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看到一個言論:「當一個人需要藉著到處拜訪別人推薦自己寫的文,一定是因為寫出來的字句不值得別人駐足觀看。」
我想問問,那你知道為什麼會有「廣告」嗎?哪門子謬論?
網路是無遠弗屆沒錯,但也是有各個角落的,沒有到處推銷,又有哪些人或多少人會在茫茫網海裡注意到自己的這塊角落呢?到處登門推銷不就只是希望有人能稍微注意到嗎?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其實根據我自身的經驗,這個說法用在網路小說界值得懷疑,有時登門拜訪一千次還比不上單單一次找到對的人,我不稍微推銷一下的話,再怎麼認真寫又有何用?誰會主動來看?少之又少吧?
再說,我也不知道我認真寫之後,多少人是認為我的故事「不值得觀看」的?
題材不對口味,我再用心烹調,不會吃的人也是不會吃,甚至本來讚賞有加的老顧客還一個個忽然消失不見,愈寫愈灰心。
但是!我也還是有忠實讀者,所以我的故事真的不值得駐足觀看嗎?
講了老半天,我也就算了,出了社會工作,太多東西在阻擋著我前進的路,閒暇之餘抽空撰寫的故事雖然已近快十年,但真的有種身心俱疲的感覺,這種發自內心的疲累是如何休息都恢復不了的,我不敢說現行網路小說風氣或者巴哈對於寫作者的環境到底好或不好、適不適合,可是只要一看見上述的那一句話,就覺得當初那個充滿童心想分享故事的我,也是要被現實打擊得粉身碎骨。
又一次的懷疑自己的文,希望各位別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