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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論】二.綽號

作者:夜響│2018-08-10 17:56:10│巴幣:2│人氣:89
  記憶浮沉,斷續有如蜘蛛網般脆弱錯縱。
  諸位應該都有被人取綽號的經歷吧?不過也有些人沒有就是了。我屬於前者,而我在國中時期被取的綽號很通俗的出於自己的姓名和外表,是充滿嘲諷意思的,我絕對不會喜歡的那種。
  荷包蛋、醜女、老包……難聽的讓我抓狂,而這也恰恰正中了取這綽號的人的下懷,他們僅只是想看我為了那些難聽綽號感到難堪發怒的樣子取樂。那些綽號整整跟了我九年,國中畢業後為了擺脫那些人,我離開老家到全然陌生的的地方上高職,開始我的新生活。
  小怪。是宿舍同寢室不同科的同學給我的綽號。起源是我這個人很奇怪又很有趣,褒貶意義不明,但起碼好聽多了。
  一如往常的我打開電腦後點開筆記本,我打起了關於高中時期的記憶,那是第一次被他人給予不算難聽的綽號的記憶。
  「人真的很奇怪,好好的名字不叫,為什麼要取綽號?」妳的聲音帶著疑惑。
  我看向妳,妳正眼神疑問的看著我等待著我的解答。
  「因為有時候叫綽號比較叫本名來的親暱。」我如此說道,然後將目光移到螢幕上雙手繼續打字。
  「是這樣嗎?但是如果綽號很難聽那還叫親暱嗎?」妳繼續提問著,很乾脆的走到我身後親暱的環抱著我:「吶,夜……妳現在打的這件事對妳來說是好的記憶嗎?」
  對於她的疑問,我不答反問:「妳看我打出來的字覺得有什麼樣的情感呢?」
  妳對於我的反問先是不滿的嘟了嘟嘴,仔細的看看螢幕上的字後對著我說:「感覺不是很壞。」
  「這樣啊。」
  「可以告訴我這個記憶嗎?」妳的語氣帶著點期待。
  是好奇這件事之於我內心的影響嗎?
  「有何不可?不過這個記憶真的非常的短。」



  遠在我小學時期,就為了我的姓氏而被取了很多不是很好聽的綽號,有食物型的有侮辱型的,總之我從未被取過什麼能告訴別人的能聽的綽號。撇去國小國中時期老被人用難聽的綽號叫我,其實大部分的人還是習慣叫我本名,之後到高中甚至出社會了也都是被叫本名的。
  第一次被取了那些之外的綽號,是在高中時期約一年級下學期時,同寢室的同學有天突然對我說:「何夜,以後就叫妳小怪好了。」
  我看著這樣對我說的同學,心裡有點訝異。說句實話,我和她的交集也僅在這間寢室,不同科系的她和我實際上在校是不會有任何交集的,為什麼會突然的為我取綽號呢?
  「為什麼?」我看著對方,這樣問。
  她的表情沒有惡意,笑著的語氣也沒有惡意。
  那時候她是這樣對我說的:「因為妳這個人很有趣很奇怪啊,所以叫小怪。」
  聽了她口中對我的形容,並沒有感到生氣。
  有趣而奇怪嗎?至少這綽號無關褒貶是鬧著玩取的。總比什麼荷包蛋啦、老包啊、包兒好吧?
  不過說實話我確實是個怪人就是了,所以這樣的綽號我是可以接受的。畢竟是我現在會在乎的人為我取的綽號,我能夠接受──但這個綽號卻未曾被叫出口過。
  「然後我叫小斯,因為我喜歡鹹蛋超人高斯,然後淑華是小花,淑菁是阿淑。」她繼續笑著說道,似乎為自己做了好事而得意洋洋。
  一旁的淑菁無言的看著自稱小斯的她抱怨道:「為什麼我的是阿字輩啊。」
  「阿淑比較好聽啊。」
  看著大夥為她所取的綽號熱絡的互相開起玩笑,我難得真心的感到一絲高興。





  「那大概是我這一生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由他人給予我能聽的綽號了吧?」我一臉懷念的說著,然後苦笑了笑:「雖然這綽號也沒多少人叫過就是了,畢竟大家都習慣叫我的本名。」
  「不過夜很高興對吧?」妳看著我,微微笑。
  我沒有否認,但臉上的苦笑變得更為苦澀。
  「至少小怪的涵意並不是指我--是個怪物。頂多就是個怪人。」想起了國中時期,苦澀和痛苦讓我斂去了笑容:「至少還是個人類。」
  知道我說的話的意思,妳又抱緊了我悶悶的說:「夜……夜才不是怪物!」
  「我知道啊,就算曾經把自己當成怪物,但我終究還是人類,是會心痛會高興的人類。」
  「多在乎自己一點吧!夜。」妳對我這樣說,然後鬆開手。
  我看著妳,老半天還是只能扯出一抹苦笑。
  曾經的我──可以不在乎自己,但不能不在乎他人。
  現在,雖然說也學著要在乎自己了……不過果然很困難,畢竟已經很長的時間不把自己當成人類看了呢。
  在那段難熬歲月中,我把自己當成沒有心的怪物。
  因為只有那樣我才能不對任何外來傷害感到心痛難過,因為是怪物──所以我可以不在乎被傷的幾乎不能再繼續受傷的自己,因為我是怪物,所以任何的傷害都會變得是理所當然……該說什麼呢?這就是一種可悲吧?
  嘛啊……至少傷害過後,怎麼樣也無所謂吧?
  無所謂對和錯,無所謂心痛或是心喜,任何的傷害是一輩子跟隨,只看個人是否看開。
  今天的我依舊是守著過往的悲傷憂鬱,迷惘著未來生存價值的憂鬱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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