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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946年1月5日,臺澎要塞司令部士兵騎單車在左營撞倒小孩

—— | 2018-02-06 11:38:25 | 巴幣 2 | 人氣 198

『1946年1月5日,臺澎要塞司令部士兵騎單車在左營撞倒小孩,不認錯還無禮責罵,居民看不下去和兵發生口角,結果不久後竟帶隊持槍返回對民眾掃射並痛毆,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
很多覺醒青年看到這一則報導,就像看到新出版的女明星全裸露五點寫真集,立馬解開褲子開始擼管,大罵黨國專制,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之類的。
呃...能不能麻煩已經解褲帶的先把褲子穿上,然後像某位主播講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左營士兵毆斃民眾的案件,刊登在1946年01月10日的民報。
結果同年01月19日的民報報導指出,該起士兵毆斃民眾案,以及多起相關的軍人跟民眾衝突,背後可能都有人煽動:
『...據聞暴行之裡面有一部份不良福州人,煽動使兵士行不法行為,左營事件有二福州人策動聞被市警察局檢舉...』
引爆228事件的菸販林江邁女兒也回憶說,當時原本只是士兵買菸語言不通,因為一旁的地痞用台語起閧,煽動民眾說阿兵哥欺負林江邁,才引發衝突。
呃...
這樣就完了?
別急,後面還有。
同年01月25日,民報報導軍方已經將肇事的官兵、在一旁煽動的福州人帶回司令部偵訊究辦。另外請市政府對死者家屬發放喪葬費用,從優撫卹,對傷者另外發放醫藥費。
同年05月30日民報報導,擊斃民眾的士兵已經在兩天前執行槍決,離他犯下毆斃民眾的罪行還不到半年。
...就算是現在執行死刑,也不見得會這麼快吧。
我很好奇的是,這些資料都在同一份報紙,而且相隔不到半年。
為什麼原作者只告訴你國民黨政府士兵打死老百姓,
卻不告訴你這個萬惡的國民黨政府,只花了半年就讓凶手伏法?
還支付死者家屬撫恤金,傷者醫藥費?
讓我們再回想一下案件發生不久,民報報導的那段話:
『...據聞暴行之裡面有一部份不良福州人,煽動使兵士行不法行為...』
『...據聞暴行之裡面有一部份不良福州人,煽動使兵士行不法行為...』
『...據聞暴行之裡面有一部份不良福州人,煽動使兵士行不法行為...』
因為很重要,請大家唸三遍。
呃.....
(大誤)
高大全 - 本日奇文分享。(被打) 有一部香港電影『猛鬼入侵黑社會』,...

原文在鏈結裡的留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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