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指點 [e12] 下次想個比較好的梗~~ 雖然被你提出質疑 害我有點驚慌 哈 但是我覺得你提出的論點很好 表示你不是單方面的接受我放在網路上的資訊 相信你私底下應該是個認真又有想法的傢伙~ 很高興認識你 (握手
不好意思QQ 海倫凱特本身無聽覺也無視覺,應該無法指認兇手 法官說 "只靠"海某的證詞,並無法定罪。 這句話基本上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下是沒有錯的 但是法官可以根據檢察官提供的其他證據(DNA檢體或路口監視器等等) 來判斷有無罪 在您憤怒的同時也別忘了江國慶案
P大跟前面的晴空大一樣 太中肯了!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了 哈 你說的沒錯 我這次後面的論點下得有點爭議 但是也蠻開心可以受到討論 嚴格說起來 那位法官也沒有錯 是我所設計的神太過於矯情 或許~用其他的例子會更好 相信P大也是個有想法的人! 謝謝你的指教!
倒數第二張圖片 因為門是由外往內推,感覺比較像是開門的人的第一人稱視角(用充氣娃娃的那個人...) 而且充氣娃娃本身是躺在地板的 所以以充氣娃娃的視點應該不會看到門的正前方... 所以..建議圖片改成充氣娃娃的第一人稱視點(也就是在門內側)...或是改成房間內第三人稱的視點(看得到充氣娃娃跟內門) 哈哈分鏡畫多了所以忍不住開口XD
難怪 有人說我是畫精子視角 (淚奔) 不過阿龍大大找到我的缺失 真是太棒了!(握手) 我下次一定會更進步的! 這次因為有梗就馬上提筆 導致最後分鏡表現不佳 而且梗不太好 今後應該要先緩一緩腳步再動手 謝謝你 :)
哈哈哈哈,這梗不錯,因為最後一張圖,我竟然能夠領悟,太可怕了@@<=閒話。法官雖然是法律的最高標準沒錯,但是並不是道德最高的標準,在台灣最近的社會新聞裡,對於法官的事件,與日遽增,亂判決就不用說了,當庭辱罵被害人等等的事件不減反增,有見到法官受到規範嗎?,並沒有,只會說一句虛心接受指導的話,來模糊一下,之後沒下文了,我也只能說這就是現今台灣的法律,無法達到社會公平正義~唉。
謝謝稱讚~ 希望台灣未來的法律能夠更加完善 相信隨著網路輿論影響力日與遽增 法官們的判決能夠更符合社會期待 當然前提是法官的淘汰機制要確認 就跟你說的一樣,應該要有所規範 還有...有些應該去掛精神科的法官就不要ㄍㄧㄥ 請個假去台大看醫生有這麼困難嗎?
語氣上不太尊重啦~ 就像如果有一天 有一個殘障人士擋在路中間 有人對著他怒吼 借過! 一樣 雖然這句話沒有錯,也沒有任何的歧視 但是會讓聽者,聽起來很不舒服,很針對他 若今天法官口氣是尊重盲胞的 「雖然本庭准許讓導盲犬進來,但是如果有干擾審理的狀況 我們會請他在外面做等候」 這樣說,不是才像一個高階知識分子該有的語氣嗎? 什麼轟出去 如果前面加一個幹字 我還以為是哪個黑道老大說的[e27]
那個其實我也要為法律從業人員們稍稍說一下話= = 像是第三題如果沒其他人證和證據了話 基於無罪推定 是要給無罪的...... 不過說起來 我到覺得是 人 的問題 我聽說過有某個地方的所長 前一任還想做 下一任才剛上任 他叫下任的不要做 下任的不肯 結果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告= = 什麼滑倒 東西還沒維修...... 檢察官不受理又說是吃案 搞的後任接了1xx張傳票 也有聽說過有演講者在演講 結果下面有人聊天妨害他人 他請他們出去 結果被人告妨害自由....... 你叫法官怎麼判= = 接到這種案子真是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