道在一個 RPG 裡,這擺明就是找死。
法術系統比較簡單,只有幾種魔法,通過卷軸施展。而真正有用的其實只有兩個——魔梯術:上,和魔梯術:下。有了這兩招,你的地城之旅就會輕鬆許多,不用一步一步地把路線畫下來以及尋找暗門。
《創世紀》在如下方面展現出它的革命性:其他 RPG 的核心在於打通地城,而《創世紀》的精髓卻在於史詩般的冒險本身。有巨大世界供你探索,你去到市鎮,晉見國王,策馬馳騁,穿梭時空。當然,也能在地城裡和怪物拼個你死我活。上手極其容易,鄧尼斯· 魯貝(Denis Loubet)繪製的精美手冊讓你立刻進入世界觀,再通過指令摘要介面熟悉一下遊戲中的幾個鍵位,就能開啟你的旅程了。
《創世紀》是我玩的第一款 RPG。雖然我讀過《無盡的任務》(EndlessQuest)和《多重結局冒險案例》(Choose Your Own Adventure[5])系列,對這種代入自己的冒險故事已經有一個概念,但在 1988 年,《創世紀》是 13 歲的我在自己的新 C64 電腦上從未體驗過的奇妙樂趣。
如果你擁有了太空梭,你可以停靠在星際基地,換一艘太空船,與鈦戰機(TIE-Fighters)作戰。
我在玩這個遊戲時學到了鍵盤佈局,理解所謂 RPG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發現線索與提示,欣賞遊戲手冊的優秀文本與精美手繪;領會這個世界的獨到韻味,真正沉浸於冒險之中。這與隔著螢幕看《哈比人》電影[6]完全是兩碼子事情。
我花了一個月時間打通這個遊戲,期間只在接近尾聲時向Origin[7] 的求助熱線打過一次電話,畢竟那年代攻略還沒那麼好找。從此,我便深深愛上了 RPG 遊戲[8]。
如果換一個遊戲,我還會如此入迷嗎?比方說像《巫術》(Wizardry)那種難到讓人抓狂的遊戲,可玩的角色雖然很多,但只要在一個致命陷阱失足,你就得與你的小隊說再見。
又或者像《地城任務:阿普夏神廟》(Dunjonquest:Temple ofApshai)那樣,操作考究複雜,遊戲世界的細節都分散在手冊裡讓你找個半死,角色成型也緩慢得多。它們能帶給我同樣的遊戲體驗嗎?
我是覺得不行啦。
我們現在身處地城的最底層,面前一隻線框造型炎魔愈來愈近……我是說魔精[9], [10]!
[1] 譯者註:此處原文使用的「……, and it shows」現在成為了英語社群(特別是推特上)的一個迷因,較多用來表達對過去很流行,而現在已經消失於大眾視野的事物的懷念和感歎。
[2] 譯者註:雖然fool, jester, clown都有小丑的意思,但有細微差別。在莎士比亞作品中,三者分別為愚人或傻子,弄臣(類似於中國的伶人)和職業小丑。巫師1和巫師3的官方中譯用的是弄臣。
[3] 譯者註:波比特人(Bobbits),居住在舊索沙利亞大陸上的常見種族之一。個頭矮小,性格溫和,擁有較高智慧也因此熱愛追求知識;戰鬥能力偏弱,傾向於迴避肢體衝突。
[4] 繁中註:基本上原型就是托爾金鉅作魔戒裡的種族哈比人(Hobbits)。
[5] 譯者註:童書《多重結局冒險案例》系列衍生自 E. 帕卡德首創的概念,以第二人稱敘事,引導小讀者扮演故事中的主人公,做出選擇影響劇情發展和結局走向,兼具文學性與遊戲性。
[6] 繁中註:可能是談到炎魔和哈比人,呃,我是說波比人,原作才拿哈比人電影出來比較。
[7] 譯者註:Origin Systems Inc.,簡稱“OSI”,蓋瑞特於 1983 年成立的遊戲開發公司,代表作有《創世紀》系列和《銀河飛將》(Wing Commander)。
[9] 譯者註:焱魔(Balron),原型來自《魔戒》中的怪物炎魔(Balrog),在《創世紀》續作中亦有出現,是歷代最強大、最難打的敵人。
[10] 繁中註:Balron 在一本 1992 年台灣出版的《創世紀-聖者之書》裡被譯為魔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