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草稿的文字,什麼時候才能送出呢?
反覆修改,刪刪砍砍,字數不增反減。
該慶幸自己用更少字,表達更多想法?比過去更怠惰?
又或者創作,須重複經歷摸索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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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先求有,隨心而止,逐步養成寫短文的習慣。
數大,便是美。
看見作品數量多的瞬間,給自己安慰。
即使三分鐘熱度,還是能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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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邁入求好階段,不斷尋找題材,試圖定位。
為了建立里程碑,完成兩部小說。
查閱人氣,只是想確認成果,證明努力有所代價。
反之,成效不彰時,質問自己。
曾經帶來快樂的事,套上評價後,變得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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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每天打打字,成為生活一部分。
看斷簡殘篇,一股腦兒寫出的半成品,不自覺笑了。
靈魂多情而氾濫,渴望漂泊,不願停駐同一港灣。
大腦倒是專一,著重解開思緒毛球。
連幻想的臥房,都被現實鳩佔鵲巢。
什麼時候,變成這麼不浪漫的人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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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極端,如泰山盪到另一端。
尋覓合適的下腳處,不至於粉身碎骨,免於苟延殘喘。
猛然驚覺融入工作,服膺於生活,兩者界線已模糊。
在人生漫漫長路,不是平行線,而是緊密交織,牽一髮動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