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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思覺失調症的錯,是誰的錯?

作者:狽│2020-05-03 13:03:57│巴幣:1,281│人氣:4955
最近的新聞讓我非常難過,氣到說話會發抖的那種生氣跟難過...
我的研究論文剛好是跟思覺失調症有關。並不是跟風想做研究,
而是幾年前我在身心障礙者領域工作,看了太多患者、家屬與其他人的無奈跟悲傷,才決定在研究所期間,一定要好好為我自己,為這些生病的人,以及片段理解思覺失調症的社會群體,試圖做點什麼

我沒有死刑或廢死的立場
思覺失調症患者不吃藥,讓自己病況不穩而攻擊警察,我也是非常非常生氣
也贊成必須要有刑責及強制治療並進
因為知道自己狀況不穩又不吃藥,就是不對,他必須為這點負起責任

針對這起新聞事件,人們對誰下什麼評論,釋出哪些攻擊,這都是民主國家必然的現象,每個人都有權利這麼做,我贊成為自己的立場發聲
我只希望,能夠再多理解一點點之後,做出比較公平的評論跟攻擊,就好


請原諒我用去年還沒成為達人的舊圖,因為最近在趕論文計畫,沒力氣再畫新圖了(雖然真的很想丟下一切沉溺在繪圖板裡)



先來講幾個基本概念:
1、全球的思覺失調症盛行率約1%,台灣約0.3~0.6%。
2、衛生福利部107年的調查:領有身障手冊的慢性精神病患者共計127,591人;因為「思覺失調、準思覺失調、妄想和其他非情緒精神病症」而就診的人數計有151,844人(可能症狀輕微,不到領手冊程度,或拒絕接受身障身分鑑定)。
3、思覺失調症的成因很多種,但跟遺傳非常有關。雙親若患有思覺失調症,其後代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風險為27.3%。
4、思覺失調症是遺傳與環境因子交互作用的結果。活在壓力、貧困、童年創傷的環境,會提升患病的機率。
5、衛生福利部105年的調查:90.21%的精神障礙患者有定期就醫,不須定期就醫者占8.08%,未定期就醫者占1.56
6、有多項研究證明,患者在發病前就已經有認知、記憶力等功能的部分缺損(遺傳會影響大腦及神經系統),所以他們的痛苦跟不適,可能從很小很小就開始。
(以上資料都是從研究文獻整理)

總結以上資料:
一、台灣有精神疾病、罹患思覺失調症的人口不少,但大部分有就醫(當然數據只是參考,但這是政府全面性的普查,有落差也不會太大),沒就醫的高風險份子是其中少數。

「北市8500人思覺失調 議員擔心成未爆彈」議員王世堅更直言,判決如同是給這些思覺失調症的人一張殺人執照,彷彿打傷人、殺人都沒關係。
我非常難以認同這句話。有在穩定就醫、服藥的患者佔大多數,議員憑什麼說他們是未爆彈?甚至用「殺人執照」這麼過分偏激的言論?議員跟媒體有掌握正確資料嗎?或者為了刷存在感而刻意用偏激言論?
錯的是司法制度,我贊成立委大大們聯署提案修改刑法19條,但請以行動證明,而非對媒體放話後放置不理,然後來怪東怪西。

二、思覺失調症是環境與基因交互作用的結果。疾病的產生是患者的父母親或隔代遺傳、生長環境、社會刺激共同導致的。如果可以,沒有人想生這個病,更沒有人想出生後就因為基因的影響,被貼上各種難堪的標籤,這也太倒楣。

(圖片引自林予晞的FB:https://www.facebook.com/AllisonLinOfficial/)
《與惡》中應思聰的問題,其實很難回答,但原因不會是「你比較勇敢(畢竟要有戲劇效果)」。因為很大原因是基因跟遺傳,加上後天的環境或生長經驗造成。

三、現代的精神藥物與心理治療已經不同以往。若能穩定地服藥及接受治療,輕度及中度的思覺失調症是可以控制在與常人沒有太大差別的狀態。他們可以獨立生活、工作、追逐夢想、結交朋友。當然,重度以上的患者若缺乏獨立生活能力,大部分會在家裡、社區復健中心或醫院接受治療。

四、很多人是從小時候就開始對抗疾病(雖然當時還沒發病)。我接觸的幾位患者,他們在國小、國中階段就有類似的精神症狀,例如反應遲緩、記憶力偏弱、社會退縮等。而有這些症狀的患者,很多在就學階段就暴露在缺乏成就感、被同學霸凌的記憶中。
我聽到一位患者形容他小學時反應比較遲鈍,同學因此拿整罐白膠擠在他頭上,嘲笑他,我也是差點爆淚。換作是我,如果從小就不斷面臨這些挫折,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的前一篇小屋創作,對象其實就是思覺失調症患者。《心理治療─從新的關係修復舊創傷》
我真的在諮商時狂哭,因為對大部分很無奈的生了病,但真的很想把自己治好,不想給周遭的人添麻煩的患者。
每當遇到了挫折,遇到了社會的恐懼、排擠、攻擊,那真的是痛上加痛的椎心之痛。
當他把手腕上的割傷給我看,告訴我,他的母親也為他的痛苦而在救護車上狂哭時
我真的覺得很心痛,很悲傷,也很不公平

因為我們活得很健康,很好,所以真的很難了解,原來他們生長中歷經了多少挫折
有些人仍然一次又一次的爬起來,固定去醫院,每天吃下好多藥
就為了想讓自己過得好,不成為家人跟社會的負擔,這些願意穩定接受治療的人之努力與辛苦,是值得被肯定的,沒有人有權力為他們貼上「未爆彈」「有殺人執照」這麼可惡的標籤。

可惡的是乘勢在媒體上亂放話,未經查證就丟出錯誤資訊的人
可惡的是明知有病,卻不穩定服藥,讓自己有機會傷害別人的人

我贊成殺人者必須為自己過失的部分負起責任。
但是有一群無辜的人,正在努力為自己生存、接受治療、努力想找個工作、努力想融入人群。他們不一樣,真的,別把他們跟可惡的人混為一談,好嗎?



結果我還是丟下論文計畫,整理很多資料寫下這篇...
我只是真的很不忍心,真的。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476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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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48 篇留言


或許矯正社會的第一步,是對普羅大眾科普精神相關疾病,而不是隨媒體起舞

05-03 13:06


唉,這兩天在PTT看了好多言論,越看越難過,所以才想認真寫一篇05-03 13:22
周牧駒
感覺患者本人和陪伴者都很辛苦啊[e36]
狽也辛苦了!加油!

05-03 13:11


謝謝~最辛苦的還是患者跟他們家屬,我只是想幫忙說點他們的故事05-03 13:22
白凌
認知和記憶力功能缺損…我應該只是老化而已(・ω・;|||

05-03 13:18


(拍拍),大腦越用或越活躍喔,請多壓榨他~~05-03 13:23
伏蘿御雛子
說真的想辦法裝可憐逃避罪罰的人,比直接坦承罪行在囂張得意的還可惡。

05-03 13:18


真的,那種我也超生氣,想辦法找醫師開精神有狀況來脫罪的人我超生氣!!05-03 13:23
哈雅庫
個人想法:得病的人沒有錯 錯的是利用自己的病故意為惡的人
無法控制自己會有什麼病症 但是可以想辦法讓自己盡量不要失控

05-03 13:22


沒錯沒錯,明明可以吃藥控制卻2年不服藥,這點我無法原諒,還因為這樣殺了人05-03 13:24
點子-庫洛米庫洛米
這幾年可以發現民粹的可怕,逐漸從以法而治變成以爽而治,反證法律道理甚麼得先擺一邊,誰讓我不爽我就罵誰,誰讓我爽我就挺誰,而且不只一般百姓,甚至連國家官員都是如此

05-03 13:30


有些人會有比較自我中心的操作,這也是無奈的地方05-03 19:57
Reamer
樓上的意思是不爽也不能說出來?現在是戒嚴言論管制嗎

05-03 13:34


我想他只是在感慨吧?05-03 19:58
唐珂
借分享到臉書~

05-03 13:55


好喔05-03 19:57
西住美穗
不爽可以說,但要在法律規範下;而不是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爽)

05-03 13:59


是啊,人人都能抱怨不爽,但說出來的訊息要正確且別違法啊05-03 19:58
絢華
沉重的議題,很難寫得客觀。
在殺警案剛發生不久後就有寫過相關的文章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4470498
這次的案件我還未表態過,只是基於興趣有對這塊稍微了解就是。

被告雖然無罪,但被判「監護處分」就等同於要強制治療了,不過我國對於監護處分的實際執行現況是有些令人詬病的地方(這裡不講太多,有興趣的人可以找看看資料)。理論上精神疾患促成的犯罪,應該接受的都是強制性治療,舉例來講酒駕好了,它其實也是偏向疾病的「成癮症」。我去聽過吳建昌醫師/李茂生的講課,他們稍微探討過在使用會使自己失去辨識能力的成癮物質(酒精、藥物 等)是否適用刑法19條的免罪/減免的議題,結論簡單講要看行為前仍保有辨識能力時的狀況而定,若在還有意識時知曉這個東西會讓自己陷入無意識的風險,那就不適用刑19條,刑19條也有但書提到因故意或過失自行導致者不適用之,所以實質上以刑法19條無罪/減免的實質情況不是很容易的,我的文章內也提到了兩個思覺失調患者最後也沒有被判無罪(都是還蠻知名的社會案件)。刑19無罪的判決先前就有護理師案,但那起案件被害人沒死所以輿論反應沒這麼大。

在刑事案件上開庭時被害人的立場只能藉由檢察官做代理,以檢辯雙方提供的資料證據、交互詰問攻防等 說服法官,在這個實際立場下其實被害人的位置就有些淡化掉了,因為刑法本身就是「國家認定的犯罪行為」也就是國家與被告間的關係,如果被害人想要有較多的立場發表聲音可能得走民事訴訟。

這邊是自己的想法,我是精神官能症患者,並非思覺失調的精神病範疇(無貶意,單純的在精神醫學上的分類)。但過去確實有過在受到一部分對於精神疾病不了解的社會大眾歧視下對社會憎惡,有過對社會報復的念頭,只是最後沒有實行罷了。我可能沒有辦法去設身處地的體會精神病患者失去自我意識的症狀,但在被一部分社會人士歧視的痛苦我是可以體會的。當然我也深深的明白這不是普遍的社會大眾的痛點,所以大部分的民眾會無法接受這樣的社會案件判決結果,但若要我試著站在如同法院的第三公正方的立場,我要如何做出一個不違背社會大眾期待,卻又尊重司法、以及非司法外的專業的最終判決呢?說白了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05-03 14:00


謝謝你提供這麼完整的說明~從自己的經驗來述說更有深度,以及很多人心中的無奈。05-03 19:59
hayden
這是我在我弟看到這則新聞後說法官是「恐龍」之後我問他的一句話:
「其實法官如果判他個死刑或無期徒刑,對法官自身完全沒有影響;那為什麼法官要在明知這樣的判決會被全民撻伐,甚至影響他未來仕途的情況下還做出這樣的判決呢?而且,你真的讀懂了判決了嗎?你真的理解那種症狀嗎?你真的知道判決會怎麼樣被執行嗎?你真的知道家屬與有關人士心中的悲痛與想法嗎?再來,看到政府各部會對此事的評論後你就跟著起舞,你真的理解各部會之間的協調性與敵友關係嗎?你真的知道所謂的『問題』到底存在哪裡,又多麼嚴重嗎?」
他說他都不知道,只是網路上看到的。

我個人對於這次的事件基本上是沒有站定任何立場的看法的,因為事實上,各方說法都有其道理與正確性,再加上我自己並不是相關科系與體系出身的人,自然不該隨自己的喜好來評論這件事。
但是,各方討論時,互相尊重是很重要的一個前提,而我在個論壇上只看得到互罵......各方都怪對方不尊重自己的論點,自然也就沒有這個前提了......
另一個前提是要真的完完全全搞懂了整個情況,但是專業度高的評論常常被反方洗版謾罵,各種連事情都沒搞懂的人又會跟風附和。這不只是這一次而已......

05-03 14:51


因為要讀專業度高的評論很吃力...我自己也懶得看法院判決書,因為好硬XD但至少希望能做到在還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別說太多,避免產生錯誤資訊。謝謝你~05-03 20:00
天上天下唯我獨尊
既然他都知道他不吃藥是錯的,被罵不是正常?

05-03 15:31


真的欠罵05-03 20:00
一劍封邪兵燹
我也是都有趣拿藥只是沒有去看醫生而已.

05-03 15:40


恩恩,清楚自己的狀態就好喔~穩定服藥很重要05-03 20:01
RexSword
殺人犯有思覺失調、
有思覺失調會殺人,
本來就是兩回事,除了媒體的渲染和不了解,(以台灣而言)還有一部分是受到好萊塢電影的影響。
而說到底,有病患未被發現和治療,其實是社會本身(氛圍、組織)的問題。今天發生嚴重影響的時候,這個社會卻要把自己的過錯推到他的身上,並將其抹殺,這點就值得討論。(當然你也可以說,他損害了公眾利益,而未來也無貢獻社會的可能,關他、治療他也沒什麼意義。)

05-03 16:02


我也是感慨一遇到問題,就急著要找到罪魁禍首,反而風向被帶走了,但不適宜的法律跟司法制度才需要改啊。05-03 20:02
雷蒙
我是認為說,司法是榔頭,不是枕頭,該去醫院就該去醫院

不是犯錯了才法院當醫院,把司法體系拿來給病患拿來設計療程

有病很可憐,沒錯,但犯錯就該罰

今天不能去脈絡化的只談到病友們的辛酸血淚,今天可是死了個警察,而當時情況還可能還會更糟

當然這件事情也有很多面向,像是檢討警力在人力物力上的不足,以及整個社會對於精神疾病的支持與諒解...等

法官有裁量權,但除了針對個案以外,也必須衡量這個判決對於整個社會的影響

我相信即使是網上毒舌完之後,也不可能心中豪無惻隱之心

但很顯然的這一審判決就是無法讓人接受

05-03 16:06


沒錯,有錯就要罰,我也認為判決無罪很不能接受。05-03 20:02
日安同學
給狽拍拍,辛苦了。這項議題需要被更多人關注,其複雜程度也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完結的,謝謝你整理這麼多資訊。

05-03 17:08


真的,好硬的議題,謝謝你的同理:),真的很難簡單說完,但我也不想寫出長篇大論讓更多人懶得看。05-03 20:03
鬼丸ふぶき
法官、法律沒有讓犯人受應有的制裁才是歧視的根源
反過來檢討民眾是在提油救火?
是想製造更多對立?

05-03 17:47


也是,就因為司法裁判不公,才引起這麼多檢討的聲音05-03 20:03
空幻@藤ちょこ廚
看完與惡之後讓我對這種思覺失調之類的改觀
每當發生這種事我就去查判決書,去看經過,而不是單方面接收媒體給予的資訊
再回頭觀察身邊的人及媒體的反應,只覺得這個社會要學習的地方還有很多
基本的法學教育跟精神病的相關科普我認為已經是必要的了
很多人說這種狀況只是鼓勵殺人,我非常非常不認同,但想這也算是一種台灣人不尊重專業且自以為是的表現吧...
辛苦您了,也感謝您的文章讓我對我的想法有份認同感
希望這社會可以越來越好

05-03 18:03


恩恩,像你這樣願意去看判決書,認真思考後才給出評論的人真的很珍貴~~~謝謝你~~!05-03 20:04
日森
我是覺得每次有事情發生,媒體和官員總是順民意風向,並不會想辦法解決或是深入探討…
是說我蠻害怕和人接觸的(發生過很多事,狀況不好的時候很容易無法控制情緒~

大學上過心理學的課,記得那時老師說過有心理問題的人無法控制自己的念頭,會一直想起不好的過去,或是不好的方向去想
(我覺得感同身受,不過身旁很多人都是覺得為什麼不放下過去…或是不覺得怎麼樣~

像大部分的人沒有經歷過所以也很難理解有精神問題的人的感受~

05-03 18:14


身為心理諮商背景出身,我很想好好檢視一下這位大學老師所說的內容XD(部分不太認同)。感覺日森也是經歷過很多事情,在一些挫折經驗下影響了現在的生活,但也感覺你能夠更有同理心的去感受身邊的人事物~看你創作的圖也是一種被療癒的感受~~05-03 20:05
July+
患思覺失調跟殺人有毛關係? 正常精神分裂狀態也只是傻笑或是做無意義的事 清楚知道自己在殺人 還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根本不能拿來說嘴 還是預設立場只要症狀發作 就會殺人 那全都抓去隔離病房算了 講白點 這件事 就是要處殺人罪 用思覺失調來擋 太好笑

05-03 19:35


恩,尊重您的想法~~05-03 23:11
hayden
版主的文章算是我看過的比較專業的文章了,不愧是專業的。
之前的留言不是在說你啊

05-03 20:24


謝謝你的回應^__^,這篇寫了比較多我的個人想法,希望也沒有太偏頗05-03 23:12
獸太控錯了嗎
或者你無法接受無罪判決,但是精神科醫師判斷他當時是在病情下犯的,那就要把他跟其他有意犯下罪行的人分開,因為失去理性的他,可能不清楚自己做甚麼或做的是對是錯,要他跟其他理性的人負上同樣的責任是不公平的。

兩者不同,所以分擔的法律責任不同,但並不代表我們不應該設立措施或設施去作治療,身在香港的我知道香港有「小欖精神病院」,強制住院接受治療至可以出院的程度,才是對病者及社會都有利的方案。

至於那些說要關到死的人,抱歉,既然他的情況已經穩定,就不能因此限制他的人身自由。因為沒人能假定他日後會重犯,因為這樣而剝奪他終身自由也不理智的。

05-03 20:41


台灣就是人權太強,強制治療的規定稍薄弱。當程度較嚴重病患稍微穩定時很難留在急性病房(有的人拚命想出院,有的人則是習慣了不想出院),但一出院遇到刺激又發作,真的很為難。05-03 23:14
姆姆
無辜的病患當然是無罪的 但媒體都是報導惡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這讓人不免擔憂 會不會下次這些病患刻意不吃藥犯罪又被無罪釋放這感覺拿著「免死金牌」現代語言叫殺人證照不用處罰

05-03 23:09


我確實也遇過刻意不想吃藥的患者,對他們我就沒這麼多包容心了...我也會很生氣他們拿自己的病情在危害自己跟他人。05-03 23:14
獸太控錯了嗎
因為法律所希望達到的,除了靠刑罰阻嚇、懲罰、使人有改過的機會,而這些對於一個因病情而犯法的人,是沒法達到效果的。再想深一點,法律預防的性質沒想像中大,如果選擇預防,那放的重點應該是社區、個人及公眾教育、壓力管理等。

如果你認為應該要用法律來預防,我推薦各位看一看心靈判官 (Psycho-pass),對於一個這樣的世界設定,你又會有甚麼感覺。

05-03 23:39

玹竹以墨
老實說我在看的新聞報說判處無罪真的覺得非常生氣,但看過你的文章之後,我發現媒體遺漏了一個我認為挺重要的訊息,就是雖然無罪但有強制治療這件事,畢竟我只是個普通民眾,如果不是對這議題持續關心跟想深入了解的人,只是跟著媒體報導,很容易就因為資訊不足導致被輕易的煽動,同時也會很快的遺忘,我相信如果因為聽到無罪而憤怒的民眾,知道需強制治療,也許就不會這麼憤慨了,然而總是有喜歡斷章取義,譁眾取寵的人存在⋯

05-04 00:25


其實我們的衛生系統一直有社區關懷、個案管理與強制就醫等機制,有實際犯罪或犯罪之虞、自我傷害等患者,是可以透過精神衛生法強制就醫的,並不是交保後就任由他逍遙法外。但是,媒體跟部分官員不會講這些...反而一再強調「無罪」、「荒唐判決」等偏激的標題..謝謝你這麼細心的注意到這點~~05-04 00:34
玹竹以墨
不過我這邊想提些問題,如果能解答或是提供資料的話就太感謝了。
我曾看過一篇文章,當然我並不知道內容是否可信,因此想詢問。
那篇文章提到精神病患者對自己精神狀態的認識能力叫做自知力,輕微症狀者可以感覺到自己的精神有所改變,因此體認到自己生病而進行就醫及治療,然而重症狀者卻不會認為且拒絕承認自己生病。
第一,我想知道上述情況是否為可信理論。
第二,若是,關於你文中所提及的數據當中,是否有可能這些所謂的重症(我認為同時也是高危險群)被排除在外,並且比例是否也無法預估。
第三,對於這些患者,該如何判斷其是否痊癒或是再也不會有危險行為?

05-04 00:43


我比較常用病識感來稱呼,而且這涉及「察覺不到自己生病」或者「察覺到生病但不願承認」兩個層次,這兩者都會影響就醫意願,但背後的動機不同。
另外,精神疾病有非常多種,焦慮症、恐慌症、強迫症等都是,思覺失調症因為有妄想及幻覺症狀,確實比較可能不知道自己生病,但情緒障礙症(俗稱的憂鬱、躁鬱)較容易知道自己生病。
因此,我想輕微及重症不容易作為承認生病及就醫意願的因素,反而疾病的種類影響較大。當然,重症的精神疾病患者因大腦及認知功能區缺損,所以影響判斷力與現實感也是有的。
綜合上述,用症狀的輕重來作為病識感有點果斷,精神疾病跟心理因素是非常複雜的交互作用。05-04 00:59
玹竹以墨
其實第三個問題我覺得可能與更生人狀況有點類似,總會因為曾做過的事情導致社會的不信任,然而我主要想知道的是,針對這種類型的疾病,究竟是如何判斷病情穩定且有痊癒可能?
如果能撥兀解答就太感謝了,若我在什麼觀念上有誤也請指正~

05-04 00:43


如同前面的問題,精神疾病的種類太多了,有些疾病會導致大腦功能的永久缺損(例如思覺失調症),有些精神疾病可以治癒(例如恐慌症、焦慮症),但復發率也是高低不等。
若單以思覺失調症來說,他是大腦功能的永久影響,透過藥物及心理治療可以減緩妄想、幻聽等症狀,但很難像正常人完全一樣。輕度、中度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在長期穩定的治療之下社會行為與常人無異,但他們的大腦及心理歷程還是不同,例如特別容易緊張、焦慮、記憶力與反應變慢等。
但我也常想,每個人都難免有大腦功能的好壞,思覺失調症患者確實在某些部分受了影響,但也不代表就一定比正常人差。05-04 01:03
玹竹以墨
感謝用心解答!
我也覺得要去界定每個人的精神狀態是否有問題真的是個難解的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陷及弱點,只是所需要他人協助的點不一樣而已,比起責怪謾罵及拒絕,多點包容體諒跟理解一定能讓社會更友善一些。辛苦惹,這麼晚還拿問題打擾你,十分感謝。同時也希望你在這個領域中,也要好好照顧自己,也聽過許多相關工作者照顧病人照顧到自己都生病了⋯⋯加油!

05-04 01:17

帕恩
問題是好些殺人犯都在說(裝)有精神病來逃避死刑換成無期徒刑,有病不是罪過但是裝病更可惡何況為何要社會大眾來養一輩子?難說以後牢裡裝乖混個模範犯人好申請假釋,如果他成功出來又殺人可以要法官負責嗎?殺人償命不是理所當然爾?這是對普羅大眾的認知不是?除去裝病的來說真有病的一定會承認有病?這個殺警犯三年沒去回診吃藥認為自已好了但是卻殺人了那又說有病?判個強制治療五年之後出來又發作找誰負責?

05-04 01:21

酷J
因為你理性的建構有意義的文章,我耐心研讀完了;但總歸來說,這類患者如果沒有好好用藥物控制的的確確就是個未爆彈,今天已經有一名警察受到潛藏的未爆彈波及而死

05-04 02:17

酷J
罹患這種疾病當然很辛苦,那難道正常人就比較輕鬆?我想問問被這個未爆彈刺殺的警察,他的家庭跟身上的責任誰來替他背負呢

05-04 02:21

酷J
明知有病不按時服藥可以視為明知故犯,就是殺人罪。我不知道死刑能不能解決犯案動機,但我知道一定能解決再犯的機會,坦白講生病絕對不會是免罪跟減刑的藉口,那只是在拿正常人的安全開玩笑

05-04 02:24

酷J
既然這麼重視人權,那也請想想奪取他人生命是不是最嚴重的一種侵害人權?殺人罪受到嚴峻的審視和刑法本就理所當然,同情實在是多餘

05-04 02:28

酷J
既然生病,把病跟行為控制好就是病人的責任,沒有人有任何理由藉口影響或傷害他人,每個都急著出來說自己哪裡生病,卻沒有一個出來檢討自己為何沒有控制好病情,真是本末倒置

05-04 02:33

絢華
我不是法律或精神科、心理相關學系的人,只是單純因為個人也是精神疾患者的身分,平常興趣有在注意這方面的議題,也參與過一些相關團體的經驗稍有些認識,當然也可能有些地方有錯也不一定,歡迎指正或指教。

詐病的部分,我這邊提供一篇文章固不贅述太多,作者是王景玉案負責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的台大醫學系副教授。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16000337-260115?chdtv

與狽大所見略為不同處為,與其說台灣人權盛行,不如說刑法上主要在給「行為能力人」懲罰的條款,當今天的個案如果處於一個他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不屬於自我意識的人背負刑法責任,那真的有達到刑法本身的立意嗎?在這件事情出來後我看過有些討論在論刑法19條是怎麼創立的,說法眾多哪個才是正確的我不是很清楚,但我可以提供最基本的資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C0000001&FLNO=19&ty=J
相關判例在民國26年時就存在,至於未來有沒有修法的必要,我個人是暫不評論。

無罪僅代表的是被告在判決最後是「不被國家視為罪人」,但被判了5年的監護處分,監護處分也可以說「你是病人需要接受治療」,有人可能認為5年很短,但這是目前強制治療的最高年限。我先前提到的監護處份有些令人詬病的情況,其實就是監護處分的現實環境對於精神治療的效果並不是很好。當外界希望他出來以後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傷害,但卻又不希望個案在監護處分時過太好,這是一個有些矛盾的想法,實質上便造成了監護處分效果不佳的情況,但若改以原本的刑法去作懲處,效果只會更差。某方面來講這跟假釋制度議題很類似,如果你怕他之後又出來殺人,那乾脆就廢止假釋制度,但同時又希望給一些人改過向上的機會,那到底要不要廢除假釋制度?順便再一提,台灣監獄目前大多是超收的狀況。

05-04 03:20

絢華
上面討論提到的病識感問題,不只是判決後,判決前堅決認為自己沒有病的被告不在少數,甚至有委任律師想說服他,結果反而被告氣到解除委任的情況,因為這類型的部分患者對於症狀的體驗是真實的,比方說幻聽、幻視對於個案而言那就是「真的」即使你再怎麼去說服他那是因為你的大腦認知產生偏差,對於個案而言他反而會覺得你不信任他,因此很難過或情緒激動。

因此會有的現況就是即使有受到監護處分,但患者會不會乖乖吃藥?如果不會,有沒有人逼他吃藥?(基本上這是很為難基層執行人員的,就算法條上規定要,但如果患者因此攻擊人那怎麼辦?),更甚至有些案例會把藥屯起來不吃,等到囤積了一堆以後大量吞食試圖自殺,就算不同情個案,也要考量到這些執行基層人員的心情。

只能說這是一個很沉重很複雜又很難解的社會問題,不是把責任歸咎推給誰就可以解決,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05-04 03:20

L.O.R.D
記得以前讀過一些meta-analysis研究探討思覺失調跟暴力案件的關聯
就實證醫學來講,其實只有用毒品的思覺失調病患有較高機率牽扯到暴力案件
但機率跟一般用毒品但非精神病患差不多,最後研究建議加強社安網跟防制毒品
另外一篇論文則是顯示其實思覺失調病患反而更常是被迫害的那個...不管是暴力/非暴力

05-04 05:35

L.O.R.D
強制治療其實在那裡都很難辦到,澳洲每個州每個區都有不同的精神健康系統
至少在我現在工作的地區是Case managers打電話確保病患狀況/門診/定期服藥/藥量夠
遇到很難維持的病患則是在門診用長效型的IM,但劑量需要精神科醫師專業評估
當CM覺得病患有可能嚴重危害自己(及少數情況他人時)就會通報給急診精神醫師評估
一方面見過許多進入急診卻沒問題的人分散精神科護理人員
另一方面則是有更多CM努力追查但消失在社安網的病患,像沒朋友家人、換地點電話等

05-04 05:58

NiNi
台灣風氣是根本不想管這種事和這種人
別看一直炒作科技啦醫療啦世界形象弄得怎麼好看
事實上台灣好多方面還是落後
光是個社會問題連問題本身都難以理解為何是問題

05-04 08:48


現在誰又敢說自己是患者呢
現在治療自己 拯救自己又需要勇氣了
永遠都不是時候

05-04 12:56

MochiMacha
老實說現在的精神醫學沒有辦法找出精神疾患的原因是什麼
所以說是不是用裝的誰會知道呢

05-04 18:39

月疾
犯罪就是犯罪,生病歸生病....這是兩回事

人做錯事就要接受懲罰,這是不變道理...更何況這是殺人

首先這病人會正常去坐火車,也帶著刀子進火車站(讓我想到鄭傑捷運殺人)
當鐵路警察在火車上查驗票,反而拒絕驗票,拿刀子殺警察,我看刀子一直搓..一直搓..一直搓..

殺人往往都有動機,這阿伯是否應為逃票,才拒絕驗票..最後惱羞成怒才一直刺警察..

妳看這樣算是精神病嗎???都還會玩逃票來犯罪...
逃票就是~~我在台北買車票去坂橋,但事實上坐火車到新竹...這樣來逃票

05-05 07:20

老貓Smith
現在似乎全都在討論這位精神病患以及精神疾病.
所以,那位殉職的警察及其頓失支柱的家屬呢?

05-05 20:34

玹竹以墨
感覺樓上許多言論都是針對這次這個案例,於是對樓主的論點持質疑角度,質疑固然是促成討論及進步的重要方式,然而還是希望大家能夠了解此篇重點。
樓主從未提及他認為這次案例的加害者被判處無罪是合理的,而是針對因為此一事件,而以偏概全的認為所有精神病患都是危險的。
以被害者家屬的心理一定是希望犯人獲得應有的罰則,然而該針對的是刻意停藥、因此發病刺殺警察的犯人,而不是其他為疾病所苦,努力想要治好的病人們。

05-06 12:57

玹竹以墨
今天如果加害者是個非精神疾病者,難道會有人跳出來說所有非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都是未爆彈?
個人認為樓主寫下這篇文章最重要的目的,並非是針對精神病患者犯罪後的刑罰與治療該如何取捨,而是希望大家能夠更了解這些患者,不要因為僅是少數的案例就產生「這些人都是犯罪預備犯」的偏見。
任何人都有成為罪犯的可能。

05-06 12:57

玹竹以墨
殉職的警察是無辜的;同樣沒有犯罪卻因為自身疾病而遭受他人謾罵的病人也是無辜的。

05-06 12:59

絢華
所以有時候我乾脆覺得丟幾個深入探討的影片少講話好了
願意深入理解的就是會試著看看其它的觀點
不願意的就是不會看然後繼續批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Ispi48Y5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5qW1DE0qgI

https://www.facebook.com/PTStalks/videos/852009288613265/?v=852009288613265

05-06 18:15

瞇眼喵太郎
也開始在懷疑自己有沒有了
不過
其實很好理解不願去就醫的想法⋯

12-19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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