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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世紀的歐洲軍事轉型(2) 轉型後的軍事組織

帝國人 | 2019-12-24 14:46:01 | 巴幣 58 | 人氣 1174


(一、)早期的軍隊

       在早期的歐洲世界,其實專業化部隊非常少見,早期的古典時代,古典文明如希臘的雅典、底比斯,其重裝步兵大多是由公民擔任,而非脫產的士兵組成,這種士兵只有在戰時才會服役,平時雖然會有訓練,但實際上他們還有自己的產業要顧,稀少者如斯巴達,將勞力與農作交給邊民與黑勞士負責,自己則是徹底的戰士。而亞平寧上的羅馬人,在漢尼拔肆虐拉丁姆平原後,小農經濟開始破產,一來是元老院在戰爭期間併吞小農的土地,二來是敘拉古戰爭後,羅馬人奪取了西西里,透過總督轄地的措施廉價的小麥輸入羅馬,小農處境更加艱難。

       大量的無產者促進了馬略(Gaius Marius)的改革,使這些士兵用著國家提供的裝備來進行對外作戰,但提供裝備與薪水需要大量的財富,故在羅馬進行軍制改革後,在每一次的戰爭都以掠奪、強迫敵人賠款為主,在加拉太戰爭後,羅馬軍隊大肆掠奪,擊敗塞琉古後也大肆要求賠償金,也是供養職業軍隊的來源。

羅馬軍團,他們背上背的裝備又被稱為「馬略的騾子」

       在羅馬西半部於476年滅亡後,歐洲的軍事基本上處於日耳曼部落兵制影響,過往的軍團由於昂貴與蠻族本身的政治文化限制(部落推選),而無法繼續行之,在查理馬特(Charles Martel)時代,為了使法蘭克王國可以有足夠強大的兵源,開始採用了以土地支付給戰士的系統,這套系統往後成為了封建制度,隨著查里曼的征服,這套制度也輻射至全歐洲(至少是西半部),除了特定地區如英格蘭或一些義大利城邦外,封建制度基本上是歐洲的主要制度。

       而封建制下的軍事大致可分為騎士(貴族),徵招兵,傭兵三種,騎士自不用說,是裝備精良的武士,而徵招兵本身基於封建義務而從繁忙的農事中使用簡陋的武器作戰,而傭兵大多是補充軍隊中的遠程,其中大名鼎鼎的便是義大利的弩手,這套制度在對抗一些集權且訓練有素的軍隊時往往使不上力,尤其是英法之間的戰爭可以凸顯這一點。

一位六世紀的法蘭克戰士,部落兵制與封建制其實有相似之處,但查理馬特的作法使這些豪強固定化,形成強大的地方勢力

(二、)近代職業軍隊的興起

       轉變出現在1500年左右,戰場上的軍隊對於人口的比例是前幾個世紀的數倍以上,在百年戰爭前的1327年,法國大約可以動員三萬五千人,到了義大利戰爭期間已經可以動員六萬五千名,會這樣的原因乃是法王的收入極大幅的增加與王權的鞏固,在腓力.奧古斯都(Philip II)治理下,法國王室領地大規模的擴張,其收入為西歐之最,瓦盧瓦的腓力六世(Philip VI Valois)在法蘭德斯、馬賽與義大利建設貿易據點,查理七世(Charles VII)後,更是粉碎了貴族叛亂,並使法王兼有諾曼第公爵,大幅提升的收入使法國國王可以建設更大規模的軍隊。

       而貴族在法王的權威下紛紛屈服,使法王可以不受制約的組建軍隊與擴大稅收,在羅馬帝國時代,大約有6%的國家財富花在軍事上,中世紀盛期大約1%,而到了十五世紀到十六世紀,已經有2%花在軍費上,十八世紀更高達12%,可見軍事的支出已經成為了國王的首要支出。

查理七世堪稱是法國近代軍隊之父

       除了軍費的支出,更重要的是專業軍隊的出現,在《君王論》中,馬基維利對於傭兵有很嚴厲的批評,認為他們紀律散漫,且變化無常,這裡的傭兵不同於國家與國王自我建設的傭兵團,比如匈牙利的黑軍,這裡的傭兵指的是義大利的傭兵們,他們作為一個有系統的傭兵,對於誰出價並無所謂,隨時都有可能倒戈,他們也不願參與高損傷的戰鬥,而義大利本身的地形與城邦政治使戰爭烈度相當低,雙方寧可躲在城牆後或著與敵人苟合也不願進行大規模的會戰,所以這些散漫的傭兵開始被淘汰。

義大利的傭兵在義大利戰場常常出爾反爾,最著名者莫過於斯福爾札(Muzio Sforza)

       而以國王出資為主的傭兵無疑更加忠誠善戰,國家建立的傭兵團最著名者即為黑軍(Black Army of Hungary)與神聖羅馬帝國的國土僕傭(Landsknecht),由傭兵國王出資外,另一種方式就是建立自己的常備軍,如同法王查理七世在百年戰爭後期的做法一樣,他於1445年建立了強大的常備軍,除了將英國徹底打垮外,在路易十二(Louis XII)時,強大的常備軍入侵義大利,震撼北義大利各邦,此時的馬基維利也深受其影響。

匈牙利的黑軍,由國王親自出資建設,效仿古羅馬凱薩的作戰方式,戰力高超,但是需要高額資金供養,匈牙利後期難以負擔。

(三、)作戰方式的改變

1.守城技術

       此時因為火炮的廣泛運用,古老的城牆防禦能力顯得不足,使得守城者需要以更具智慧的方式防守,城牆的加強是必要的,所以過往高聳垂直的城牆建法被拋棄,改由低矮斜坡式的城牆,以減緩火炮砲彈的衝擊力,第二點是守城方不在使用弓弩防禦,而是也將重型火砲架在城牆上,由於不需要移動的關係,可以以磅數更大的火砲防禦敵方進攻,重火炮通常擺設在矮牆,而高聳的塔樓與城牆則擺設輕火器,第三則是在牆上開鑿缺口,以利於火器放射,並以落石與滾燙的油來攻擊入侵者。

蘇格蘭的守城巨砲,其磅數之大幾乎難以在守城之外的地方使用

2.步兵再度躍上舞台

       在中世紀時,騎士是毫無疑問的霸主,但是步兵擊敗騎兵的例子非常多見,除了英國人善用長弓、鉤鐮(Bill)與重裝騎士組成的強大軍隊屢次打敗法軍外,同時期的拜占庭皇帝莫里斯(Emperor Maurice)也在他的軍事著作《軍略》中表明「一隊強大的騎兵遭遇到訓練有素手持長槍的步兵也是必敗無疑」,騎兵本身的缺點在於作戰方式上,以腋下夾著騎槍的作戰很容易就沖垮一隊農奴軍隊,但是對抗如國土僕傭這類支薪與強悍的步兵時,同樣訓練有素的騎兵最好就是打的有來有回,更糟則是被長槍陣所阻擾,但在中世紀盛期,無論是長弓還是其他遠程兵器,對於盔甲的破甲能力並不高,弩可以射穿輕薄的鎖子甲,但是當更堅硬的板甲衣(Coat of Plates)與板甲出現,使弩必須加大磅數,導致上膛速度極慢,但火器打破了這一個限制。

東羅馬或拜占庭的莫里斯皇帝,在他的《軍略》中高度重視步兵戰術,並重新引入了古典帝國時期的戰術指導原則,比如說禁止西羅馬時代的戰吼,以利於軍令的傳達與省下士兵的體力。

       與弩弓相比,一個原始火繩槍所能達到的能量高達2000~3000焦耳的初速動能,弩雖然可以造成一些傷害,但受制於歐洲弩的構造,其磅數太大上膛太慢,且發射短矢、一旦距離過遠容易產生箭矢翻轉的現象,也不能拋射,而以著名的鋼弩(Arbalest)來說,雖然初速可以達到1200多焦耳,但是其箭矢與弩機(圓滾弩機,射擊時會產生巨大晃動,秦漢時期的中國弩機就高明許多),所以造成傷害會衰減的嚴重,而火藥產生的巨大動能遠超弩,即使是簡陋的火門槍在100~200公尺也可以穿透絕大多數的盔甲。

       除了火槍外,士兵對付騎士的方式非常簡單,既然國王已經有國庫的支持與貴族的臣服,資金便可以轉化為士兵的訓練與戰鬥力,長槍(Pike)被啟用,延續了亞歷山大(Alexander the Great)時代的戰術但也加入了新時代的創意,首先亞歷山大時期的長槍無法長時間的行軍攜帶,但大約在十六世紀發明了長槍肩帶,讓士兵可以帶著長槍機動的移動,除了長槍,一個軍陣中還會安插斧槍手與劍盾手,斧槍手砍而長槍刺,劍盾手掩護長柄武器以避免敵人鑽入陣型,火槍則擺放在陣型兩側,提供火力支援,而騎兵退居二線,以側翼突擊與背後攻擊為主,輕騎兵與更輕裝的胸甲騎兵(Cuirassier)興起,早期他們裝備數把手槍,以半迴旋戰術在正面連續射擊長槍方陣,但後來手槍與來福槍也被廢除,更多以長矛與馬刀作戰,步兵地位更形重要,成為了到今天也是主流的作戰方式。

火器威力大是老生常談,但很少人知道在火槍與火炮出現前,遠程往往不是決勝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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