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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看到一些男女之間的感情糾紛問題 我一直覺得...談戀愛什麼的真的要扯上金錢跟物質上的關係嗎?
再說難聽一點的 不論男女 你主動送給對方的東西 最好不要在分手後才要討回去 很丟臉
因為在法律上你送東西給他人是屬贈予!你是憑什麼討回去?要嘛就別送東西給對方啊?
所以我才會說 我最討厭不論是男生還是女生 在談戀愛男女朋友階段就在談那些現實層面的問題
然後在鬧分手之後才在那邊討那些"感情債"
我覺得根本是無理取鬧........
再者 我在談戀愛的過程 除非是我自己想要給的 對方跟我要求給她什麼時 我會講一句 我沒那麼多錢捏?
如果對方因此而覺得我不夠愛她還是跟我吵架鬧翻的話 我一定會二話不說 直接走人囉 這種女人根本不值得我留念
對 要交往前就是要事前講清楚"戀愛規則"
我的原則就是不扯到金錢跟物質方面的問題 那些事情等以後要是結婚後 有需要再談
不然只不過是男女朋友在交往的階段 你是憑哪一點跟我說那些 又是憑哪一點要求我送妳什麼鬼東西?妳在開我什麼玩笑?
我談戀愛是理性 感性的 但我不會是妳予取予求的萬應公 搞清楚這一點
我說一就是一 說二就是二 不談那些就是要避免要是以後分手了 對方會在那邊討感情債
我就是不喜歡分的不乾不脆的感覺!
我疼女朋友(老婆)那是我自願的 可是 我的疼惜方式並不是用金錢跟物質來衡量的
如果只是想從我身上得到那些好處才來接近我的話 我可以說 請另尋高手 我供奉不起妳這尊大神
ok 我就是這麼跩....沒為什麼
純粹就是討厭這種莫名其妙的男女關係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