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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達人專欄

【小說】七號書藏●歿世寄語(上篇)

深夜如歌 | 2016-10-12 07:52:20 | 巴幣 4 | 人氣 283


三題:畢業/罌粟之果/悠閒的假期

名稱:歿世寄語

介紹:

  殘缺的世界,浮世未生。

  生與死,一步之遙。

  離別,是這個世界上最常見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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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霧霾蓋住了聚落的上空,諸多聲響將他從載浮載沉的夢境裡拉出來。

       嬉鬧聲、槍聲,還有他最厭惡的悲嚎聲,不過這些聲音都不是出現在他的聚落裡,他管不著,也不想管,畢竟這是廢墟的秩序。

       他一如往常的沖了杯咖啡,末日初期,農耕條件嚴苛,水源缺乏的情況之下,作物不是早早夭折,就是成熟了也不開花授粉,導致米糧嚴重不足,饑荒四起,那時候稻米小麥還要比牛肉貴上一倍不只,所幸不久國際災難防治協會就栽培出新的替代作物,雖然口感沒這麼好,但至少能夠解決問題了,而水資源亦然是如此。

       天才,一想到有人能夠把咖啡豆也改良,他就讚嘆不已,有時候想一想,說不定自己會繼續活下去就是為了能夠再喝一杯咖啡。

       雖然這麼說是誇張了些,不過只有活過那個時代的人才知道真正的咖啡香,而他追求的,也不全是一杯咖啡,是回憶,身為人的回憶。

       「狼先生,你又一大早就喝咖啡,明明早餐都沒吃一口。」女孩站在房門外嘟著嘴,皙白妝粉的皮膚一點兒也不像是末日時期的人,黛眉點漆精琢般的輪廓,顯得相當可愛。

  少女的來歷相當神秘,不過他遊歷的久了,大概猜得出一點,他曾問過,但她搖頭,表示從不記得被抓走之前的事。

       「早安莎莎,抱歉。」他微微笑走過去接過莎莎手上的早餐。

       狼先生,是這個聚落居民取的名字,但一般聚落之外的人都叫他孤狼。

       這兩個名字,他說不上喜不喜歡,反正名字對他來說也不是那麼重要,身為一個流浪者,經過這裡是偶然,會居住下來是意外,反正末日的聚落通常很短命,一開始他也沒想這麼多,只是強盜來的時候他出手教訓了幾下(如果三十幾個人來,死了三十幾個也算教訓的話),不圖什麼的,卻沒想到被居民拱成了守護神,居民懇請他留下來保護這個聚落,他是想拒絕,但回頭看到眼裡發光的孩子們……

       他嘴上是拒絕了,但卻一直待到現在還沒離開,再那之後,他才接觸了「秩序」,明白了自己已經深深的和這個聚落綁在一起,儼然已經稱為這個地方的管理者。

       按照秩序的說法,聚落和聚落之外一直到和別的聚落接壤為止,都是他的領地,沿用的都是他孤狼的規則。

       他也沒想到,只是看不慣出手教訓了幾個渾蛋,會因為這樣獲得領地,變成領主,這就跟走在路上撿到中獎的彩券一樣。

  是的,看了孩子們冀望的眼神,他是離不開了,反正這管理者也就只是坐鎮,嚇嚇那些匪徒強盜,雖然說廢墟區的活屍有時候比人類可怕,但對於他而言,人類才是相對可怕的物種。

       再說到莎莎,她是孤狼從人販子手上帶回來的,原因僅是人販子倒了八輩子的楣,貪快走了聚落當捷徑,然後被他攔了下來,僅此而已。

       孤狼討厭麻煩,也不愛高調,但做人要有原則......雖然他早已不算是個人類,但至少還保有這副外殼。而他也沒辦法放任能做的事情,而不去做,尤其從舊時代開始,他就非常討厭人販子。

  人啊,總是相互傷害,不分時段,不分網內外,有時候又窩心的讓人發淚,有時候卻又令人恨得牙癢癢,真是集矛盾於一身的種族。

  曾為人的他,看過了裡世界,才發現人類擁有的資源是得天獨厚,所謂的富二代大概也是如此吧?

  但是太容易擁有的,就不會珍惜,這大概也是大部人的通病吧......

       「吃過了嗎?」孤狼捏了一小塊乾麵包配著醃漬肉片。

  女孩點了點頭,自從被孤狼救之後,至今三個年頭了,有些事情他還是不太敢相信,例如......

  「狼先生您真的七十歲了嗎?」這是莎莎三年來問的第二十次。

  「正確來說是,七十二歲又十一個月,下個月就滿七十三歲了。」孤狼笑著說。

  莎莎被他「撿」回來的時候只有十六歲,當初那個宛如陶瓷娃娃,彷彿一摔就會碎的女孩現在已經亭亭玉立了,一開始莎莎還只是把他當成文儒的管理者,但她不曉得管理者的重量,一直到附近聚落想要併吞他們,卻被孤狼遊殺了管理者時,她才明白,為何狼先生會被聚落外的人稱為「孤狼」。

  狼,兼具智慧與力量,牠們驍勇善戰,在荒野遇上一群狼是所有生物的噩夢,而一匹毫無顧忌的孤狼,更是前所未有的噩夢,只要你沒辦法殺死牠,那麼你就得時時刻刻堤防著那匹遊走在暗處,虎視眈眈的孤狼。

  「狼先生一點都不像是七十二歲又十一個月,你看起來比做武器的老爹還要年輕呢。」莎莎說。

  不過,自他變成非人之後,樣貌就一直維持在三十幾歲的樣子倒是沒有錯。事實上沒有人知道孤狼的事,說是守護神,但聚落裡的人只知道這裡有一個很能打架,卻又很溫柔的男人,除此之外沒有了,知道他實際年齡的也就莎莎一人,只是她從來不相信自己真的已經七十幾歲了。

  「哪有人七十幾歲還可以每天在外面跑來跑去......」莎莎咕噥。

  「呵呵,別想這麼多了。」孤狼輕輕的柔亂莎莎的金髮,然後起身將空盤子拿去廚房洗過。

  回房後,他換了身便於狩獵的輕皮裝,背上弓箭後看了眼桌上的麥格農,子彈在這時代是奢侈品,不過總得帶著防身,他將麥格農收進背心內側。

  「狼先生,今天能帶我出去嗎?」孤狼聽聲音回頭一看,換好一身狩獵裝扮的莎莎正在門口看著自己,而且用的是讓他無法拒絕,裡頭充滿宇宙的閃亮眼神。

  「很危險。」他希望莎莎能夠知難而退,畢竟他常常一天來回聚落邊境,邊境和聚落相聚了差不多40公里,以他的速度也是保持全速奔跑才有可能在一天之內來回。

  「不會的,我已經從訓練所畢業了,按照聚落規定,我是一名合格的狼戰士。」孤狼有些頭疼,但這規定是他自己訂出來的,當初為了讓居民有自保之力,他才創辦了訓練所,招收所有青年壯年,不分男女。

  「遊獵經常需要殺人,被活屍圍攻更是家常便飯,我能自保,但你只是初出茅廬而已。」結果他說完,莎莎就不說話了,只是用充滿宇宙的眼神,軟硬兼施地看著他。

  自己和狼先生相處了三年時間,他知道狼先生的個性,對於自己的部屬和子民,他有擁有絕對的耐心和愛心,但對於敵人,那只能說對方上輩子沒燒好香,這是標準的護短到了極點。

  ......相視了一下子,孤狼妥協,反正也只是例行,帶這個小妮子去見識見識也不是壞事,只是這樣裝備就得多一些了。

  「急救包......」孤狼還沒說完,莎莎便搶了回答:「報告先生,帶了。」

  ......

  孤狼本來只帶了麥格農,但靠慮到多方面的因素,他又從壁櫥拿了把巴雷特M82A1出來,遞給莎莎。

  兩年前遊殺了那個想要併吞他們的聚落的管理者之後,孤狼帶了不少槍枝和材料回來,裡頭還包括了彈藥的製作,這個舉動全面提升了整個聚落的防禦能力,後來又訓練了一匹戰士防衛聚落,雖然戰鬥經驗較沒其他聚落多,但鐵打實的訓練依然能讓想來咬一口的敵人崩牙。

  準備好之後,孤狼又和莎莎到打鐵舖取了把刀,刀體約一百三十公分,重量略輕,樣式有些像古時代的唐大刀,但是這把刀身更窄一些。據說打鐵舖的老爹以前就是專門打刀的,技藝非常不錯,從這把刀的紋路和作工品階看來,的確是如此。

       「一切都是狼先生您的功勞,要沒有那些材料,我想您訂製的刀也只有接近中品,但終究是下品,我老佛洛斯能在有生之年再打出一把上品刀,真的是……」老佛洛斯越說越激動,到後來都哽咽了。

       「不,我原本以為能接近上品已經是不錯了,沒想到佛洛斯先生能夠打出一把上品刀,真是太棒了。」孤狼笑了笑,接著把刀遞給莎莎:「畢業禮。」

       莎莎愣了愣:「給我?」

       「嗯,掂掂看趁不趁手。」孤狼笑著說,莎莎卻突然扁起嘴唇,淚珠在眼眶裡打轉就要掉下來。

       在許多人眼裡他們兩看起來就像是父女,事實上莎莎一直覺得孤狼一直對自己保持著一種距離,薄薄的,卻打不破,而且不只是自己,幾乎所有的人都是一樣,所以她認為,在孤狼心中,所有人都是一樣的。

       差別在於,他們住在一起,而她時常纏著他問問題,自然了解多一些,但實際上並沒有比其他人多多少。

       她一直以為孤狼只是把她當成學生,當時救下她只是因為順便,不過一開始孤狼的確也是這麼想,不過她雖為非人,但奇怪的是感情線路卻異常發達,不像大部分都異常殘暴和冷血無情,也是因為這樣,孤狼漸漸的把莎莎當成自己的女兒來教。

       不過孤狼已經幾十年沒有和正常人交流過,一時之間要他流露感情,簡直比遊殺管理者還難,以致於莎莎一直覺得有距離感,即便他自己已經把莎莎當成女兒。

       「家有女初長成,應該就是這樣吧?」孤狼又揉了揉莎莎的頭髮,但這一次完全不同,她說不上來,但就是不一樣,她一把抱住孤狼,哭得稀里嘩啦。

       他順了順莎莎的背,暗忖。自己這個父親做的也真不夠資格,居然帶著自己女兒往荒野衝。

  「不過你可不能這樣出去。」孤狼看了看她,從背包拿出幾卷繃帶。

  「這是......」他讓莎莎到更衣室去將自己全身纏滿繃帶,只能露出鼻孔跟眼睛。

  「先......父親,為什麼我要纏成這樣?」她很不習慣全身纏得跟木乃伊一樣,而且這個束胸讓她很不舒服。

  「你要記得,任何女性在廢墟裡遊走都是危險的,無論身分地位,就算你是我的女兒甚至是副官,一旦你露出疲態或示弱,你就會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這就是這個世界的規則。」所以孤狼才會要她把第二性徵盡量掩飾,這沒有看不起女性的意思,只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只要是女性都能激起拾荒者跟廢墟豺狼們的兇性,更何況莎莎的樣貌在眾多女性當中還是前段的佼佼者。

  「我明白了父親。」

  「這是變色片,戴上它。」這是孤狼之前到北域城買的,用來掩飾身分很好用。

  這之後他們又到附近裁縫店添購了兩件冒險者斗篷,並讓老闆娘在斗篷上繡上聚落的徽章。裹上斗篷將兩個人的特徵都隱去,隻身在外孤狼可以毫無顧忌,但多帶了莎莎,就得多一層顧慮,反正隱去身分是最保險的,在自己的地盤裡,胸前這個孤狼徽章可以起到最大的震攝效果。

--------------待續......


XiE:

  好久沒更新了是吧?最近可能會暫時以短篇為主,篇幅不大一定。

  有時候總覺得短篇反應要來的比長篇好一些(誰跟你說的明明都不好),長篇之前更新兩篇,後又刪掉兩篇,總歸一句就是不滿意,至今也幾乎都還沒有讓自己滿意的作品,想想真是太......

  不過這篇是一個已經挖好的坑(完成的作品),大家不妨做個暖身,跳跳看。

  老話一句,如果喜歡它也請不要吝嗇你手上的GP,底下留言開放給大家聊天,有什麼建議跟指教也歡迎底下留言,但公眾場合留言請注意言論是否符合,總之就是腥羶色打咩(X)、政治論打咩(X)、人身攻擊打咩(X),還有什麼......我想到再補充,有發現以上留言,一律檢舉刪除加封鎖唷。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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