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我是支持跟騷法成立的
不過 要怎麼判斷是否為惡意騷擾 這點有些麻煩 太過主觀的話 容易淪為有心人士濫用司法資源
更有可能變成別有居心者的搖錢樹大法 不太可取
以保護個人安全為優先考量的話 倒是可行的 畢竟有些人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你也不能硬要糾纏別人不放吧?
況且 一些心理變態的罪犯就是一副愛不到就要毀了別人那種可惡心態 我覺得要嚴防這種問題才是跟騷法存在的目的
嘛 反正等完全實施之後再來看有沒有其他問題存在
避免淪為另類的"網路訟棍提款機法"
這些才是我們大家要共同注意的問題 別在那邊被害妄想症 要看妹子不是不可以 至少別讓妹子感到不舒服吧?
唉 不過 這又得扯到人帥沒關係 人醜性騷擾的可憐點= =...........
算了 我是除了那些外貌協會病態嚴重的人才會覺得我是怪人的類型 基本上我應該是不會莫名其妙挨告吧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