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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隔海看戲 假如港人殺的是台灣人呢?

—— | 2019-06-13 00:30:45 | 巴幣 14 | 人氣 308

香港反政府團體周日發起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這讓一向「逢中必反」的「助英台」們如獲至寶,借題發揮攻擊「一國兩制」;就連在大陸設廠賺得流油的某黨候選人也跟著民進黨起舞,在臉書發帖蹭熱點,還不忘酸一下同黨同志。

其實,「助英台」們沒告訴大家的一個事實是: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和台灣有很密切的關聯。起因是去年2月,香港情侶陳同佳和潘曉穎同遊台灣,陳在台北涉嫌殺害懷孕女友後逃回香港。雖然事證明確,當事人也認罪,香港法院卻無法進行刑案的審判,最後只好以盜領被害女友的提款卡,以洗黑錢罪判定陳男入獄 29 個月。也因為兇案嫌疑犯已然出境,而港台兩地無引渡協議,士林地方法院只能發布通緝,時效長達 37 年 6 個月。陸委會亦對陳同佳未能受殺人罪行的應有審判與法律程序「表示遺憾」。香港政府以此案例為由,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將嫌犯移送台灣受審。

台灣人大多對陳同佳台北殺人案無感,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害人和受害人都同為香港人,但風哥在此斗膽試問:假如陳同佳謀殺的是台灣少女、且安然逃回香港一直逍遙法外,我們還會如此怡然地隔海看戲嗎?

台灣人或許還不曾忘記,2010年3月25日,印度裔英國商人林克穎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2012年8月,林克穎持假護照偷渡出境返回英國。由於台灣和英國之間無引渡協議,2016年蘇格蘭高等法院以台灣監獄環境欠佳,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為理由,改判林克穎暫時不需引渡回台。該院於6月6日再次開庭,宣判不予引渡林克穎回台服刑。
6年來,林克穎引渡案成為台灣民眾的心頭之痛,受害者家屬至今等不到一個道歉。正義之審,尚在遙遙無期。如能感同身受,相信大家一定會體認香港被害少女潘曉穎家人期盼《逃犯條例》修訂盡早通過的急切心情吧?(風評員/北北基丁)

來源:风窝煤

創作回應

小狼37歲( 糖醋先生 )
還是很快就會忘記,感同身受在台灣是一點都不受用,畢竟都被民進黨洗腦到笨得動物太多太多
2019-06-13 00:35:11
聖騎獵師
還是老話一句,
先管好自己那顆智障綠腦,
把被搞得烏煙瘴氣的台灣變得真正比對岸美好,再出來說嘴。

對抗中共獨裁、併吞沒有錯,
但不是這種低能的叫囂式抗中。

而且說實在的,
綠色智障也沒比中共好到哪去,
還不如全部去香港讓解放軍修理
全去死一死,
對兩岸都好。
2019-06-13 04:30:01
ラクトパミンはうまい
上星期西班牙把90多個台灣詐騙犯送到大陸 , 沒人抗議 [e7]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6070034.aspx
2019-06-13 1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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