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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用知識論】關於知識脈絡與聯繫,以法律與政策為例

提姆奧瑟 | 2022-06-04 16:32:06 | 巴幣 1016 | 人氣 147

對於任何事情的本質進行質疑與探討,便是哲學的起源(philosophy = love of wisdom)
而有了不同的思考方式後,對於一個事件或物體的看法也會不同,
就會做出不同的實驗。

如制定不同法律來統領人民,是來自於某種假設與目的,才會有不同制度的濫觴。
如果是承襲於祖宗的舊法,那麼就只要作微小改變或毫無改變就可以套用同樣的法律來維持建立類似的秩序。

但隨著時間流逝會有自然環境、外敵入侵、內亂等等的因素,對國內造成一定的刺激與變化,所以因時制宜就顯得非常重要。

這時就會有兩種方向,一種是根據過去祖先的智慧來做出政策的變動,但這種做法通常只是在既有的框架去作出變化,如為了對應經濟的變化,QE量化升貶貨幣價值等等的做法,或者是沒有變化的情況下,用這些經濟措施來達到期望。

可是用這樣既定的框架來處理事情未必能夠帶來很大的成效,甚至可能被敵國的新穎政策影響,而造成負面效果。所以這時哲學性質的思考就有了其用處,從一個全新的觀點來看待這個事情,從現有的資訊來判斷所有人的行為模式,並且預測如果從不同角度來著手,各國人民與政府會有什麼動向。

由於這種新穎的做法是非常違反直覺的,尤其是習慣遵從既定規則來行事的人,是非常少做這種哲學性質的思考,導致他們無法直觀的順應這種變化,這時只能夠透過一些手段來直接或間接證明新穎的作法是有特定功用的,這就要考驗發明出該作法的人的智慧了。

用法律來舉例的話,哲學對於萬物的運作就會有這樣的化學變化。

有能的改革就會透過一連串的變化而達到良好的功效,但如果失敗,那可能是歸咎於複數個因素,並不一定代表該政策一定是不好的。

任何政策在施行的時候不應該只想到馬上會有什麼後果,應當預想到各種人民與官員的反彈,各種副作用與反效果。然後連這些副作用與反效果的對應方法,都應該納入該政策的執行內。

根據統治者的私慾與妄想而執行出的政策,就會造成龐大的傷害,這就是無能與偏執。
而讓混亂的事物統整成有條理的秩序,這才是新政的存在目的。

也就是如果現狀沒有需要去做改變,就不應該一意孤行的做出極端的改變,應當鎖定具體問題,並合理的提出正確的質問,根據該質問來擬出解決方案。

難就難在,難以察覺當初的立論基礎是否正確。

而這些新樹立的政策,可能是一時性的,也有可能造成永久性的改變,成為國家綱法。如此一來新的秩序就會穩固,新的思想方式經過一段時間逐漸滲透。

而社會隨著這思想滲透的同時,也將造成新的變化,成為普世思想的新的秩序也將成為祖宗舊法的一環,應對新的問題時可能會再需要新的手段來對應。

所以,思想會一直不斷的變化,要在理解會變這樣無限循環的前提下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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