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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無罪逆轉二審宣判17年有期徒刑

システィーナ | 2021-02-24 12:26:47 | 巴幣 6 | 人氣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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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就講了 不能讓法官拿著自由心證在那邊隨他當時怎樣思考的來決定這種重大刑案的判決

況且 我還是堅決反對仗著精神疾病那些理由當免死的藉口!

要不然你哪天在路上遇到自稱神經病的人把你砍死了 莫名其妙就這樣被殺了 卻讓殺你的人還可以因此而無罪 我看誰還笑得出來?

對啊 遇上神經病砍死你就是你活該死好嗎?所以我真的不能認同那種光是用精神鑑定等為由就要免死還是降低刑責 那麼以後我要是心情不好發作起來去亂砍人 請問一下 你們會容忍我這樣莫名其妙的犯罪行為嗎?

一定沒人認同 對吧?

因為這些根本不是藉口跟理由!我才會想著要徹底改變這國家的司法體制

如果那種私人理念大於法治理念的人想當司法人員 甚至想干涉司法 那麼就不能容許這種自私自利的人掌權 一定會發生更多不公不符合社會大眾期待的問題

或許這是我個人的偏見 可是 我真心覺得台灣司法真的無法給予社會大眾一個公正交代 也無法彰顯正義 導致現今越來越多的所謂私刑正義出現

你們覺得再這樣下去真的是你們想要的"公平正義"嗎?

一些不適用台灣社會的思維 麻煩不要一直想要模仿別人來往臉上貼金 自以為很高尚???

說真的 這二審的法官算還有些良知了 雖說免死讓我還是非常不服氣

但至少比那一審的法官還要有認真去思考過某些層面的問題

看來 地方跟高等和最高法院的法官是不是在比誰比較腦包?哈哈哈

每次看到一些很奇杷的判決理由 我就一直很想笑 這樣的思維邏輯還可以考上法官 這國家司法真的是笑話了

哦?不爽我婊你們?那你們為什麼要判出那麼可笑至極的判決理由給我婊?

怎樣?現在台灣自持"專業"兩字的都不能婊了?你們哪來的自信都自認為自己不會出包的?

我也是"專業"的一種 我都會出包的時候了 我也沒有說"客戶"不能批評我的專業咧

拜託 一些人那種莫名其妙的自傲傲慢心態不要那麼明顯醜陋化好嗎?噁心死了!

創作回應

AlexChen1978
看了一下內容,是二審改判17年。我記得法定是三審定讞,也就是還有逆轉機會?(個人傾向判死刑)
2021-02-24 12:37:45
聖騎獵師
台灣人自己的報應,
自由民主只剩下耍嘴皮子自慰用,
結果整個國家治安印度化還不自知。

嗯,有些人可能還會沾沾自喜,
印度反中,印度好棒棒,
所以連治安都要學印度。
2021-02-25 17: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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