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考試,
考完就知道自己爆掉,
有點難過...
一整晚都睡不着...
就算改制,
我的平均跟之前依樣只有八十幾,
乾脆撞牆...
算啦...
國安局五等在向我招手~
機會有的是,
就怕沒錢撐。
============================================
考完試之後,我遇到了高中同學,
應該說我去認了高中同學。
從某刻開始,
看著她的後腦杓,
「好像某某某的背影。」
然後走馬燈就跑了起來,
因為離開學校前是不愉快分開的,
所以,
她對我唯恐避之不及吧。
(很想說,對不起。我侵犯了她的隱私。)
最後,
我們聊了一下,
她過得不錯。
今天禮拜天還要再考教育行政。
=============================================
隨著年紀增長,人就特別人容易感傷。
=============================================
去考試的路上,
我爸突然報說我過去同事的雙親被酒駕者撞成重傷。
詳細情況還不知道,
現在只知道,她媽媽因為器官衰竭,被割了好幾部分起來,連腎臟都少一顆。
她媽對我還不錯,
於是,
我說先刑事後民事,告得肇事者脫褲子。
但,
現實就不是這麼簡單。
目前他們已經和解完畢,
對方拿出1百多萬當作侵權賠償。
以我爸的觀點是:
要是對方不想拿出錢來跟你纏訟個幾年,
也不會有好果子吃的。
唉,
就是酒駕罰太輕,
不然,
撞人之後,
怎麼還會有人酒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