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這下悲劇了,你們知道達人的申請審核條件有包含手機認證這回事嗎?我在禮拜日的時候寄申請續任,然後在最近才知道手機認證在禮拜二已經過期了,所以第三期達人肯定是無望了。
喔!再申請不就得了?很遺憾的是,我們家只有兩台手機,剛開始(二月)我是用我哥的手機來辦巴哈的,而我的門號在十月份的時候給我哥辦巴哈,所以用自己的門號辦巴哈姆特的方法是不可行的。
順帶一提,註銷手機認證是不可行的,因為巴哈的無聊的制度:兩年內不得註銷手機門號認證。
喔!那麼叫我哥把認證簡訊給我啊?遺憾中的遺憾的是,因為我哥的工作比較特殊,禮拜六才能回家,所以手機(包含SIM卡)現在是處於沒收狀態,禮拜六才能拿回手機。至於我哥是甚麼工作就不提了。
我也不想麻煩身旁的人,硬著臉皮和他們要門號,所以和第三人借門號的方案是不可行的。
嗯,就這樣了,這禮拜我可能會比較沉默,晚安了。
是這樣的,首先要謝謝大家為我操煩,首先先聲明一件事,我是在21日(禮拜日)寄申請的,而在審核期間是在25日(禮拜四)結束,在審核期間的2月23日(禮拜二)那一天手機認證過期。而申請達人審核的第一個條件是:持有手機認證以上的權限。
經歷了蠟燭兩頭燒的體驗後,在今日我得到了一個結論:在手機認證過期前可以提出達人審核申請,就算手機認證在審核期間內過期,仍不會被當作手機認證過期而被無視。
也就是說,還好我有在手機認證過期之前提出申請,要不然就真的GG了。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任何事情能提早做完就提早完成,等到了死線之前還沒完成,就知道事態的白熱化是有多嚴重了。
我希望這禮拜能把手機驗證碼給要回來,然後趕快通過手機驗證,這禮拜我還是會沉默......然後......嗯!機會是自己創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