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給出評語前,我想,有件事是必須先說在前頭的。
大帝在文章前頭提到,這是公會「自由象限」的常駐活動文,題目為年輕時的老者。換句話說,這是一篇「被限制了範圍」的短篇。
不過呢,我並不是評審,只是個看文的路人,所以有沒有切題什麼的並不在我的感想內。我以下所寫的,是本人在看完文章之後的第一感受,而且是沒戴有色眼鏡下的最真實感受。
開門見山地說了,我個人喜歡這篇文章,且更喜歡作者創作這篇文章的目的。
首先說明一下前者。我喜歡這篇文章,是因為內容讓我產生共鳴。
雖然我本人並不看NBA,對球星的認識也僅限於最有名的那幾個,可是我深深地明白,那種沉迷於關注競技運動的感覺。
大帝喜歡NBA,而我愛星海二的電競比賽。
在看這篇文章時,我會忍不住想把那些名字替換成我愛的星海爭霸二選手,而那就是我對文章的共鳴處。劇情碰觸到了我心中的某個點。
再來是後者。
這個後者有我本人很大的腦補成分在裡面,如果說中了,請給我拍拍手鼓勵;如果完全錯誤,就當我在放屁就行。
我說,我更喜歡作者創作這篇文章的目的,那麼,那個目的是什麼呢?
我猜!我猜啦!是為了自我滿足吧!簡稱自High!
好大家先冷靜,那並不是貶,而是褒,天大的褒!
我覺得大帝算是比較幸運的,籃球算是台灣人相當關注且喜愛的一項運動,從國小到現在出社會,我的身邊總是會有為其瘋狂的同學同事出現,對各場比賽及選手如數家珍,一群人圍在一起開心討論。
我可就沒那麼好運了。
我瘋電競,而且是人氣相較較低的星海爭霸二,我的身邊從來沒有任何人有看過哪怕一場的比賽,連個討論的對象都沒有。
真的很孤單呀,所以我經常萌生要寫跟星海二選手有關的文章,就算別人看不懂也沒關係,我就是想為自己喜歡的選手留下點什麼。那怕他人看完只留下了句:「這他媽是在寫三小?」我也心甘情願。
是不是?是不是?大帝,你心中是不是這樣想呢?
好啦腦補結束,來談談文章本身。
用詞跟寫法整體上是成熟的,看得出對文字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只不過,我認為有些正經了。
這個部分在開頭尤其明顯,有點生硬的敘述,並不能讓人順順的閱讀下去,要稍微「用點力」才能把每個字都嚼完。講白一點,就是開頭沒有讓人想繼續讀下去的視覺慾望。
我認為這點還蠻傷的,在現今速食快餐的大環境下,讀者都懶得要死,要是不能第一時間抓住讀者的眼球,就很容易得到「直接下拉」的待遇。
當然,錯的並不是作者,而是這個世界。
要不要改變,取決在作者願不願意迎合這個世界。
大帝對文字的拿捏絕對是成熟到足夠出書的,可是於我而言,以一個讀者的角度來說,文字的「易讀」遠大於「成熟」
這個很難拿捏,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作者都很難做到(我也是),因為追求易讀往往會讓自己文字又變得太幼稚。所以要讓文字易讀成熟兩者兼具是非常非常大的課題。
但如果做到了,不僅作品閱讀起來畫面感十足,文字也會很有魅力。
至於劇情安排的部分,起承轉合都很好的做到了,前期些許的神祕感,到後頭發現原來跟NBA有關時,的確超出了我的意料之外。
我很喜歡在看電影漫畫小說動畫有那種意料之外的感覺,當然,前提是必須符合該作品的邏輯設定、有鋪陳。如果毫無預兆就被餵了莫名其妙的神展開,那感覺跟吃了屎一樣難受。
這篇文章有頭有尾,讓我看完心靈祥和,而且劇情中提姆爺爺跟孩子的互動很可愛,這種單純美好在現今的巴哈創作太少見了(也有可能是我少見多怪)。說真的黑深殘的東西看太多,有時也是想被治癒一下的。
總體而言,這個短篇是不錯的,沒有刻意賣弄或渲染,安安分分講好一個故事。
光是完整說好一個故事,就比一些晦澀難懂或不知所云的巴哈創作要好上數百倍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