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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訂卻爽約不付錢取東西 該不該罰?

システィーナ | 2019-11-20 08:55:28 | 巴幣 2 | 人氣 96

近年來 一些外送服務越來越普及 而且有些服務業也有預約這些便利的服務

但是啊 一些無聊人齁 可能是抓準訂下去 再爽約不認帳 這樣的行為刑法管不著

就開始有一些脫序的行為出現

我覺得該不該立一個奧客條款來約束一下一些人的劣根性

"故意"或是"無故"的失信而造成業者的損失 應由加害者負起全額合理的賠償!

當然 我不是專業的 所以說法有點抽象啦

我是希望國家政府可以立個法保護這些無辜受害的店家

不然老是看到一些吃的就這樣被浪費掉 覺得好可惜

你們這些以此為樂的渾球們 有沒有想過這世界上還有一些人連吃東西都有問題 有一餐沒一餐的?

我想你們沒有被餓過的樣子 沒被修理過的樣子 所以才那麼惡劣?

其實這些脫序的行為不是只有在台灣會發生啦 國外也是有類似的問題 但有沒有管制起來 我是不太清楚就是了

既然有些人不懂自律的話 那就是用法來律他們而已 自己要把自己搞成殘廢物種 我也是佩服這些劣根性

當然以上只是個人的看法與想法啦 就真的覺得受害店家很可憐 而且浪費食物等等行為又是我最討厭的...

真的不怕被雷公電死嗎?

叫我嗎www


呃...............好啦 不開玩笑了www

多關心一下社會上的脫序問題該怎麼解決 總比你們整天在那邊吵蔡總統怎樣 韓市長怎樣還要有意義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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