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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廢除我們的死刑?

大俠 | 2014-05-23 01:50:28 | 巴幣 70 | 人氣 420






  我不專精哲學,不專精法律,可是至少我愛惜自己的生命,所以我反廢死。

  我沒接受那些有關人性方面的專業教育,你要問我死刑的存廢,我打從第一直覺以至往後的人生,都能很坦然且斷然地說:存!

  當某人認為這種說法是無知,那請問所謂「有知」又是什麼?

  我知道,知道那些命懸一線的人們在當下的關頭,是如何地恐懼驚慌;我知道,知道那些痛失親人的家屬們,內心是何等的煎熬與不捨;我知道,知道一個人要生活在世上有多麼不容易。

  可是,他們死了,死在兇手的刀下,沒有準備、沒有遺言、沒有絲毫轉圜的餘地,你知道嗎?兇手對於手上沾染的血腥沒有悔意、沒有罪惡、沒有絲毫對死者的憐憫,你知道嗎?失去死刑有多少人將活在沒有庇蔭、沒有保障、沒有微笑出門平安回家的快樂,你知道嗎?

  死刑的存在,不是因為人們仗著公平正義的傲慢態度產生,因為自古以來公平與正義是一個五除三永遠解不開的問題。它是一種清楚揭示在眼前的「方法」,一種簡單明瞭的生死分界。

  我們受了這個規則的限制,所以就算我們看別人不順眼、心裡有多恨對方,我們依然不會去「殺死」對方,任何人都沒有完全與立即的資格去結束別人的生命。

  那麼試問兇手有何資格呢?他殺害了一個生命,執行了他個人的死刑,下手者是他,被下手者是死去的人。兇手與死者都有各自的成長環境,都有各自的人際圈,並且每個人所生長的過程都是不同的。

  當你們認為兇手有其生存權利,可能是因為精神狀況、環境不好導致偏差行為,你們給了他「人權」二字的華麗大衣。可是死者,精神、環境一切正常,是一個完完全全的「人」,但他們死了,死人不會也不能說話,一點為自己辛苦生存於世辯解的機會都沒有了,所以你們也就不給他們人權的大衣,他們只是肉塊屍體,不是人......但是繼續活著的死者的家人們呢?

  知道差別了嗎?那今天咱們換個立場,我們反廢死的當廢死聯盟,你們廢死的當反廢死,可是我們訴求的是「廢除非兇手的老百姓們的死刑」,覺得怎麼樣?

  平安生活是最高訴求,我們希望建立一個安定的社會,因此法律應運而生,它架構出來給予人們一種依據,揭示行為發生後應該會有怎麼樣相對的結果。

  今天一個什麼都沒做的人,好端端站在那裡,下一秒就被不知道為何犯錯的人給殺死了,萬一他只想回家陪陪老婆孩子,只想開開心心喝酒玩樂,這何罪之有?再看犯錯的人,萬一他就只想亂砍人,只想毀滅除了他以外的人事物,這又何罪之無?

  無罪之人接受了兇手執行的死刑,有罪的兇手卻繼續保有生命?開玩笑嗎?

  你們追求的是兇手一個人的人權,我們追求的是眾多死者以及更多他們家屬的人權,放在兩頭秤上比一比,哪邊較重還看不出來嗎?

  當一個骨牌效應開始,最快的方法是打破前面的一小部分,中止連鎖的持續,死刑就是將兇手這個前面一小部分的骨牌推倒,以防之後他繼續推倒後面的其他骨牌,最終瓦解整個屹立起來的建設。

  我們要求的不多,死刑是我們想要在肉身之外第一個披上的隱形衣,在兇手觸碰到我們的肉身之前,至少還有這件微薄的東西能自保。但,就是因為它太薄了,我們很容易就會被兇手判死刑。

  誰來廢除我們一般人的死刑呢?

創作回應

樓卿宸
我認為,那些被害者,在被害的當下
或許不是一刀斃命,可能經過凌虐或精神上的折磨
也或許殺了不只一個
那,死刑犯處決時,正常都一槍斃命
相比遭受他們迫害的被害者,是否便宜了許多

以上純屬個人發言,若有冒犯,請無視
2014-05-23 09:44:46
大俠
總比繼續讓殺人魔生存於世來得好,否則其他人的生命會更籠罩於陰影之下
2014-05-24 00:11:23
賀蘭雨靡
反廢死+1
2014-05-23 11:05:58
大俠
+幾千幾萬都不嫌少
2014-05-24 00:11:42
emac
今天那群廢死的又扯了幾句不堪入目的話。

最悲哀的莫過於台灣法律居然受牽制於他們(國內外的都是)。

知識(人性研究等)居然大過於道德(想殺就殺?),
簡直是一種病入膏肓之病!

廢死還自己津津樂道自己有多麼重視人權,可笑!
2014-05-23 14:54:47
大俠
真的可笑,跟已經非人的傢伙談人性,那死者家屬都不是人了嗎?
2014-05-24 00:13:14
peter888
關於死刑這議題,我曾經做過一些研究(其實就是找資料+聽節目的看法......
在西方國家,死刑是不存在的(大部分不能說一定)
原因在於基督教或天主教教義,意思大略為(不一定正確,這是我聽來+找來的)
「當兇手奪去其他人的生命時,他是罪人,但我們奪去兇手性命,那我們不也同為罪人」

但東方人的想法,很簡單
一命換一命,永絕後患

但實際上死刑真的是很難實行
可能有冤案,黑箱......等因素,畢竟死刑是不可逆的行為
所以在現在社會中死刑是"稍微"少很多,尤其是法治國家
取而代之是無期徒刑,或者極刑,例如:新加坡著名的鞭刑

我們常說"人權",全名叫做"人類擁有的基本權利",在聯合國確時有簽署"人權基本條款"

但問題來了,有用嗎??

我們所遵循"人權"實際上可以追朔到西元前
"人"會遵循著某著法則來進行團體,而這個"遵循"久而久之
我們就叫他"人權"

而保護這"人權"的就叫做"法律"
而法律有沒有用??見仁見智

總結很簡單,死刑??廢除死刑??
哪個好??沒人知道
2014-05-23 18:24:34
大俠
保存死刑都很難有嚇阻力,那一旦沒有了豈不就空門大開等著大家都來殺了不成?
2014-05-24 00:15:17
鼎鼎_(:3 ⌒゙)_
要回家 一出江子翠站 就看到滿滿的花 除了 難過 滿腦子都是空白。

說再多對不起也回不來了。
2014-05-23 19:10:19
大俠
不勝唏噓呀
2014-05-24 0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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