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網友可能認為只要對方自己要跟著走就不會有事的感覺
我可以告訴你們 別傻了
尤其是未成年的 你們最好不要想著動啥規避法律的歪腦筋
不論是否為當事人自願要跟你離家出走 你在帶走他的那一秒開始就已經違法
只要對方家長提告 我保證你會吃不完兜著走
我是不太清楚誘拐這些刑責是否有從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
但 我知道的是最好別腦衝就對了
其實 這些問題懂得自制的話 基本上是不會莫名奇妙惹事上身才對
小朋友難免會因某些現實中的問題而在網路上尋求知己知音
但這些動作往往會引來非分之想的壞人
所以 網路發達也不見得是好事 台灣的司法單位理應更加注重網路上的各種犯罪行為
防患未然 是你我他大家應共同合作的動作
記得 做任何事之前先搞清楚是非對錯別在那邊耍腦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