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跟某個作家聊天時,對方聊到了自己不愉快的合作經驗,接著突然開了發地圖砲:「出版社編輯都沒一個好東西拉!」
我:「恩......?」
對方:「編輯就只會出一張嘴、畫大餅,事後都說話不算話!該有的保障都沒拿到!」
我:「恩......你說的都對。」
雖然我不知道那位畫大餅的編輯是怎麼個畫法,但我也實在不想知道就是了。
就在我打字聊天的同時,我感覺到了一股視線正盯著我看,嚇得我跳到沙發上,只差沒掏出祖傳的葛洛克18瓦斯槍,這才發現盯著我看的是我家兔子。
側面看就像下面那張:
這孩子的眼睛還隨著我移動,但一樣就是站在上面,一直盯著我看,我也盯著他,嘗試要他心靈相通,卻毫無作用,接著我突然想到他的點心時間到了,就拿出點心盒,他立刻跳下椅子飛撲過來。
看在今年兔年,我就多給了些點心,希望能沾點福氣,最近我真的很需要.......
然後就是最近的電腦(AI)繪圖事件~老實說我原本沒關注這件事,但因為作者後續操作、以及追著AI這點窮追猛打,讓我真心看得一頭霧水,說錯話我覺得很正常拉!行走江湖難免做錯事、說錯話,被糾正的時候看是要刪文道歉,還是留文道歉,都是好的行為模式。
我知道坦然承認自己有錯很難,畢竟我也是蠻嘴硬的人~可拿著AI拼命做文章,我就覺得很沒必要。
最後我想談談之前發的文章:與鏡文學的近況,裡面提到的許多東西,以及後續的各種內容。
發了這篇後,其實我沒想到會吸引一些人跑來問我解約的詳細,在討論這件事以前,我想先聊聊裡面提到的幾點:
1. 《寄生夢魘》跟《發條之森》的版權會要回來嗎?
不會,因為我懶,而且是懶到極點,想到要處理這個我就覺得很煩,尤其《發條之森》肯定要還錢,收錢可以,但退錢這檔事我可從來不幹的。
2. 要離開了,會不捨嗎?
真的不會,這感覺就像是我進一家公司上班兩年後跳槽轉薪,名聲、經驗、薪水我拿了,就把重點放在下一家打算開多少,另一方面我也是為了正職才提前解約的,畢竟老闆難免會不高興自家員工跟別間出版社有一腿,為了消除往後老闆們的疑慮,我也不打算再有作者約纏身。
差不多就這樣,然後就是解約的事情,很多人問我有沒有還錢,我這邊統一回答:沒有。
但不是因為我跟鏡文學關係很好,所以他們不跟我追討稿費,而是因為我單純解掉作者約而已,作品的合約我全都沒解掉,換言之我要回了自己的筆名,但沒要回自己的作品。
我個人真心強烈建議不要跟編輯鬧翻,因為這完全沒必要,你就算去公司前面堵人打他一頓,也不會讓自己的作品得到出版權,更不會因此不用退還稿費,還要付一筆醫療費跟精神賠償費。
那你可能不會去打人,但一樣要付出代價,這代價以鬧事得大小來定,如果真的鬧太大,沒準整個出版界都知道了。
我不是說一定要卑躬屈膝,該爭取的權利還是要,但要自己評估衡量一下哪些可以取捨,假如面對的事情無法被改變,那火氣大也沒任何意義,解決問題要用方法,也要拿得起放得下。
畢竟......你總不可能會在準備跳槽公司時跟老闆說:「把我這段期間做的所有工作成績跟貢獻都還來!」
這樣老闆也一定會跟你說:「那你把這兩年的薪水還來啊!」
這真的只能當經驗拉.......下一間出版社簽約時罩子放亮就好,多嘗試幾次、被坑過幾次就知道了,如果真的很執著於幾篇作品,那就自己衡量一下財務狀況後,看能不能單純解掉一兩本就好。
我只能教怎麼解最安全,怎麼想可能是最好的,沒辦法教怎麼解約最漂亮,畢竟我不是律師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