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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與失業給付最終篇

韭菜工程師 | 2022-08-18 23:11:37 | 巴幣 1240 | 人氣 411

就在申請失業給付之後,領了2個月,就找到新工作了,
向求職服務中心回報之後,停止繼續接下去的失業給付認定流程,
就把勞健保轉入新工作,開始新工作(雖然也是波折不斷)。

從5/1開始勞健保轉入新工作,工作滿3個月之後,即可申請提早就業獎金,
畢竟政府還是希望民眾能都有工作。
提早就業獎金的算法,就是未領完月份的失業給付的50%,
也就是上一篇的27480 * 4個月 *50% = 54960
從8/3遞交文件申請,8/18就匯入帳戶(如沒問題)



申請流程
1.找到新工作之後,回報求職服務中心人員,停止認定,從勞健保轉入新工作開始計算3個月
2.工作滿3個月,向勞保局申請就業獎金
網址如下,申請簡單,還有範本參考,基本上就是一張紙填資料+貼上存摺影本
於勞保局上班時間,臨櫃繳交(總局.各地辦事處)or郵寄到總局。
現在有增設快速櫃台,只提供列印.收件服務,只要上班空個10分鐘去就可以交,不用特意請假。
若你有自然人憑證,可以直接線上申請就好。
基本上10個工作天審核+2~5個工作天就會入帳了。

Q&A
1.認定開始時間怎麼算?
A:基本上最好跟求職服務中心確認,否則失業給付認定沒先停,可能會有認定時間的不同。

2.那以後還能申請失業給付嗎?
A:可以。只要符合失業給付標準。但是這3個月並不列入,勞保工作滿一年的標準。

3.這錢會從哪裡先被扣掉啊?
A:不會,這是福利政策。不影響勞退。

4.申請這個好可恥,我不想耶
A:這是自己的權益,不去爭取自己的權益,那才可恥,工作上也是。

創作回應

不是呀你要說清楚呀
收益良多
2024-02-01 2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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