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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延燒啊...夠八卦

システィーナ | 2016-04-20 16:58:58 | 巴幣 0 | 人氣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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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 說實在的 我身為局外人 就算真的想插嘴說說意見 可能也找不到適當的時機

要不是看到認識的也參雜在該串其中 我實在是沒那必要冒險去做道德勸說

畢竟有些人嘴砲上身就真的是蠻橫不講理 我實在是不太想跟那種人打什麼交道 吃力不討好有的 朋友你們也看到啦 我上一次就是插手管了一下閒事 代價就是要去地檢署一日遊 你們以為這種一日遊很好玩嗎?

我相信跑過的人應該都不想再去沾染第二次了 唉 因為我可沒那麼多美國時間陪那種人玩啊

況且 我那一次還被原告先用私信臭罵一頓 連我家的祖宗十八代什麼的都臭進去罵 連檢察官看到那封私信內容也頗有怒顏的感覺

你們想看看其內容有多麼沒水準...我被臭罵一頓還要被惡人先告狀 啊不就幸好我都會截圖存證的?不然還真不知道會怎麼樣咧

害我還勞師動眾 甚至於還利用了人際關係去撈已刪除帳號的私信內容備份 你們以為我不累嗎?

而且還要欠別人人情 我真的不太好受

至此 我不論跟別人發生什麼糾紛 我先截圖再說 只要是對方先的話 基本上我有把握可以逆轉情勢 讓惡人先告狀的踢個大鐵板再說

不然就別莫名其妙抓了一堆沒用的證詞就想告別人怎樣 如果只是想請我出去喝茶可以說一聲 我會找一些朋友一同去陪你喝一杯的 我可沒傻到會單刀赴會說 哈哈

嘛 以上是玩笑話啦 說真的沒事別亂嗆人怎樣怎樣的 我就真的看過同個網咖裡 那麼剛好兩個人在隔壁桌而已 結果對方去wc的時候好死不死看到另一個對嗆的人的畫面

不用說了 過沒多久一群人進來網咖就是要把另一個人"請出去問話了"

就真的那麼註死 在網路嗆別人 嗆到對方本尊剛好在自己隔壁還不知道 結果怎樣就不得而知了

受不了...

那麼以上跟主題有關嗎?

嗯...多少有關啦 我的意思還是那句老話 別在網路上裝大尾 真的被人抓出去的時候就不是那麼好玩的 夜路走多了還是會撞鬼的 我很堅信這一點

要舒發自己的情緒 最好別"針對特定對象或團體" 用那種類似疑問句 讓人猜不透的用詞會比較好

就算當事人自知 但你文章沒刻意針對 也沒明講的話 至少真的不會怎樣 因為不是對方自己知道就算是犯罪 要有第三者 不是事主者都可以看出來很明顯的詆毀 這樣才會有成立的可能

畢竟那些什麼妨害名譽雖說小罪好告 但成立門檻沒想像中的低啊

要有具體的毀譽情況才有可能成立妨害名譽 反正我也只知道這些啦

知法的人不會白目到去觸地雷就對了

所以啦 千萬要注意的是別輕易在他人開的討論串上面說一堆五四三的

你要知道你回應該串就等於是說給開板主聽了 等於在針對他了

如同你跑來我這邊留言 是留給我看的 對吧 意思一樣

而且你在我這留言是屬"公開性"的 所以只要有詆毀到我的名譽還是你做人身攻擊 就算沒指名道姓也是成立犯罪事實 因為你在我的地方留言就是"針對我來的" 你不信可以去問看看

法律不要似懂非懂的 真的不懂要去理解 不要認為一些雜七雜八的說法就可以自保

沒那一回事好嗎?你弄錯情勢的話只會對你不利而已 就只因為你想嘴砲?拜託 不值得啦 那種代價...

反正 我話說的很清楚 意思就是別在別人家的地盤亂放肆 這樣才是明則保身的作法 給予他人一點尊重真的不會少塊肉 就算你在別人家鬧事鬧贏了也沒凸顯出你比較厲害啊 況且還被人告的話那就是你活該死好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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