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覺得網路上認識的人,先不說戀愛,能當成朋友嗎?」
少年的手指顫抖的像是剛出生的山羊,深呼吸一口氣後按下送出鍵,靜靜等待通訊軟體另一頭的回覆。
但時間都還沒過上片刻,少年又接著打了一串接一串的訊息,像是要將積攢起來的情緒全部傾洩出來。
「不單單只是聊興趣範圍內的東西,而是能相約出去,一起遊玩的關係。」
「我……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做,現在決定把話說出口。」
「我能跟妳交朋友嗎?」
長年以來,少年一直沒有自信。
看不到長相、聽不見聲音,只能透過文字認識他人的這個網路世界,自己真的可以隨意邀約對方嗎?
書展、電影、逛街、吃飯,不能說自己沒有男女之間的非分之想,但少年打從心底期望,自己能多拿出一點勇氣,跟網路上的人做朋友。
但光是上面這些訊息,只會被當作委婉的告白吧?
既然打從一開始就是想要先從朋友做起,不如……先被拒絕一次。
「嗯……我喜歡妳。請問能夠給我與妳認識,並相處的機會嗎?」
真正意義上按下最後一次送出鍵後,少年一頭趴在床上,隔著枕頭哀號了好長一聲。
(我為甚麼那麼衝動……不。也不能算是衝動吧。)
少年最初被少女吸引到,是因為同為創作者的關係。
同樣是有在寫小說的人,對方甚至還會作畫。
身為喜愛小說之人,自認將一切身心都託付給小說的少年,在看見少女的創作後,不禁有了「我也不能輸」的想法。
或許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少年才會對少女的事情朝思暮想吧。
又過了一段時間,通訊軟體終於傳來回應。
『網路上認識的人可以當朋友啊!我就認識很多,而且我的交友圈主要在網路上不是現實中。我們可以聊故事,還有書,算是有共通點,可以交朋友。然後我覺得你很難約得到我出來(主要是我住在東部交通跟火車問題(現實層面)我從不想要戀愛的想法,從來、都沒有。朋友可以交,喜歡我就免了,我會直接用拳頭狠狠地朝肚子揍下去喔!我喜歡小說、故事跟動漫還有音樂,可以看得比現實還重要。很多動漫遊戲小說都來不及追完補完了,沒有多的美國時間用其他事情上。簡單來說就是杜絕戀愛的不婚主義啦!』
文字與話語將小小一格訊息圖標給填滿,看到這麼一長串的話語,少年先是笑了出來,隨後認真咀嚼少女給予的回應。
(果然,被甩了。)失戀此一現象降臨在少年身上,可他卻感到從未有過的舒爽。
因為他打從一開始,就只是想少女交朋友而已。
希望未來的某一天,在創作──兩人的共通興趣──以外的領域,也能聊在一起。
抱著這樣的心情與思緒,少年關掉手機的電源,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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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