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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篇在中國的殘忍殺童案
原因只是撞到一個小女生 害怕要賠償 竟然強把受傷的小女生拉上車 還殘忍地把她殺死並且把她身上的器官都拔走
我看到這篇新聞真的是不敢置信 這是什麼鬼世界?
然 我知道中國那邊像這樣的殘忍殺人手段一定會被槍斃的 反觀在台灣呢?我相信又是在法官面前裝可憐樣哭一哭 然後就是一副很懊悔的模樣裝給法官看
法官就有理由可以免判死了 說一句還有教化可能就放過他了 你們信不信?
在台灣殺人不用償命變成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一堆假道學的偽聖人還一副沾沾自喜!
我看到這些人的嘴臉真的恨不得賞他們個幾巴掌!
廢除死刑不是唯一的人權道路!動物殺人都要被你們槍殺掉了 為什麼人殺人不用償命?那種垃圾東西的性命會比那些動物還高貴?你們在開我什麼玩笑?
這不是煽不煽動仇恨說的論點 而是治安已經敗壞到一整個不行 加害者還可以大言不慚地跟執法人員嗆聲!這叫可教化可能?你在騙鬼?
亂世要用重典 勿枉勿縱才是我的原則
確定犯罪就是要付出對等的代價
抱歉 我真的不想再維持自己的"懶散正義"罷了
我看我還是恢復成"絕對正義"會比較好一點的樣子?
我不喜歡極端偏激的想法
但 我要的是一個說得過去的道理!
那種只憑一己之見就妄想可以教化人心的思考 我真的不以為然
你們從小就沒有辦法教化好人心了 長大定型了是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改變?
浪子回頭金不換 這是用在真正悔改的罪人身上 而不是所有人都有辦法做到的!
我只相信什麼叫狗改不了吃屎這句話
看看那些酒駕撞死人的就知道了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