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10日,巴哈姆特開站滿一個月了,這一個月,還算順利:
除了頭一個星期SERVER狂當機、
除了SERVER死當,開不了機、
除了水電工...
除了發佈了一些新功能:
ctrl+w: Write 傳送訊息/顯示上個訊息
ctrl+t: Talk 聊天
ctrl+u: Users 使用者列表
CTRL+U: 使用者列表 一般選單/看板列表/文章列表
CTRL+T: 聊天 一般選單/看板列表/文章列表
CTRL+R: 傳送訊息/回覆上個訊息 一般選單/看板列表/文章列表/編輯文章
除了任命了二位看板總管:linger和cpan、卸任三名板主:TK/VF/FF板,
除了上面這些問題之外,一些管理上的問題也開始浮現。
第一個問題是砍文標準的拿捏。開站當時,「板規」的概念並沒有成形,事實上連站規也還沒制定,所以各板板主在砍文的時候,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所以造成了一些風波。當時,站友 LIONRAFALE 提出了板規概念,他建議各板的管理,應該完全讓板主來發揮,該嚴該鬆,完全視該板的情況而定,只要把板規講清楚,這樣大家有共同的規範,才容易溝通。這個概念,造就了今日各板板主管理的基本架構。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看板連署,由於當時還沒有連署系統,要連署看板的時候,只能利用回覆連署文同時註明自己的E-Mail的方式來連署,目的是為了避免有人用同一個E-Mail申請多個帳號來重複連署。
當時有位站友因為不願意公開自己E-Mail而表示反對,他建議應該在註冊填寫E-Mail的時候,就對E-Mail進行認證,並避免一個E-Mail註冊多個帳號,這樣一來,連署的時候,就不必公開自己的E-Mail,也可以達到避免人頭連署的問題。
這是一個不錯的方式,但是因為那個時候我對BBS程式的改寫功力還不夠,所以這個連署方式還是維特了蠻久的一段時間。而今日,巴哈的註冊系統已經限制一個E-Mail只能認證一個帳號,也有了新的連署系統。
* * *
巴哈姆特很多的「規矩」和「制度」,都是在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問題中,一個一個去建立出來,當然,很多並不是一次就訂到最完美,就算是在當時覺得適用的制度,也會隨著時間、人口、或是另一個新規定的產生而變得不適用,必須加以修改。
「發生問題→新增站規」的這個流程,一度讓巴哈姆特的站規變得又多又雜,複雜到連我這個站長都有點搞不清楚,直到幾年前,才把散落在各地,正式或口頭的規定加以整理,變成了現在的站規版本,但即使是這個經過精簡過的版本,也還是有多達66條的條文,我相信完整看過這個規定的巴友應該是少得可憐吧 XD
其實,站方又何嘗願意訂出這麼多規定,但是不訂又不行。就像現在小屋推出後,慢慢我們又發現了一些新的問題,最近也在考慮是不要對站規進行修改。
巴哈姆特烏托邦,會有這麼一天嗎?
除了頭一個星期SERVER狂當機、
除了SERVER死當,開不了機、
除了轉信系統掛了幾次、
除了水電工...
除了發佈了一些新功能:
ctrl+w: Write 傳送訊息/顯示上個訊息
ctrl+t: Talk 聊天
ctrl+u: Users 使用者列表
CTRL+U: 使用者列表 一般選單/看板列表/文章列表
CTRL+T: 聊天 一般選單/看板列表/文章列表
CTRL+R: 傳送訊息/回覆上個訊息 一般選單/看板列表/文章列表/編輯文章
除了任命了二位看板總管:linger和cpan、卸任三名板主:TK/VF/FF板,
除了上面這些問題之外,一些管理上的問題也開始浮現。
第一個問題是砍文標準的拿捏。開站當時,「板規」的概念並沒有成形,事實上連站規也還沒制定,所以各板板主在砍文的時候,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所以造成了一些風波。當時,站友 LIONRAFALE 提出了板規概念,他建議各板的管理,應該完全讓板主來發揮,該嚴該鬆,完全視該板的情況而定,只要把板規講清楚,這樣大家有共同的規範,才容易溝通。這個概念,造就了今日各板板主管理的基本架構。
第二個問題是關於看板連署,由於當時還沒有連署系統,要連署看板的時候,只能利用回覆連署文同時註明自己的E-Mail的方式來連署,目的是為了避免有人用同一個E-Mail申請多個帳號來重複連署。
當時有位站友因為不願意公開自己E-Mail而表示反對,他建議應該在註冊填寫E-Mail的時候,就對E-Mail進行認證,並避免一個E-Mail註冊多個帳號,這樣一來,連署的時候,就不必公開自己的E-Mail,也可以達到避免人頭連署的問題。
這是一個不錯的方式,但是因為那個時候我對BBS程式的改寫功力還不夠,所以這個連署方式還是維特了蠻久的一段時間。而今日,巴哈的註冊系統已經限制一個E-Mail只能認證一個帳號,也有了新的連署系統。
* * *
巴哈姆特很多的「規矩」和「制度」,都是在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問題中,一個一個去建立出來,當然,很多並不是一次就訂到最完美,就算是在當時覺得適用的制度,也會隨著時間、人口、或是另一個新規定的產生而變得不適用,必須加以修改。
「發生問題→新增站規」的這個流程,一度讓巴哈姆特的站規變得又多又雜,複雜到連我這個站長都有點搞不清楚,直到幾年前,才把散落在各地,正式或口頭的規定加以整理,變成了現在的站規版本,但即使是這個經過精簡過的版本,也還是有多達66條的條文,我相信完整看過這個規定的巴友應該是少得可憐吧 XD
其實,站方又何嘗願意訂出這麼多規定,但是不訂又不行。就像現在小屋推出後,慢慢我們又發現了一些新的問題,最近也在考慮是不要對站規進行修改。
巴哈姆特烏托邦,會有這麼一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