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著這些新聞,然後尤其是某百萬YT的抄襲問題。
他的解釋讓我想到自己當時在寫論文時,一直在煩惱與擔心,甚至思考所謂的抄襲到底是什麼?
首先,抄襲的基礎定義就是把別人的「原創」或是「整理」的東西,弄成自己的,並且未標示出處,直接當成是自己的產物公開讓他人知情。
(自己使用未公開,且無營利關係,並不在此限。)
簡單說明,一般寫手、漫畫創作者都曉得的,所謂的「原創」和「同人」兩種作品。
原創=自己想的,或許想法是來自他人,但內容全都是自己弄出來,想出來的,結構也是自己設計制定。
同人=利用他人的作品結構,不論是否有被簽約或是版權限制,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並且拿來使用,放入自己的構想,就屬於同人,也就是二創。
只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創作,基本都是所謂的「抄襲」。
我當時在寫論文時,也一直搞不清楚怎麼定義,怎麼寫出屬於自己的論文,然而在一次次的修改後,發現,如果內文是有「數據資料」、「詞彙或句子的定義」都一定要附上文獻。
倘若是某想法結構性非常清晰的概念,即便是自己想到,也必須要找出文獻出處,來證明自己想法的正確性。
簡單來說,那位百萬YT的粉絲們,如果沒這種知識,自然會認同他的影片不是抄襲,也依然支持他,因為抄襲的定義早在論文方面就已經有很明確的規則,而著作權的規定也是如此。
對我來說,說難聽點,懂得人會明白抄襲有多嚴重,也多麼不尊重他人,而不懂的人,那,我只能說去多讀書,增長知識有利於身心健康!
現在的抄襲之所以會被那麼厭惡,是因為許多人已經開始有了「正版」與「盜版」的著作權觀念,曉得「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
而那些還沒有這些想法去辨別的,不是年紀很輕,還未學到並理解這個概念,就是本身的知識還有待提升,更或者,是自己只想「被尊重」卻根本不想「尊重他人」,或不在乎他人是否被尊重。
總之,「抄襲」和「引用」有一點點的小區隔,最基本的一個原則,就是得到資訊後要釋出自己引用這些資料的來源出處。
好比史克威爾艾尼克斯他們的創世小玩家,被人說抄襲麥塊,但我記得他們有承認自己的這遊戲設計構思,就是麥塊的啟發。
他們設計的和麥塊相似,但遊戲自由度,整體來說並沒有贏麥塊,可是劇情以及圖片卻比麥塊好;然而,那個某神,原某的遊戲,完全抄襲了塞爾達可以說是百分之98,極少數是自己的產物,卻堅持自己原創,還有那個迷你世界,抄襲麥塊的問題,也是極高的相似度。
印象中,在論文上有幾%內容的文獻引用,好像10%還是更低的%數,只要超過就會被視為抄襲文章,因此,論文的引用,不是找一堆資訊全部塞進去構成一篇,就說是自己的,而是有一定的引用比例,剩下的則是要靠自己去讀那些文章,整理並寫出屬於自己的東西。
總結來說,抄襲有規則性,不是不能用別人的想法和構思,而是要寫出引用出處,讓人知道這些消息來原,因為任何一個原創,都是學習來的,想要成為那個第一個的開創者,是極其困難,並不是每個人都作得到。
因此才有了這種定義,去告訴大家哪種的程度是抄襲,哪個界線是合理的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