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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當八年有什麼不好?(五)

—— | 2016-02-19 12:58:54 | 巴幣 2 | 人氣 156

集會遊行法修法,2002

同樣的東西我儘量不要重複談。所以那種和民進黨對幹的chicken game大賽,即使像蔡同榮版本公投案這麼大的事情,我想我也不會特別去整理了。這點請大家見諒,我只希望大家注意,民進黨這種執政時把話說得很滿,結果別人真槍實彈要作時又縮回去的動作,其實蠻常發生的?

我現在要談的這件事情,可以說是黑歷史中的黑歷史,儘管我談了很多次,但是許多人,特別是在野草莓「覺醒」的那批人,標準的說詞是「民進黨執政時沒有修改過《集會遊行法》」。

但是,民進黨執政時,確實主導了一次集會遊行法的修改呢。

《立法院公報》91卷,第40期

邱委員議瑩:接著本席要請教余部長,集會遊行法修正條文第四條中對於在駐華使館或國際組織駐華機構附近集會遊行的規定,外交部規定是不得超過三百公尺,但是我們覺得內政部對於集會遊行的管制做得還不夠。本席認為,現在只要能夠逮到媒體的焦點,民眾就可以任意在外交部前面抗議,也可以到AIT前面丟雞蛋,甚至可以提著骷髏頭到總統官邸前申冤,在這方面,內政部如何管理?

主席:請內政部余部長說明。

余部長政憲:主席、各位委員。正如委員指出的情形,本次修正集會遊行法,希望民眾對外交單位的陳情,能透過適當、合法的管道,為保護總統、副總統及外交使節方面,我們也做一些規範。

邱委員議瑩:這樣的執行成效,能達到多少百分比?

余部長政憲:俟本案通過後,警政單位會依法執行,強力排除非法。

補充一些資料:「提著骷髏頭到總統官邸前申冤」是一位吳姓夫人,因為1992年丈夫死於冤案,所以提著丈夫的骷髏頭到機場、總統府到處申冤。

這次集會遊行法的修法,就在內政部長余政憲、民進黨議員質詢的一搭一唱下完成了。將集會遊行的禁制區擴張到正、副總統官邸以及外交部、外國使館與代表處。此事件最為有趣的地方,是民進黨官員流露出的那種不得隨意騷擾高層的心態。

反對集會遊行設立禁制區,是2008年野草莓運動的主張之一,我建議大家可以回頭看看當年的論述,到底有沒有談過2002年擴大禁制區的這一件事。我在2002年時並沒有注意到這件事,到了野草莓時我才加以回顧注意到這件事情,進而深化了我的一些思考。

很簡單地說,「反對政府」和「反對國民黨政府」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不管任何政黨執政,他們其實都會作相同的事情。2002年集會遊行法的修法,可以說是一個很清楚的例證:即使是民進黨上台執政,他們還是會想利用集會遊行法來「管理」人民、並且會嫌現行的法規「管得還不夠」,想要更增加對人民的控制。

也因此,「覺醒」的人不能直接算是公民,他們很可能會走向擁護另外一個政府,成為協助另一個獨裁政權興起的擁護者,這也是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在革命後最後走向的命運:另外一個(民粹)威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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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回應

聖騎獵師
聽到覺醒公民我就想笑,從太陽花一路看到現在根本就冥夢刁民自以為醒了,民粹當民主,刁民自以為公民。
2016-02-20 01: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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