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我在侵占來的迷宮往美好人生直線前進 | |
作者:駒月 | |
繪者:神奈彌莎 | |
台版:尖端浮文字/現出一卷/2016年10月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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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奇幻經濟學、其實我覺得是霸凌蘿莉,可以幫叫FBI嗎?、史萊姆超棒的、史萊姆超棒的、史萊姆超棒的、地下城喔、有蜥蜴人喔、但是智商都不滿78喔 |
-心得正文- |
食前通知:本心得有劇透,想看之前請斟酌你能被劇透到何種程度。
但是這本真的沒差,我覺得我說完你還想看的機率……嗯?
這本《我在侵占來的迷宮往美好人生直線前進》(書名還是長,尖端阿wwwww),
早五年出是一本普通好作,
早十年出是一本優良好作,
早個十六年出,那就有點算是再開新路數的開拓者。
而現在,
就只是一本只要是老人都知道你在玩甚麼路數的普通作品喔。
遇到麻痺蘿莉橋段男主還不上,失格!(诶)
簡單來說,這是一本普通主角冒險者隻身一人搶到已經廢掉的地下城,
帶著裏頭的萌萌傲嬌龍蘿、可以變成御姊女僕的史萊姆和超酷的蜥蜴人頭目,
利用商業技巧陷害人類,振興地下城的故事。
只是這樣聽,御姊和蘿莉去掉,我們肥宅根本就沒感覺啊,
還自稱肥宅系作家,出來面對啦駒月!
(他本人真的超肥宅的(各種意義上))
阿你對普通主角調教蘿莉反殺人類有興趣?
《OVERLORD》或是《RE:Ze》會有趣,其實還是因為主角很強。
《OVERLORD》帶著異種族浪漫的魔王氣,
怎麼爽殺人類都算在人外上,甚麼殺法都盡量上耶吼吼吼。
而《RE:Ze》則是把「時光重置的事件堆疊」利用到最後限度才爆發。
他們都有足夠的說服力,和設定本身的爽度。
《侵占迷宮》殺人要借他人之手還殺的不甘不脆(出版社明言禁止嗎?)、
沒點潮潮外掛然後又用感情不深的方式敘述手法,
專注在商業手法和心機我能認同,但是製造出來的效果太不酷了。
而且他根本沒有調教蘿莉啊啊啊啊!互動片段少到炸掉!(身體接觸也是(x))
你說聽起來很酷的商業手法?
《狼辛》自帶赫蘿外掛兼萌角和高潮本體的先放在一旁,
拿最近的《Log Horizon》來說,雖然手法也是很不酷,然後也是在說教式中帶過,
但是危機感作得很足,MMORPG的要素更是浪漫到炸。
《侵占迷宮》的手法基本上沒有危機感,
看起來有點廢的主角一路上都是「我看過劇本」的開掛臉在講設定和作商業競爭,
但是他那個敘述……只剩下印象畫很潮很像魔王,在本作中根本就只是個普通人!
廢主角+沒開掛+沒危機感+商業競爭不酷=????
買低賣高,壟斷市場,本身就是一件說起來很無趣的事情。
但是可以霸凌富商、泡貧商妹子、威脅買主、花錢大量收購、預算無上限的焦土戰術、暫時當市場上的帝王就超級有趣的!
那為甚麼不!
而且你一開始就可以玩蘿莉!一開始就可以!
後來還玩史萊姆玩成御姊!這邊很好!
(暴露了作者的性……興趣。)
捏史萊姆小姐的橋段還比較有趣(笑)
就這麼說好了,這本書只有殺冒險者、商業競爭算是高潮。
而且商業的部分我覺得算是作者的必殺技嘛,
「那為甚麼不多花一點篇幅呢?」
殺冒險者的連結點還是太低,那個事件純像為了發生而發生,
不能用再好一點的鋪陳嗎?
既然是可以很厲害的高潮,那為甚麼不用八萬字作高潮?而是退讓用四萬多不到?
那就再問啦。
「除了這個你這本書還有甚麼?」
就沒有嘛。
今天如果是《狼辛》,就算是只有赫蘿賣萌我也可以照三餐看。
《Log Horizon》光公會戰和成長橋段就爽炸了,我重點根本不在跟你簽外匯條款和土地公有化好嗎?
有地下城、有龍有魔法,但是通通不是重點,
我接受。
但是角色不是重點我就不能接受了。
主角的身分到後面才慢慢跑出來,但前面地城主的身分很早就已經不有趣惹,
就因為他是正常常識人。
龍蘿,你就不prpr,prpr有這麼難嗎!賣萌橋段咧!感情線咧!少到我都拿出來罵啦!
史萊姆,大捏捏很棒。
蜥蜴人,路過的帥大叔,這隻寫得真的又簡單又酷,看的出來駒月也喜歡帥大叔(?)
其他反派和配角就不多說了,因為作者也不夠用心。
我只想說。
喜歡御姊,就去喜歡嘛,蘿甚麼莉啦!
我不喜歡評雷書。
我覺得「理解」最棒的用途絕對不僅止於「吐嘈別人的書」上面。
再加上我自己沒有吐嘈天賦,罵人很容易把場子搞僵。
不過「理解為甚麼不好看,然後輸出」是很重要的技能。
《侵占迷宮》對我而言算是雷書了,
但是我覺得我還是直接性的不如這個類別(商業小說),
所以才要倚賴一堆別的書來說他的弱處吧。
今天會寫這本除了是因為我買了也看了,
然後又覺得小鹿魔咒不破不行(小鹿相關文發到有點像工商wwwww),
才會挑出來寫。
估計不會寫第二集。
就醬,我要睡覺惹,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