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佛萊曼。身為一個原本非部落格達人的達人,擁有了發表日誌達人的機會,在此,我是衷心感謝站方的變革。
最近達人制度更新,對於這樣的改革,固然是有利有弊的,至於這樣做法究竟是好是壞,要由後續的狀況而定。
大家主要會不滿的原因,首要的是自己的利益受到影響,其二是吃餅的問題,一塊餅就這麼大,越多人瓜分,自己能吃到的越少,這是一定的。
人是自私的,毫無疑問,像我以前在公司裡見到那些口口聲聲喊著為了公司好的人,也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在台上喊著口號、揮著正義的旗子,喊著公平的口號的政治人物,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一個改變、變革伴隨著風險和各種的突發狀況,有些人厭惡改變,因為喜歡熟悉感,喜歡窩在自己認知的範圍裡,當脫離這個範疇,他們會感到不知所措、恐慌,這也是人性的一環。
個人認為官方立意是良善的,改革是要一步一步慢慢來的,根據後續的狀況進行調整,我認為這是最好的做法。
先有一個計劃,討論後執行,執行後不斷的調整和進步。
達人全部混在一起,那麼小說達人能發部落格、漫畫和繪圖,部落格也可以發漫畫、繪圖和小說,依此類推,那豈不是沒有那個實力,也可以有權限去發達人文,素質良莠不齊,那不是使其他達人蒙羞?水準也有了疑慮?
沒有到那個實力,可以擁有這樣的舞台和空間發揮,相信是人人都想要,但未必能有的。
若今天給你一個很好的機會,能夠參加大型比賽或活動,能跟你崇拜的偶像、大師接觸,你會把握這個機會嗎?
今天你是個格鬥愛好者,能有機會上台跟你的格鬥天王一較高下,難道不興奮嗎?
你會浪費這個機會,毀了這些嗎?
我認為這是個人素養的問題。假設今天一個國家的火車站,過閘門口不需要買票,那人民會遵守規定買票嗎?
若今天是歐洲先進國家,會逃票的人不多,因為大家都有公民基本素養,不會因為沒人監督而不買。
以前也有人跟我說,像台灣這樣的國家,應該像對岸一樣採取嚴刑峻罰,因為人民素質還很低。我笑笑的回答說:「一個國家的人民素養提升是需要時間的。」採取嚴刑峻罰是個做法,但絕對不是能夠立刻改變人們素養和習慣的,只是從法律(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去規範,大家是因為法律才不去那麼做,而不是由內而外,打從心底覺得自己該那麼做,若無法達到這種程度,是不會有任何改變的。
我覺得在這個變動快速的時代裡,有發揮的空間和舞台很重要,這可能會改變一些人的想法,脫離固有的窠臼,跳脫原本的「舒適圈」(本人不認同這個名詞,但用這個詞彙較容易解釋),個人覺得與其稱為舒適圈,不如稱為熟悉圈,因為是熟悉的人事物。
達人們發表了自己覺得足夠有達人水準的文章,再經由官方去審核,這方面我認為是充足的。
後續根據達人們在其他領域的發揮,決定是否繼續給予權限發文,個人認為是個不錯的做法。
過去我也有跟板上的某位達人交流過,他認為達人標準放寬其實是好事,畢竟站在官方的立場,是要鼓勵更多人進來創作、交流和良性競爭。
有了曝光度,能改變很多。這會影響很多人的創作意願,毫無疑問的。
我是認同這位達人的話。當然,設置高標準,使的達人很難拿到,讓達人擁有很好的水準,也是一個做法。
我個人傾向多元發展,若能讓更多人加入和交流,對平台的發展是有利無弊的。
其實類似的制度,我在歐美看過,分別是英國和美國的兩間學校,一間是全球前五十的學校,一間是知名的貴族中學。共通點是人才濟濟的地方,充斥著菁英的良性競爭。
該學校給予在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傑出人才一個「通行證」,讓他們能夠不用透過海選和審核的方式走捷徑,在這種情形下去參加各種「比賽」和「活動」,這固然造成了一些混亂,也擁有了驚喜。
學生們因為更方便參加這些比賽和活動,而踴躍地去參加和創作,這些意外讓一些學生們找到自己的興趣和發現自己的才華。有的人後續因為不適合或發現自己的不足而中止繼續進行。
英美兩個國家是自由且高度發展的,學生的素質固然也跟巴哈姆特的達人素質有所不同,不可放在同一個天秤比較,這是可以理解的。
我的解讀是,官方對於達人看好,很有信心,相信大家心中的那把尺和對自己的要求。
至於後續的狀況,再根據達人們的表現去修改。
這樣,何嘗不是件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