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埋怨現實不公,卻不起身改變自己或是學會理解與寬容,一味被憎恨和憤怒所包圍,甚至散佈負面,我與這類人容易起口角,認為他們有閒去抱怨,為何不去幫助弱勢?為何不去多愛一點他人?
但問題來了。每個人的經歷不同,我為何有資格期盼他人去愛或關懷?他們心裡一定也充滿問號,「這個人憑什麼對我說教」,而在不久前,我剛留下了滿載憤怒的言詞,在施行憤怒這個罪行上,我與他們並無差別。多接納他人的不同之處,若是要提出意見,也該循序漸進,而非情緒受其波動,而劇烈起伏說出尖銳的話語。
有時我應該在某些人的眼中就是那副德性:以愛之名卻沒有真正理解他人的悲傷,以自以為是的情感去輕蔑他人吧。我深深感到恐懼,在不知不覺中,我居然滿身罪孽。以自以為是的熱情去強迫他人接受,我又再一次重蹈覆轍。我想起前輩跟我說的:千萬不要用你的熱與暖去燒傷他人。
還好,在說出妄言後的幾秒,就察覺到自己的錯。如何能更加妥善地整理自己的傲慢,我還在學習。自詡光明面而想要幫助什麼,甚至越俎想要告知他人該如何如何,這就是種貪婪與傲慢。
但願自己未來能更加謹慎。放下想要說什麼的執妄、看淡他人的無為、要持續不斷地修鍊心智。
我還是幼稚得很啊。(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