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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賤+嘴癢+我也來砲一下

髒小貓 | 2011-04-14 09:47:32 | 巴幣 14 | 人氣 198

的關係,
我也想來砲一下
 
*****************************************
 
Volker君在任孤行小屋的留言,
(台灣司法改革)眾多問題當中,
最大的問題的是沒有監察制度。
 
但是,大家看看監察院,監察院跟立法院沒互相制衡就算了,
監察院根本是多餘的,主司的彈劾、糾舉、(糾正)、審計,
有哪一個是比較彰顯的功能,
在我(或說中華民國)有記憶以來,沒有
 
如果說要建立像英美一樣的監察制度,
我只能說"阿婆生蛋",
難保不會有政治黑手入侵,這樣特定司法獨立要幹麻。
 
雖然民間團體很努力,卻心有餘力不足。
除非培養幾個自己的人進入政府(補習班也是這樣),
不然無解的問題,答案也是寫無解。
 
*****************************************
 
十九六君說的,
"若以性侵女童案發生後,司法院立即作出強制將性侵未成年女童一律處以重罪之函釋..."
(斷章取義。)
讓我想到最近的釋字號684。
 
684號是學生去提的,
A生是選課未果。
B生成績不及格不能畢業。
C生校方不准貼助選海報。
 
就理由書重點是有權利,有救濟。
 
不過,在陳新民大法官(專攻憲法跟行政法)的不同意見書上,
主張學術自由的主體應該是大學(財團法人),而非學生。
 
其次,特別權力關係已經被消滅下,取代的重要性理論卻很薄弱。
不論是公務員、軍人、犯人。
 
現在變成學生完全脫離陰影,
所有東西都能扯入行政爭訟當中,
這樣是想殺光行政法院法官們的腦細胞嗎?
(ㄟ,反過來案例的累積,可能會成為立法的契機,通常也為時已晚,犧牲者跟山一樣高。)
 
上面看不懂,不要緊。
 
其實重點只有一個,如果立法院當初修法修得好,
行政院對法規命令審查得好,
顧好明確性原則(也就是法律上的模糊地帶會少一點),
哪怕什麼函釋或解釋,針對單一個案或全體適用,
法官審理案件有法可依,就不必殺光自己的腦細胞,
還作出天理不容、全民吐口水的結論。
 
 

創作回應

七目.馮.波波夫塔爾
非常好,這些層級的人就喜歡用專業跟文字來遮掩其非。

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民眾都以為自己在民主法治社會了,都以為所有政府官員都具備民主素養了。

其實並沒有,我們的民主法治觀念一直是片段、受到黨國教育思想箝制過的,不消說還有媒體
在斷章取義,隨著政府業配起舞的新聞...

其實大家根本懶得去面對真正的民主法治環境,類似的問題還會繼續下去,
直到我們有一天失去了這個自由的環境,學生不能站出來發表意見,民眾不能遊行,言論只有
限定性的自由時,大家才會發現被自己當年支持的政府跟政黨給欺騙了。

而他們早就拿著綠卡跟楓葉卡遠避國外。
2011-04-14 13:07:56
髒小貓
不只是懶得
基本上爸媽那一代(4.5年級)的洗腦很徹底
就算拿椰子砸腦袋
也不會有新的開始
2011-04-14 15:24:27
幽靈綿羊十一醬
看不懂……看不懂拉QAQ

反正我是笨蛋~~~~~(淚奔
2011-04-14 17:17:36
髒小貓
乖乖
2011-04-14 20:34:33
瘋子四月放蕩者
就是那些立法院的小丑在表演總是鬧出很多笑話。
無所謂,反正新聞就是類戲劇綜藝節目。

熊熊看貓大這麼正經,有些驚訝。
2011-04-14 18:29:53
髒小貓
哪有~我一樣都很正經的啊
2011-04-14 20:35:23
風靈草
監察院在我印象中是個沒什麼實質用途的機構。

重點是職權懸空那段。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B%A3%E5%AF%9F%E9%99%A2
2011-04-14 19:50:17
髒小貓
ㄎㄎ
想按立法院諸公們去喝水很不容易耶
就算大法官說是違憲
諸公們還是當作放屁啊~
2011-04-14 20:37:01
月君
監察院自修憲就要可有可無了。
2011-04-14 21:53:46
髒小貓
素啊
2011-04-15 08: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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