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記:發神魔版,因為其他把友筆戰我來不及去控制場面被鎖定了(有點傷心)
其實你不用點這影片看,只是提一下。
影片裡面大部分的大綱,實在差不多就那一套在迴圈......
只有快結束講到FB強制分享遊戲的創舉是我不知道的訊息,這點我個人覺得的確是滿......的......
VS
首先我先聲明,我有玩神魔之塔,如果要因為這點就認定我絕對會搞先入為主,我不反駁什麼。我自己也不敢確定這篇文夠不夠專業足不足客不客觀,我先聲明我不打專業的招牌、不揮客觀的大旗、不搞勸世的口吻。所以我用大量的"我認為、我覺得"當開頭,我忠於我自己的想法出來說說話、和大家聊聊,我們有很多空間互相討論對立但理性的意見。煩請別用較街列的口氣引起不必要的口水戰。
前言(灰字,非重點可以跳過)
理性很重要,偏激就輸了
完全站在一邊然後完全否定另一邊的言論常有根本上的漏洞,這漏洞往往就會被另一方拿來大電特電,否則辯論要幹嘛?分派要幹嘛?如果一件事有壓倒性的對錯衡量,還需要大家各執一詞戰了再戰?
所以我不認為每件事都一定要大好大惡,神魔之塔抄不抄、同性戀議題、盜版觀點、死刑、安樂死......其實很多議題都一樣,很多網友都不願意正反思辨,不願意接受自己捍衛的東西的被提出一絲缺點。(我非常歡迎大家好口氣的糾正)
什麼是為反而反?什麼又是偏激?我相信很多人判斷一段言論的基準點都是大同小異的。完全袒護和完全反對的激論,恕我直言,不少時候我會覺得是它自己散發出一種很笨的氛圍。
偏激就輸了,因為你除了說服不了人,還可能被當笑話。
為什麼寫這篇文?
其實這類似議題在我學過的專業中是有碰到一點點。有人來信,因為我曾經用道德和淺薄的商業觀點來討論盜版思辨議題。
而智慧財產權、抄襲議題要討論起來,必須要牽涉到比較多專業的範圍,還要研究以往專利訴訟的判例比較適合,有很多法條很多規則很多定不定義適不適用的東西。
只用道德面來寫商業互爭的議題,是不太合適的。
要寫專業的東西嘛......現在我(考生...)實在是沒時間再回去翻東翻西研究補腦一下,我憑印象中的知識寫下這篇文,有什麼不專業的錯誤請各位手下留情,溫柔的叮嚀吧......
無奸不成商
其實大家肯定都有一個共識了——無奸不成商。不用舉什麼艱深的例子,看看這陣子的食品添加物風暴吧......
現在的兩兩公司間互相摸點子、跟風模仿、找漏洞、告來告去的狀況,其實比大家想像中的還頻繁很多。
舉點例子吧
智慧型手機有可能是大家同時一起想出來的點子嗎?各大牌子的軟硬體都沒有互相相似衝突的地方嗎?新聞報導蘋果跟某牌子互打專利訴訟大家應該很常看到。
黑人牙膏和白人牙膏,這對怨偶也有不少訴訟歷史喔,黑人曾告白人商標侵權,白人贏了(只因為消費者有能力自行分辨黑人與白人的包裝),現在兩邊還是各自活耀,甚至消費者都快分辨不出來誰是始祖了。
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都叫可樂喝起來還那麼像,你以為他們相安無事?他們數十年下來一直都在互看不爽,可口可樂為了保護配方用商業秘密保護而沒有申請專利(申請專利必須公開技術內容),所以告百事可樂敗訴。當然不只口味,百事告可口壟斷,可口告百事瓶子設計侵權,百事告可口的廣告......
商業策略講究市場定位,每個產品攻佔的市場、要鎖定的客群,都是經過很多設計和包裝的。
先想到點子的公司怎麼會不想獨佔住市場?但有錢景的順風車誰不想搭?
得到先機的公司要肩負產品不成熟和試探的風險,失去先機的公司則摸現成的好點子內化成自己東西試圖超越,或是在自己鎖定的市場玩出成績。決定產品進入市場的時間點其實有很大的學問。所以大家常常可以看到結合複數功能,又和別牌有重複到部分的產品。
Nokia其實是最早研發觸控技術的手機品牌,但是因過度保守而放棄了先機,比蘋果晚一年才推出智慧型手機,讓他們喪失了主導權。加上一連串取捨上的連環失誤,導致高不成低不就,近年來諾基亞聲勢一度嚴重的衰退。
其實誰說神魔之塔沒有模仿、搭順風車,都是是自欺欺人。
先別急著不爽,看一句就拉下去罵。
我們反思一個問題,龍族拼圖當初要是進華人市場會賠錢嗎?我相信不會,差在退場以前賺多賺少而已。一堆速食遊戲都可以搞短線撈完就收了。
這遊戲今天沒有打進華人市場,還是照樣被搭了順風車啊,這順風車還變成超紅的遊戲。
所以我相信龍族拼圖其實只是個自尊心很強的遊戲也看不慣華人風氣而已。不然中國市場對哪間公司來說不是不值得一拚的大餅?
如果因為龍族拼圖自己決定不進入華人的市場(他不是錯過而是主動放棄),因而被其他公司吃掉市場,我認為這種過程對MH的動作是無可厚非,商業就是這樣,互相瓜分互相區別或是大魚吃小魚。
龍族拼圖沒有鎖華人地區遊玩的權利啊?但是遊戲取得管道並不簡單直觀,也沒有推出中文語系,消費者是懶惰的,公司少開放一條路,一定會造成一群消費者放棄,經營到公司這種層級不會不知道這簡單的道理吧。(我認為消極經營和放棄並沒有太多區別)
神魔之塔搭順風車成功,一部分原因也在龍族拼圖當初自己主動捨棄一些東西,有點一邊願打一邊願挨的意思。
說實在的,現在大家玩的遊戲不也都是那幾個模式嗎?
第一人稱射擊就幾款了、RPG、回合制、橫向卷軸打怪、網頁遊戲,現在遊戲公司不幾乎都是換湯不換藥?你玩的每一款遊戲,有每一款都是截然不同的內容嗎?不都是觀測市場流行哪些玩法,大夥就卯起來做,而且還做了再做?
甚至很多亂七八糟的線上遊戲只是加了一點點自己設計的小新意,就拿來大打獨創標語(XX骯賴,獨創XXX系統!),要找到完全沒這樣標語的線上遊戲說不定還比較難咧。遊戲的大環境就是如此,沒聽過誰告誰,就是靠實力靠手段,玩家不也多是姑息這樣的風氣到現在。
直到今天只針對樹大招風的神魔之塔去攻擊,實在不是那麼客觀。
(1210增)
有不少人提到遊戲負責人曾表示遊戲是原創,所以讓大家很不爽
這件事其實我當時寫文時並不知曉,所以我這段是假設這件事是明確發生過的事成立才成立,若有以訛傳訛的成分,煩請巴友幫忙糾正。
ps.我自己上網爬到的版本是這樣,這其實和大聲說自己原創的意思有些出路,不管了。
神魔之塔的製作公司Mad Head的發言人起初否認抄襲《Puzzle & Dragons》,但其後又改口說「能製作出好遊戲則抄襲也無妨」 來源:http://evchk.wikia.com/wiki/神魔之塔
其實觀感問題我很不想去討論,我一直都認同大家的不爽。對這單一事件的直接觀感,大家會覺得差是肯定的,但我一樣放大到整個業界來看吧,其實包括上列那幾個例子到所有專利訴訟的狀況裡,會打到官司的,其實都是這麼大聲,用各種理由稱自己模仿的合理、和對方的差別性、純屬雷同、消費者可以辨認......(有興趣可以自己去看看一些專利訴訟的判決書)
黑的也講成白的,官司才有可能勝訴。
如果MH負責人曾經對外說出很嚴重的言論,招來觀感不佳,就是咎由自取。行為上來說雖然大家都是做一樣的事,但如果態度問題嚴重,讓不滿放大,這間公司的企業形象就必須承擔一些負面的後果。
企業形象很重要,所以每個商人都絕對不想砸掉自己的品牌;企業形象很重要,所以大企業常常大搞公益,強調自己有落實回饋社會的責任。
各種層面看神魔之塔vs龍族拼圖
道德層面我其實不想多談,因為道德這種東西每個人每個地方每個社會地位衡量的結果都不一樣,作為想用創意吃飯當未來目標的我,其實沒有很認同這行為;作為玩家也覺得好玩的我,又可以把這個不認同自然的忽略。拿自己的道德尺度去套用所有人的尺度,永遠不可能有客觀的說服力。
我姑息了所以我沒有道德嗎?就跟大家購買3C時,不常把重點放在哪間公司是始祖(大品牌≠始祖),而是把自己的需求擺在第一位是一樣的道理。消費者沒有罪,大家都是正正當當拿自己的金錢換正當的需求,引起爭議的是公司,自然會有一群消費者因為觀感問題去抵制產品(只差在這力量是大事小),或是有法條讓商人去互相訴訟,順風車不是毫無風險的。
不管什麼營利單位我相信都一樣,他們在尋找商機的時候,優先看到的肯定是錢景而不是道德,差只差在鎖定好商機之後,他們願意為有衝突的道德問題犧牲多少利益而已。
法律層面上我知道的是這樣,專利法中「遊戲及運動之規則或方法」不予發明專利,著作權法保護表達,不保護其隱含的觀念。這講得有點抽象,別費心理解,往下看吧。
法律上的侵權為何?直接舉例,今天一款遊戲被做出來,遊戲的圖案和文字在出產的當下立刻就被著作權保護,但「遊戲方法」這個概念著作權並不保護。也就是說這個人不能禁止別人製作規則相同但文字或圖案不同的遊戲。智慧財產權在訂條目時,必然會從很多想法或目的去出發,為什麼保護這麼不保護那個,都是權衡過的結果。如果你有心,可以請教專業的人或是閱讀資料研究,我沒那麼專業。
商業的層級上MadHead就是大贏了,他們做出自己的區別、規模和口碑,即使龍族拼圖這個始祖現在再進來我想也很難撼動其地位了。
不犯法律的模仿算是捨棄道德嗎?我想大家可以好好思考。
各自為王,互相牽制,其實也不失互相助長
也是有專利訴訟的結果,是兩間公司的互相授權(Ex.夏普和宏達電)。只要不互擋財路、攻占的市場不同,你想那些大公司會在意誰先誰後誰抄不抄嗎?不就是誰認為少賺錢了才去告?
消費者怎麼唇槍舌戰,也撼動不了既成的事實,兩派激辯的消長至多影響兩邊的收益和商譽。如果龍族拼圖認為MadHead有損害到它的權益,它的所屬公司自然會尋找相應的途徑,或是用行銷策略正面決鬥,不是光只讓消費者和網友的唇槍舌戰幫忙背書。
除非有大是大非,不然網友在網路上怎麼戰來戰去,對行銷的影響其實都是微乎其微,網路力量雖然大,但始終都只是一盤散沙,沒有積極,沒有凝聚,僅止於口舌,倒少不了湊熱鬧和釣魚哥。(三星手機在網路上戰成那樣,有因此賣得比較差嗎?)
回到正題並做個小收尾
你說神魔之塔抄不抄?
我說他的確是有大量參考。
你說神魔之塔奸不奸?
我反問商人哪個不奸?
神魔之塔有沒有錯?該不該抵制?
我的回答是當你把思考格局放大到整個遊戲風氣,甚至商業生態時,神魔之塔搭的這順風車真的只剩十惡不赦嗎?
因果相連
龍族拼圖據我所知出了美國版、韓國版、好幾個國家的版本,卻無視離日本距離親近的華人市場。
這樣的決策究竟是因為當時出都還沒出的神魔之塔,還是華人一直以來給它塑造出來的印象觀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