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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交通部長賀陳旦幫我們找到了「勞基法大漏洞」! 簡單三步驟,老闆再也不怕被罰

—— | 2017-02-04 01:17:46 | 巴幣 4 | 人氣 140

雖然勞基法有規定(三十九條),遇到國定假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換句話說,勞工若不同意,國定假日自始為「正常休假日」,也無須另外請假。

但是,交通部以及台鐵局給大家示範了一個妙招,叫做:工作性質有特殊性!


是的,今天工作性質有特殊性的時候,似乎就不必管勞基法的規定了。別說我唬爛,連勞動部的上級機關「行政院」都表明支持台鐵立場,完全不甩轄下勞動部所定的法規究竟是怎麼寫的。

老闆們,學起來!遇到國定假日、員工又想回家過年時,就以「工作性質有特殊性」為理由,大膽強迫他們來上班吧。這是行政院官方授權的做法哦。

來源:
另一面|感謝交通部長賀陳旦幫我們找到了「勞基法大漏洞」! 簡單三步驟,老闆再也不怕被罰 - 台灣小吃札記

創作回應

道門基本教意派份子
政府說要改革…卻帶頭違法鑽漏洞還講的義正辭嚴

教壞老闆大小…華航罷工無事…台鐵依法請假要懲處…這世間一切都是看臉的

當初支持華航的現在全消失了

不要跟我說他們是公務員…他們是保勞保的

2017-02-04 02: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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