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提到之前把圖書館的兩本書放置play到差點逾期還續借了第二次,近幾天才終於看完其中一本《歡迎觀賞殺人預告》。
看完這本真的後勁無窮,立馬推薦給我媽——犯罪推理小說的超級粉絲,她的Evernote裡甚至還有一篇專門記錄這些作家名字與作品,最經典如阿嘉莎.克莉絲蒂,還有尤.奈斯博、泰絲.格里森等,基本上都是有出系列作的歐美作家。
好像從大學時就很愛歐美的犯罪小說,連電視影集都偏好這類型,反而亞洲的她不太喜歡;自從兩三年前看了韓劇的《信號》後她開始熱愛韓劇(而且不限懸疑故事)。
總之,自從我上週把這本書推薦給她後,下班回家(我最近下班都比她晚)就聽到她無數次讚美。
「太好看了!」
——這是她第一天看完後對我說的。
「讓人捨不得放下!」
——但她還是得放下,不然會太晚睡。
「想趕快把它看完!」
——然後她就花了三天把它看完。
我媽對這本書沒有任何冗贅、節奏不拖泥帶水的描述非常滿意,她說有些犯罪小說會花很多篇幅描寫對案情進展沒幫助的劇情,或是冗長多餘的敘述,雖然我大概也能理解作者想讓讀者更深入理解角色的性情與彼此的情感交流(我寫的雖然不是犯罪推理,也被我媽說過劇情太拖不夠俐落)。
例如她就看不下去我之前抽中的日本小說《命運操弄者》,因為她覺得這本書劇情太拖沓了
。
當然,她在看到劇情的中後段(即主角找到關鍵線索,還沒說自己知道犯人時),就差不多意識到兇手是誰了,理由就跟我想的一樣——兇手通常是很重要,而且在前期就已經出現的角色,所以鐵定就是主角身邊的某個人。
以前的犯罪小說模式怎樣我不清楚,但至少我看過幾本超棒的也很喜歡的小說,好像都是這個模式,兇手不會中間才突然冒出來一個以前就很可疑或是被主角們一直追查的角色(說白了就是沒什麼戲份,後面才冒出來搶鏡)。
話說回來,看完後我們母女倆在上網查了一下,確定這本書真的是作者麥克.克拉文的第一本書(雖然查到的資料表明他簽了兩本書的合約),而且已經被影集公司Studio Lambert搶下影集改編權——也就是說影集誕生指日可待。
於是這位作者就被我媽納入她的Evernote名單,嘿嘿,這讓我有種成就感,因為一直以來都是我問我媽推薦要看哪本犯罪小說(然後借了又搞放置play讓她氣炸),還是第一次跟她分享她沒看過的作者。
雖然我媽昨天跟我說了實話:要不是我當時借了這本書,她可能沒興趣去翻它——因為她覺得書封有點太過簡單粗糙,就是巨石陣+火焰。
......嗯,難怪我當初翻的時候有種熟悉感,因為很像用網路上那些厲害的繪者用photoshop自製的書封,不過我第一眼是被書名吸引,再來是故事簡介,看完第五章後才注意到書封長啥樣。
不過這個封面很開門見山的「貼合書中的犯案地點與手法」,也跟節奏明快的劇情有異曲同工之妙,這一點我倒是覺得非常完美。
再來我要看泰絲.格里森的《外科醫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